北京地铁电梯事故:死伤乘客如何获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5:54:43 139 人看过

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扶梯出现伤亡,我们不能理解,又不是直梯,但是又不难理解,可能类似于灯会发生的踩踏事件吧。

那么事故既然已经发生,如果处理后续问题,如何进行赔偿。

本律师提供如下赔偿标准,供参考,希望赔偿能尽快到位,也好安抚亲属或者伤者,另外亲属及伤者能理性处理。

首先,发生死伤,可以按照侵权要求赔偿,也可以按照工伤(如果是在上班时候发生的),两项可以同时主张,本文按照侵权的赔偿计算: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二、如果构成伤残的,赔偿伤残赔偿金。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十级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58074(即29037元*20年*1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3、精神抚慰金:0.5万—1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注:我认为,都可以按照城镇的标准要求赔偿,即便是农村户口。

如果伤残等级不同的,乘以相应的系数,上述10级是最轻的等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电梯安装存缺陷顾客摔伤获赔偿
    盐城市区消费者宋某于2008年6月3日向亭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2008年5月7日在市区某商场购物时,因该商场五楼自动手扶电梯出口与地面不平致使跌倒,当场休克,经医院诊断:其T5腰椎轻度向前滑脱、T5双侧椎弓崩裂、视网神经损伤。要求该商场全额赔偿其治疗(包括后期手术治疗)、护理、营养、误工、残疾赔偿等所有费用。亭湖区消协受理后,迅速进行调查。该商场承认在改造五楼家电营业大厅时,因费用问题未专门定制手扶电梯,而是将原用于一楼的一台电梯移至安装在五楼,因电梯超长,造成电梯出口平台与地面存在落差,但认为商场已作坡面处理,符合行走安全标准,不致于使人摔倒,同时还认为消费者宋某跌倒是因为其酒后购物,个人注意力不集中,脚底打滑踏空造成的,对宋某伤情也持怀疑态度,认为即便跌倒也不会出现如此严重后果,提出不排除宋某以前陈旧性损伤的质疑。为消除分歧,查清诉求证据,亭湖消协主动派员到医院进行调查,并向有关
    2023-06-07
    71人看过
  • 乘客乘公交夹伤手指获赔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某公交公司赔偿乘客刘先生4200余元。去年10月23日,刘先生乘坐公交车时,因车内拥挤没在门口站稳,右手扶在车门上部的运行槽处,车门打开时右手中指被夹伤。事发后,刘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8000余元。公交公司则辩称,公交车到站停车开门时,刘先生的手不该放在车门上部的运行槽处,所以他们不同意赔偿。法院审理认为,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保证乘客的安全,对运输过程中造成乘客刘先生的伤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刘先生在公交车开启车门时,未能扶好和尽到注意义务,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至于刘先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因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周海平)
    2023-06-04
    320人看过
  • 诉北京某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事故损害赔偿
    郑某均原来在北京希*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临时工作。1999年6月,由于在工作中操作砂轮设备时,砂轮蹦出,导致右眼受伤。经有关部门鉴定后认定,郑某均属工伤,伤残度为七级。事故发生后,由于北京希*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与郑某均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所以劳资双方对郑某均工伤前的工资待遇存在争议。虽经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但电梯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北京朝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北京希*电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与郑某均订立劳动合同,责任在电梯公司,法院对此种行为提出批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南希*电梯有限责任公司按月平均859.83元的工资标准支付郑某均工伤津贴,共计人民币13757.28元(其中8820元已给付,另4937.28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
    2023-06-08
    425人看过
  • 北京地铁票价优惠政策:针对乘客的优惠调整
    目前北京市地铁的票价优惠政策是:使用市政交通一卡通刷卡乘坐轨道交通,每自然月内每张卡支出累计满100元以后的乘次,价格给予8折优惠;满150元以后的乘次,价格给予5折优惠;支出累计达到400元以后的乘次,不再享受打折优惠。购置税和开的购车发票价格有没有关系依据法律的规定,车辆加购置税价格一般按购车发票的价格进行计算,如果购买发票价格低于国家规定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四)纳税人自产、受
    2023-07-13
    410人看过
  • 电梯事故法律责任分析,电梯伤人如何维权赔偿
    近期关于电梯伤人的新闻又爆出不少,这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讨论。有对电梯安全进分析的,也有从法律层面对该事件的赔偿进行分析解答的,那么电梯事故中的法律责任是怎么样的?电梯事故2015年7月26日上午10点10分,荆州沙市安良百货内,一位妈妈带着儿子搭乘商场内手扶电梯上楼时遭遇电梯故障。在危险的时刻她将儿子托举出了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后身亡。法律责任分析因该电梯事件的起因尚在调查中,我们仅从目前所得信息进行法律分析。在该起事件中,安良百货是商场,是从事娱乐等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电梯是该商场内的基础设施且属特种设备,其运行、维护、维修的责任均应由相关专业部门进行负责。出事妈妈和儿子进入商场后,商场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对两人尽到其安全保障义务。我们暂且不论该商场及维护方对该电梯是否进行了合理的维护和维修,但孩子的妈妈确实是因该电梯而遇难。故接下来,除商场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外,作为出事妈妈的
