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证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经贸字[1986]018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市、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沿海开放城市、海南省人民政府: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进展。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外商投资企业越来越多。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对外经济贸易部只对经济特区以外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颁发批准证书,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地方政府代表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尚未颁发批准证书,这与国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要求不符。根据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逐一审批程序的要求,决定从1986年4月1日起,对所有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批准证书颁发制度。对所有在中国(含经济特区)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颁发批准证书,具体规定如下:1。根据国务院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经地方政府批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省、自治区经济贸易厅(委、局)颁发批准证书,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按照国务院国发[1986]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经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湛江、北海、海南行政区批准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经贸厅(委、局)颁发批准证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由经济特区批准设立的市人民政府颁发批准证书。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批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颁发批准证书。经外经贸部批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由外经贸部颁发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由经济贸易部颁发批准证书。外经贸部颁发的加盖外经贸部印章的批准证书;地方政府颁发的批准证书,由地方人民政府盖章。2.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向批准证书颁发机关颁发授权证书(清单见附件)。未取得授权证书的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批准证书。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格式由经济贸易部统一印制、编号和提供。不允许在所有地方转载。4.批准证书由有权颁发证书的部(委、局)级领导颁发。5.批准证书的正本和副本应同时填写,副本的批准文号和证书号应与正本一致。经办人员填写批准证书时,应当用毛笔、钢笔认真、准确地填写证书内容,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同时填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企业,并留存根。发证机关应于每月底将存根原件报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管理局备案。因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批准证书失效的,发证机关应当通知外经贸部外商投资管理局注销批准证书编号。6.外经贸部颁发或外经贸部授权的批准证书原件由企业保管。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批准证书复印件。没有批准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3月31日前批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仍按原办法办理登记。7.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地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空白证书自1986年4月1日起失效并退还。8.1986年3月31日前批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已取得批准证书的,不予更换;未取得批准证书的,除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外,仍应在1986年6月30日前取得批准证书原件。9一九八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给新的批准证书。具体办法将另行通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再颁发新的批准证书。附件: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颁发批准证书的第一批国家机关名单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18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405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成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
342人看过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棉纱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320人看过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纪人管理
97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
367人看过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四种类型,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企业、中国与外国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更多>
-
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处罚的管理内容是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6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
哪些商标争议案件由国家行政行政管理总局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依据《商标法》及其《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以下商标争议案件:(1)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案件;(2)当事人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案件;(3)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4)不服商标局作出的撤销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的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商标_____等工作。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4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背商标法及有关限定的做法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流程。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限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能够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商标撤销流程 1、解决途径申请撤销持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解决。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解决
-
国家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
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处罚怎么处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加强监督,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处罚发现错误,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