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5:04:06 411 人看过

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就其作用而言,听证应当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采用听证程序必然要发生人力、财力的成本,因此,不可能所有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要求举行听证。那么,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听证程序的范围就是十分必要的。确定听证的范围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均衡原则和成本不大于效益原则。

首先,听证程序范围的设置必须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即在有可能严重侵害个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一般情形,应允许行政机关自由裁量决定是否适用听证程序;在轻微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决定或当事人放弃获得听证权利的情况下,不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个人利益与国家公共利益发生严重冲突的情形,则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这就是各国在国家安全、军事、外交领域及紧急情况下均不适用听证程序的原因。

第二,听证程序的设置还涉及成本与效益的关系。这里的成本是指行政机关适用听证程序必须负担的人力和财力。效益是指适用听证产生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如果仅考虑该程序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忽视其耗费的成本,那么它也是没有生命力的程序制度。而如果为了避免人力的耗费而不适用听证程序,从短期局部利益看,也许降低了成本,但从长远看和全局看,却是对行政目的和社会利益、个人利益的严重损害,是需要更昂贵的代价弥补的。因此,确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必须综合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在成本不大于综合效益的前提下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许可听证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范围:哪些案件可进行听证?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特征是怎么样的?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道环节,主要是对特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前,在案件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共同参加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的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质证和意见,以进一步查清事实和核实证据。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序;而听证程序是一种事先、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改正程序。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处罚是可以通过听证来进行审理,但前提
    2023-07-04
    169人看过
  • 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吗,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吗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适用的、当事人可以公开举行的对一些重要的事实表达自己的意见的行为。它通过公开举行的方式来进行,它一般适用于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权衡时,个人利益有可能受到极大的侵害的情形下进行。二、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什么?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听证可以不公开进行。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
    2023-04-24
    94人看过
  •  听证目的: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目的有何异同?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行政许可申请的相关权利和费用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同时,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 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听证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两个程序的目的不同,但它们在听证程序的安排、听证参与人员的权利和听证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存在共同点。首先,听证程序的安排在两个程序中基本相同。听证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2023-08-31
    333人看过
  • 行政许可听证笔录格式范文,行政听证笔录在行政诉讼中的效用
    行政许可听证笔录范文案由:时间:(听证会起止时间)地点:许可申请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许可利害关系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许可办理人员(审查人员):(按照听证实际进行顺序如实记录)听证人员签名:许可申请人签名:许可利害关系人签名:听证笔录在行政诉讼中具有何种效用呢?(一)对法院审查范围的影响对经过正式听证程序而作出的行政决定,法院审查的范围以听证记录为限,这是对听证程序的尊重,是实现设立听证制度目的的有力保障。因为,行政诉讼是一种事后的权利救济途径,而听证是一种事先的权利防卫与抗辩机制,两者应相互衔接,协调运
    2023-05-06
    173人看过
  • 个人需知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范围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和要求1.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
    2023-07-03
    332人看过
  •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什么范围内实施?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种类包括:1、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条件的许可。普通许可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2、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被许可人可以从事特定行为的许可。特许的功能主要是分配稀缺资源。3、认可。认可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进行认定的许可。认可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或者技能、信誉等。4、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些事
    2024-04-24
    97人看过
  • 车辆年审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吗
    一、车辆年审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吗车辆年审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属于的行政许可的范围。1.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而年检是强制性的行为,故不是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之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二、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
    2024-01-18
    241人看过
  • 法律援助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吗
    法律援助是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内的项目的。司法局的职能中属于行政许可的项目如:核发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核准登记。一般认为,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一、行政许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行政许可的结果公开是行政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被许可人、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1、对于利害关系人来说,行政许可决定会对其利益产生影响,尽管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但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是否采纳了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证据和意见,是否考虑了对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保护,利害关系人都需要通过行政许可决定进行了解,然后才能决定是否采取对自身权益的相关保护措施。2、在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中,
    2023-04-05
    396人看过
  • 关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和行政复议范围关系是什么
    二者的关系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一定能提起复议,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全部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诉讼的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政行为,它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一、拆迁赔偿极度不合理该怎么办对拆迁不合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房屋拆迁讼时效是多长时间针对房屋征收拆迁行为,根据法律
    2023-04-01
    471人看过
  • 行政许可陈述听证权
    村民朱忠华因不服上饶县政府、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对第三人潘国良作出的土地行政许可一案,将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居告上法院。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土地行政许可决定。2003年2月,上饶县郑坊镇西山村村民潘国良未经批准,在距同村村民朱忠华房屋大门前2米处挖沟建房,两家由此发生纠纷。上饶市中院于2003年10月28日作出终审民事判决,责令潘国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同年4月,潘国良提出个人建房用地申请,经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和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后,报上饶县政府审批。2004年7月7日,上饶县政府向潘国良颁发了土字(2004)第2197号江西省建设用地许可证。朱忠华对上饶县政府和上饶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该土地行政许可行为不服,于2004年9月7日向上饶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上饶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在审查潘国良的土地行政许可申请时,未告知利害关系人朱忠华享有的陈述
    2023-06-06
    82人看过
  • 撤销行政许可属于行政诉讼管辖范围吗
    撤销行政许可属于行政诉讼管辖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
    2023-02-27
    397人看过
  • 行政许可在哪些范围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只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需要行政机关的许可。所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是行政许可
    2024-01-30
    355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听证会怎么办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一、行政许可必须举行听证吗依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都需要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听证只适用法律应该听证的事项。行政许可听证,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二、行政许可上的听证有什么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2023-02-28
    376人看过
  •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时必须进行听证吗?
    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很多人就想当然的以为所有行政许可作出之前都可以申请听证,其实不是的。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进行听证是有其范围的:1、行政许可方面:(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主动举行听证;(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属于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行政许可的公开举行听证。2、行政处罚方面:(1)被行政处罚通知数额达二万元以上;(2)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照的;(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听证的。由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作出时都需要进行听证,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想申请听证应该先了解该行政许可是否符合进行听证的条件,如果符合,那么自然是可以申请的,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十五日内安排听证,提前七日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听证一
    2023-05-01
    5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许可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许可听证,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 更多>

    #行政许可听证
    相关咨询
    • 听证行政许可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6
      行政机关应当对下列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听证,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
    • 行政复议听证问题对于听证范围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3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
    • 行政处罚中不属于听证范围的能要求听证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5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一般限于处罚决定会对当事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因为这类行政处罚通常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和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但是对“较大数额的罚款”,行政处罚法没有作出明确的量的规定。所以,在不能确定是否举行听证时,一般做法是如果当事人坚持要求听证的,只要没有较大困难,可以组织听证。对于最为
    • 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范围是怎样的,如何确定行政许可的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范围规定如下: 1、行政许可范围的确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
    •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进行听证的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0
      1、行政许可方面: 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主动举行听证; 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属于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行政许可的公开举行听证。 2、行政处罚方面: ①被行政处罚通知数额达二万元以上;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照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