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6:31:16 359 人看过

1、犯罪动机不同。聚众斗殴罪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

2、情节要求不同。聚众斗殴罪不要求情节严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要求情节严重,必须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否则不构成犯罪。

3、二者犯罪方法不同。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方法一般是暴力方法,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除了暴力方法外,还可以是非暴力方法。

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法院会这样量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从而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关于聚众斗殴哪种情况会判三年以上

关于聚众斗殴有以下情况的判三年以上: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罪主观是故意,具体如下:

1、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不是故意,而是过失,是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的;

2、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或者是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从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0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动机相关文章
  • 如何区分扰乱单位秩序行为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相比,主要区别如下:一是,危害程度不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要求实施的扰乱行为在客观方面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并造成了严重损失,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等。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在客观方面虽然也造成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但尚未造成“严重损失”。二是,处罚对象不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处罚对象是在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和主动参加扰乱社会秩序活动并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积极参加者。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的处罚对象包括所有从事扰乱行为的人
    2023-06-03
    395人看过
  • 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几年
    一、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概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3、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
    2023-04-28
    56人看过
  • 什么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一、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六条规定: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煽动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的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
    2023-04-13
    250人看过
  • 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还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案情]2005年9月17日8时许,李集镇庙东村村民司*安及女友在商永公路李集超限站东200米处因交通事故死亡。次日庙东村委干部司*营(另案)等人以事故是李集交警中队追车造成的为由制造事端,组织群众到李集交警中队闹事,借机发泄其对公安交警的不满情绪。期间,被告人李*义积极参与,与庙东村群众一起开车拉人到李集交警中队。在群众与干警厮打期间,李*义抱住一名干警让其岳母殴打。被告人李*套受司*营的指使,两次到李集街上找人作证,让在一张白纸上签名并按指印,以证明司*安的死是交警追车造成的,为司*营等人提供闹事依据。被告人司*华在得知庙东村群众要把尸体抬到李集交警队后,给新闻媒体打电话,发现公安干警外出时,鼓动群众起哄、围攻、阻拦。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司*营、司*军等人的组织下,强行将司*安及女友尸体抬到李集交警中队办公室,砸坏门窗玻璃及办公用具,殴打、辱骂干警,致使李集交警中队正常工作无法进行达8
    2023-04-25
    262人看过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其他罪名比较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界限。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要求首要分子组织、纠集三人以上进行扰乱活动,一人或两人的扰乱活动,不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则不要求多人,一人就构成此罪。(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为人的意图是想通过聚众扰乱,迫使机关、企业等满足其无理要求,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具体则是机关、企业、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及科研秩序。而破坏生产经营罪则是行为人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实施破坏机器设
    2023-04-25
    248人看过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行为人聚众对社会工作生产、商业、教育医疗等公共秩序造成破坏,情节严重的,因此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为社会秩序;犯罪客观方面为以聚众方式扰乱秩序;主体为聚众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主观方面为故意。触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首要分子判处三年到七年徒刑,其他积极参加者判处三年以下徒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
    2023-07-01
    98人看过
  •  聚众医闹事件:如何认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该段文字描述了聚集人群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以及构成本罪的法律责任。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会受到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与者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如警告或罚款。大量人群聚集在一起导致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活动无法进行,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对首要分子,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与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构成本罪的只能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 【处罚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如何处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是一种严重的行为,对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
    2023-08-19
    374人看过
  • 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5)渝一中刑终字第369号原公诉机关合川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均林,男,生于1955年9月19日出生于重庆合川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重庆合川市太和镇富金村9社47号。2004年8月13日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被逮捕。现押于合川市看守所。合川市人民法院审理合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杨均林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于2005年6月7日作出(2005)合刑初字第179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杨均林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决认定,2004年3月,重庆合川市太和镇富金坝电站枢纽工程在修建过程中,被告人杨均林与唐建全、杨均界(均另案处理)等人认为修电站征地补偿费过低,便组织、煽动村民阻碍电站施工。杨均林到北京上访回来后组织村民
    2023-06-06
    145人看过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何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和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求;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两者必须以聚众形式出现。(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客观上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应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主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的刑事责任。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23-08-07
    101人看过
  • 打群架是否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打群架不一定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果打群架扰乱了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社会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及科研、医疗秩序;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会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会构成此罪。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打群架行为可能会构成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05-16
    61人看过
  •  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犯罪量刑指南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对于位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该罪行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最高刑罚为七年有期徒刑。位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 众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罪 刑 罚 标 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
    2023-10-05
    99人看过
  • 什么是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在军事管理区扰乱其正常秩序,情节严重使得军事管理区正常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害行为。军事管理区是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功能、安全保密和服务效率的要求而划定的,国家对这特定的区域采取严格保护措施。该罪的客体属于复杂客体,不但违反了军事设施的保密制度,同时也干扰了军事管理区的秩序。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司法解释的判决标准是什么1、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司法解释的判决标准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2023-07-01
    314人看过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意义和特点
    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导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和科研无法进行,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触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对公私财产或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法院会对首要分子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犯罪分子,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认定是怎样?一般是通过以下要件认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1、主体是一般主体;2、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3、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正常进行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
    2023-07-01
    308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与结伙斗殴罪的区别
    结伙斗殴的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所述,充分理解什么叫结伙斗殴可以参照聚众斗殴来分析,主要是从二者构成的
    2023-03-01
    10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和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更多>

    #犯罪动机
    相关咨询
    • 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界限?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
      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如犯罪形式都是聚众,但两者存在明显不同。首先,犯罪动机不同,前者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后者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其次,情节要求不同,前者不要求情节严重,后者要求情节严重,必须致使工作、生产、营
    • 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相关罪名界限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7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主要区别在
    •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与聚众斗殴罪到底有什么区别, 应该怎么处罚聚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
      你所述的不单单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而更倾向于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处罚准则:《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有何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6-20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
    • 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两罪的主要构成要件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如犯罪形式都是聚众,但两者存在明显不同。首先,犯罪动机不同,前者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后者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其次,情节要求不同,前者不要求情节严重,后者要求情节严重,必须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