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施工资质合同是否会对双方权益造成损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22 04:41:59 490 人看过

一、无施工资质合同是否会对双方权益造成损害

是的,无资质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可能会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就是因无资质承揽工程而造成损害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就是有关单位会对无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最后,如果构成犯罪的,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

二、无施工资质施工的违法行为怎么投诉

可以向县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等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施工资质有哪些

施工单位资质包括:工程总承包资质、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劳务施工资质。

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高有12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n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n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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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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