    2023-06-13
    454人看过
  •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谁担责
    女士A因乘坐地铁摔倒致受伤骨折,将B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分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6万余元。此案近日在C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地铁公司承担10%的补充责任,赔偿A女士5100余元。乘客:上车拥挤导致受伤庭上,39岁的A女士描述起自己早高峰乘坐地铁的遭遇。去年10月31日早晨,她与同事一起在果园乘一号线地铁上班。当时正值地铁高峰,地铁驶入站台后,A女士被后方人群簇拥着进入车厢,摔倒在地。她说当时感觉右腿刺骨的疼痛,并且右脚扭向右边变形。在下一站城站停站时,A女士被车上乘客抬到了站台,地铁工作人员拨打120将A女士送到医院。经诊断,A女士右腿小腿骨折,右脚韧带断裂。A女士称自己的脚仍旧肿胀麻木不能走远路,也不能下楼梯。我是做导购的,一天要站上七八个小时。A女士说,因为受伤不能久站,她丢掉了工作。A女士认为,自己正常购票并且排队上车,与地铁公司已经形成合同关系,但地铁公司却没有保障自己的安全。为此,
    2023-04-26
    196人看过
  • 浅谈电梯乘客的自我防护
    前不久,报上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南方某公司16名员工上下班高峰时由于电梯故障随轿厢数次由3楼坠至1楼,历时40min,员工无不惊慌失措,决意以后不再乘公司的电梯了。下面我们着重探讨垂直升降电梯的有关安全常识。乘客在乘坐电梯时,机房控制屏接受到运行指令后,轿厢就可以井道中升或降,并按照乘员的要求平层,到达目的楼面。然而在突发故障或停电时,轿厢往往卡在上下两层之间,给乘客带来意外的麻烦。此时,轿内乘客必须保持镇静。停电时,带应急电源的电梯,数秒钟之后将会就近自动平层,然后开门。无此应急电源的电梯,此时将卡在停电前的位置上,轿内应急灯点亮,此时,建议按以下方法处理。(1)轿内若附设电话,可打电话求援。(2)若无电话可按下警铃按钮,向底楼管理人员报警,等候盘车平层。(3)无效则采取自救方法:强行打开轿门,然后打开厅门;不行的话则移下轿顶装饰板,设法打开安全窗,由轿顶打开厅门,离开井道。类似本文开头
    2023-06-06
    440人看过
  • 北京地铁五号线“10·8”事故
    事故经过2003年10月8日,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在北京地铁五号线崇文门车站施工中,地梁钢筋支架连同支架上已架设的钢筋倾覆倒塌,造成现场作业人员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9.7万元。10月6日上午,二处有限公司05标项目部总工程师陈某主持召开项目部技术人员、工区主任、钢筋班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地梁钢筋技术交底会议,对准确测定地梁轴线、各种预埋件标高、里程、钢筋绑扎等做了布置。技术交底会后,10月6日当班班长黄某、副班长梅某带领该班人员搭设地梁钢筋支架、钢管支架共13排,间距2m,设了3根斜撑,当日24时安装完毕。7日,开始在支架上铺设主筋。8日,当班16名作业人员分成4组,同时进行绑扎箍筋作业。由于主筋设计间距只有10cm,支架杆件纵向间距为2m,支架横杆挡住箍筋不好绑扎,现场作业人员杨某、霍某等向当班副班长梅某请示把支架扫地横杆拆掉,梅某布置隔一根拆一根。于是,4个作业组各拆除
    2023-06-06
    235人看过
  • 地铁急刹车摔伤乘客被判赔5万元
    女士在乘坐地铁遇急刹车时摔伤,左臂骨折畸形。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在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后,不再支付后续手术费。王女士遂诉至西城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法院判决地铁公司负全责,赔偿王女士5万余元。26岁的王女士称,事发于2005年7月19日,她乘坐地铁从公主坟前往木樨地方向。在行驶过程中,地铁突然急刹车,没有安全防备的王女士摔倒后撞在车厢立柱上,左臂因撞击受伤。事发后,地铁工作人员陪同她去医院入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臂骨折畸形,左臂神经损伤。同年8月,王女士手术后出院,医生嘱咐她一至两年后拆除钢板。2006年10月,她去拆除钢板,医生表示,因为骨头已将钢板包住,还需再次手术。术后复查发现,骨折接缝仍不见好。2007年6月和2008年3月,她又两次进行手术。王女士认为,地铁公司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伤,因此她索赔医疗费、误工费14万余元。庭审中,地铁公司辩称,王女士受伤后,木樨地站值班室工作人员积极陪
    2023-06-09
    461人看过
  • 北京一男子打车遭拒率众扎死“管事”乘客
    一男子酒后打出租车时,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找人将对方扎死。近日,在该案中参与打斗的张成敏,在潜逃10年后,被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众人持刀棍为友出头张成敏和姐姐的男友单庆宇(已判刑),曾一起在海淀区太平路做货运生意。相关材料证实,2000年4月24日晚,单庆宇等人酒后,在海淀区太平路36号院附近打出租车。这时,一出租车驶来,乘客田某等人下车后,单庆宇坐上了车,但司机拒载未启动车。人家不愿拉就下来吧!已经下车的田某转过身来对单庆宇称,并将单从车上拽了下来。随后,两方发生了争执。田某的朋友立刻跑到单位求助。田某所在公司的多名保安员冲出来,想把撕扯的双方拉开。此时,一辆货车驶来,从车上下来八九个手持木棍、铁棍、菜刀等工具的人,冲着田某等就是一阵乱打。参与打斗的刘建等人证实,当时他们正在宿舍休息,张成敏跑过来称单哥(单庆宇)和人打架了,大家快起来。于是,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单庆宇高喊给
    2023-04-25
    461人看过
  •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的事故责任究竟由谁承担
    女士A因乘坐地铁摔倒致受伤骨折,将B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分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6万余元。此案近日在C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地铁公司承担10%的补充责任,赔偿A女士5100余元。乘客:上车拥挤导致受伤庭上,39岁的A女士描述起自己早高峰乘坐地铁的遭遇。去年10月31日早晨,她与同事一起在果园乘一号线地铁上班。当时正值地铁高峰,地铁驶入站台后,A女士被后方人群簇拥着进入车厢,摔倒在地。她说当时感觉右腿刺骨的疼痛,并且右脚扭向右边变形。在下一站城站停站时,A女士被车上乘客抬到了站台,地铁工作人员拨打120将A女士送到医院。经诊断,A女士右腿小腿骨折,右脚韧带断裂。A女士称自己的脚仍旧肿胀麻木不能走远路,也不能下楼梯。我是做导购的,一天要站上七八个小时。A女士说,因为受伤不能久站,她丢掉了工作。A女士认为,自己正常购票并且排队上车,与地铁公司已经形成合同关系,但地铁公司却没有保障自己的安全。为此,
