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发挥了积极作用。
洗钱是经济领域的重大犯罪行为,它不仅扰乱了国家的金融和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妨碍了正常的司法活动。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及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国际社会中的洗钱活动日益猖獗,并同贩毒、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密切交织,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了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我国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包括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23个部门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联席会议总体框架下不断加强两部门的反洗钱合作,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一些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地下钱庄开展打击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破获了一批洗钱犯罪案件,对参与洗钱犯罪的不法分子造成了极大的震慑。
据统计,2006年以来,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部署指挥下,广东、上海、内蒙古、北京、辽宁、黑龙江等地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5800多万元,涉及非法经营资金达140多亿元人民币。
同时,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还十分重视加强在反洗钱国际合作方面的协调与配合,积极与国外境外警方在警务合作、情报交流、追赃缉捕、对策研究等多个层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不断加大对潜逃境外的洗钱犯罪分子的追捕力,探索与国外警方执法合作的新渠道,提高我国在反洗钱领域的国际地位。据统计,2002年以来,公安机关共协助国外境外警方调查涉嫌洗钱的犯罪案件达400多起。
公安机关提醒公民加强反洗钱意识
洗钱是指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通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洗钱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犯罪行为。
据介绍,洗钱犯罪对老百姓个人的利益造成的损害是间接的,它主要对社会带来4种直接危害:第一,危害经济体系的稳定,造成经济扭曲和经济秩序的混乱;第二,洗钱为其他严重犯罪活动输血,日益成为贩毒、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诈骗、涉税等犯罪活动的伴生物;第三,洗钱犯罪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带来巨大风险,损害金融体系的信誉;第四,洗钱会导致资金外流,影响国家的外汇储备和税收,甚至会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
当前,洗钱犯罪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法特征,公安机关呼吁公民应该认清洗钱犯罪活动的手段、对社会的危害,并加以防范。
一是利用合法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清洗赃款。特别是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以转移和隐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二是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一些犯罪嫌疑人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出境。地下钱庄是我国部分沿海和边境地区出现的非法金融组织,它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滋生和助长贩毒、走私等严重犯罪,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我国政府严厉打击和取缔地下钱庄的态度一直十分明确。
三是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进行洗钱。
四是通过现金走私进行洗钱。如,不法分子随身携带或将大量现金藏匿于交通工具中出入境。
五是通过投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外衣。
六是利用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贸易单据的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此外,公民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要轻易地将一些证件转借给他人,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开立银行账户进行洗钱。
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也要履行反洗钱义务,并要建立反洗钱的基本制度,包括建立客户真实身份的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制度以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
树立反洗钱领域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2002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牵头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6个部门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03年5月,牵头部门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扩大到23个。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指导全国反洗钱工作,制定国家反洗钱的重要方针、政策,制定国家反洗钱国际合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其中,公安部的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指挥地方公安机关做好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以及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调查、破案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承办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的具体工作;承办反洗钱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金融业反洗钱政策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有关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等。
另外,近年来,我国的反洗钱国际合作取得明显进展,在加入有关反洗钱国际组织和开展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国际反洗钱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2004年10月,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共同作为创始成员国成立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2002年以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其他部门的支持下,为我国加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简称FATF)做了大量工作。2005年1月,我国正式成为了该组织的观察员。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下,包括公安部在内的相关部门已顺利完成了FATF的现场评估工作。同时,我国积极签署、批准、执行联合国在反洗钱领域的一系列重要法律文件,在反洗钱领域树立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将与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修改完善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确实发挥派驻联络员在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反洗钱调查工作水平,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可疑资金交易线索的核查工作,力争在实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
央行将推进反洗钱立法进程加大打击洗钱案力度
286人看过
-
如何加大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190人看过
-
最高法院: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
403人看过
-
完善大陆打击洗钱犯罪工作的对策
97人看过
-
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吗?
184人看过
-
中国立法打击洗钱犯罪
265人看过
洗钱犯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 更多>
-
二会对借钱不还有没有加大打击力度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私人借钱,借出容易还回难。最近许多读者来电求询应对之策。本期张律师将解答读者们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一、没有打借条,还能要回钱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借款人如无书面借据,要提供必要事实根据。因此,在没有打借条情况下,出借人应提供其他可以佐证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担保人的书面或口头证据、担保物的相关证据、催要借款的证据、对方部分偿还的证据及说明借款人逾期不还理由的证据等。
-
-
如何加大内幕交易打击力度,作为专家做好内幕交易打击力度有何意义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关于如何加大内幕交易打击力度,有针对性的采取一些措施,提高相关案件侦破率和提升查处有效性方面,有关专家提出诸多看法,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关键点。 关键问题之一:如何建立多位一体的内幕交易发现机制? 据了解,证监会已建立证监会机关、派出机构和交易所协作配合、快速反应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能快速对疑似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跟踪并备案。除此之外,证监会也在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拟逐步扩大登记范围,要
-
-
怎么打击洗钱、帮助恐怖活动犯罪?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地下钱庄和洗钱、恐怖融资有着天然的联系,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最主要通道。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地下钱庄实施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行为,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又构成洗钱罪或者帮助恐怖活动罪的,按照竞合犯处罚原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第五条明确了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