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1:12:17 102 人看过

1、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权地域广。人们生活在一个网络的时代里,现如今每一个国家、地区、城市,无不被网络所包围着和环绕着,互联网真正的将地球世界变成一个地球村,一旦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出现了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被不当的复制,侵权行为会被无限制的传播和推广,很容易造成不可收拾的场面和后果。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往往超越国界有关的权利就不再有效,就不能再受到这个国家或地区法律的保护,甚至在一国范围之内对于权利人的保护就会产生差异,而互联网的无国界性特点,使得在确定纠纷管辖法院和选择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2、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链接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的物质表现形式来讲,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往往具有非物质性的表现形式。

3、网络著作权的损害后果更加严重。由于网络传播的迅捷性,往往一项网络著作权被侵权之后,被迅速的重复侵权,相应的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极其严重,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来讲,波及面更广,造成损害更加巨大,侵权行为在更短的时间内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后果。

一、网络毒品违法犯罪的法律特征

1、隐蔽性强

与传统的涉毒行为不同,网络涉毒行为借助于网络技术,可以轻而易举的实现隐蔽要求。首先,毒品买卖双方无需现场交易,通过网络信息传递和物流快递即可完成毒品交易,双方互不了解对方情况;其次,毒品嫌疑人的网络账号完全匿名,侦查机关很难确定毒品信息的发布主体;再次,在毒品买卖双方意思沟通过程中,几乎完全使用隐语或行话,例如用肉代替毒品,用咖啡豆代替冰毒,外行人看不出任何问题。网络如此便利的特性使得涉毒违法犯罪行为难以被察觉,不法分子在隐身状态下即可实现非法目的。

2、诱惑性大

传统的贩毒、吸毒行为往往在隐蔽之处进行,外界获取的相关信息较少,受影响程度也较低,但网络属于开放的空间,信息传播庞杂、迅速,其门槛低、受众多的特点决定了其存在被不特定人感知的可能,也就是说,网络涉毒行为的相关信息会被更多的人看到,并受其影响,特别是对于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来讲,网络涉毒信息结合色情信息会产生强大的诱惑力,往往会强化毒品诱惑性,从而增加了社会公众的染毒风险。

3、跨地域

传统涉毒行为受物理空间的限制,地域色彩比较浓厚。网络技术突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网络即时通讯工具可以瞬时传达毒品相关信息;另外,物流寄递业、支付行业的快速发展也使得涉毒行为摆脱了传统的交易方式,网上联络——快递发货——平台支付成为新型毒品交易模式,地域因素的限制在网络面前已无现实意义,跨省交易、跨国交易都变得简单和普遍。

4、成本低

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成本低,一方面表现在毒品价格方面,另一方面表现在行为风险性方面。实践中,网络上售卖毒品的价格比传统当面交货的毒品价格要低,毒品类型的可选性也较强,毒品购买人数也较多。网络毒品价格低很大程度是由于网络涉毒行为风险性较小,从交易行为表面上看完全是合法的网络购物模式,没有充分、准确情报时很难察觉和打击。由于网络不受地域限制,目前许多国际性的贩毒组织为逃避打击也开始借助网络从事非法交易,成为打击的重点和难点。

5、取证难

传统的涉毒行为通过特情介入、技侦手段等能够获得一定的证据,但网络涉毒违法犯罪过程中很少保留相关证据,行为人利用技术手段可以随时、瞬时删除涉毒帖子、聊天记录或论坛信息,使得取证工作难以开展;网络涉毒行为利用新型支付平台和物流技术进行毒资交付和毒品转移,情报获取上存在一定障碍;网络涉毒案件跨地域性特征明显,需要进行跨区、跨国警务合作,无形中也增加了公安机关取证难度,影响了打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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