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先生,被告:王先生,被告:a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被告:赵先生,原告:陈先生,原告:2003年6月23日,原告、王先生、赵先生共同成立了a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同年7月25日,原告按约定支付被告王某10万元。王某以原告投资基金的名义开具了收据。公司成立后,原告在被告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半年。到2004年底,原告要求公司分红,而被告以公司亏损为由不给原告分红。后来,原告到工商登记部门查询,原告的姓名不在工商登记股东名册上,原告认为,由于被告在登记时隐瞒了客观事实,原告未成为工商登记部门认可的股东,不能享有股东权利。因此,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欠款10万元
被告王某与被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辩称,原告王某与赵某共同决定成立一家销售电子产品的公司。约定王某出资30万元,陈某出资10万元,赵某出资10万元,注册资本总额50万元,王某为法定代表人。由于陈先生当时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不适合开公司。当时陈先生已经得知这一情况,所以工商登记的股东是王先生和赵先生。原告陈先生当时投资基金,且三方明确,被告赵某的辩护意见与被告王某的辩护意见基本一致【分析】
从合作协议的角度来看,本案的焦点是原告投入的资金是投资资金还是对被告的贷款,很明显,陈先生是公司成立时的成员之一。王某给陈某开具的收据上还注明是投资基金,陈某在公司成立后曾在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于王某开具的收据,陈某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异议。如果原告仅仅因为自己的名字没有记载在工商登记部门的股东名册上,就认为自己不能成为《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并要求将自己的10万元认定为借款,原告要求返还是没有依据的。理由如下:
工商登记是权利证明程序,不是权利设定程序。公司登记材料是证明股东资格的表面证据。当存在出资等争议时,股东的确认不能仅仅依靠工商登记,而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工商登记虽然具有公示的作用,虽然《公司法》明确规定出资人应当持有出资证明书,股东应当登记,但这并不是确定股东身份的唯一依据,没有规定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不是投资基金。原告是否在工商部门注册不影响其出资行为和性质
对于原告来说,需要证明其在公司投入的10万元是债务,而不是投资基金。如果原告不能证明这10万元是债务,他的主张就不能成立
在本案中,陈先生实际上是公司的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予以确认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能否相互转化
140人看过
-
股东协议的合法性与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契约?
181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的法律责任
339人看过
-
股东分类:显名与隐名股东
102人看过
-
隐名股东起诉显名股东纠纷怎么办
53人看过
-
隐名股东如何撤销股东会决议
325人看过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
什么是隐名股东,如何正确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所谓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他人为股东的投资者。与隐名股东相对称的是显名股东,即虽然未出资,但却被登记为形式股东的一方。(1)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时如对公司分配的利润应由谁享有,应由谁行使股东权利等,应当依据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一般而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就隐名出资问题都会存在一定的协议。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
-
公司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资质如何认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1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纠纷可以起诉处理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0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的纠纷是可以依法起诉处理的,只要原告有起诉的主体资格,被告的信息明确,有民事纠纷的事实和理由等,满足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法院必须要受理原告的诉求,至于原告能否胜诉,这是不能提前预判的。
-
隐名股东如何撤销股东会决议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7隐名股东不能撤销公司决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按东按照前款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的要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的,
-
隐名股东以及股东之间的纠纷法律怎么规定的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7先提起股东资格确任之诉,然后再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与隐名股东有关的纠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公司利润分配纠纷、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纠纷、对内承担责任纠纷、出资纠纷等;另一类是涉及公司外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对外被视为公司的股东主体问题、隐名股东或显名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纠纷等等。主要是涉及到公司的内部纠纷,具体而言,其一、在处理公司内部关系引发的纠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