    2023-04-23
    273人看过
  • 公交车事故导致乘客受伤,要如何理赔
    律师解答:可以向公交公司要求理赔。公交车事故导致乘客受伤的,可以向公交公司要求理赔。因为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是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应当为乘客的案情负责。司机是执行公交公司的职务行为,司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公交公司承担。公交公司应赔偿乘客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一系列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4-27
    151人看过
  • 地铁乘客遗失物品,地铁工作人员捡获后处理问题
    是侵占,如果数额较大将构成侵占罪。构成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解释中的标准是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是5千。侵占遗失物认定和遗忘物有什么区别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是:1.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2.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3.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4.受调整的法律不同。侵占遗失物的,由民法调整;侵占遗忘物的,构成侵占罪,由刑法调整。《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
    2023-07-22
    4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多名乘客死亡,交强险如何理赔
    同一事故致多人伤亡且受害人都向同一法院起诉的,先按责任比例和损失情况确定各伤亡人员应获赔偿款。交强险不够赔付的,各伤亡人员按应获赔偿款的比例,分享交强险赔偿款。在这种情况下从考虑方便当事人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出发,也可以将这些案件合并审理,依照各自的损失额按比例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2024-05-10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地铁电梯事故死亡乘客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5
      地铁电梯事故死伤乘客可以先按照侵权要求赔偿,也可以按照工伤(如果是在上班时候发生的),还可以两项同时主张。乘客或者乘客亲属可以与电梯经营者或生产者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 地铁电梯死伤乘客是怎么赔偿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7
      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死伤,应由地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乘客乘坐地铁便于地铁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进站出站等地铁设施安全,以及场所安全等应该是属于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义务的一部分,所以,当乘客在乘坐地铁的电动扶梯死亡或受伤的时候,地铁公司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电动扶梯属于地铁公司的设备,因为其设备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导致的乘客受伤或死亡的,属于违约行为。
    • 地铁电梯事故中死亡怎么获赔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十级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58074(即29037元*20年*1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
    • 地铁电梯损坏导致乘客死亡的责任如何划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1
      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死伤,应由地铁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乘客乘坐地铁便于地铁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进站出站等地铁设施安全,以及场所安全等应该是属于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义务的一部分,所以,当乘客在乘坐地铁的电动扶梯死亡或受伤的时候,地铁公司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电动扶梯属于地铁公司的设备,因为其设备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导致的乘客受伤或死亡的,属于违约行为。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
    • 地铁职工电梯故障致乘客死亡谁负责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1
      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死伤,应由地铁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乘客乘坐地铁便于地铁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进站出站等地铁设施安全,以及场所安全等应该是属于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义务的一部分,所以,当乘客在乘坐地铁的电动扶梯死亡或受伤的时候,地铁公司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电动扶梯属于地铁公司的设备,因为其设备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导致的乘客受伤或死亡的,属于违约行为。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