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待岗能不能属于劳动争议
员工待岗属于劳动争议。只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才可以对富余人员进行待岗安置。待岗制度针对的是岗位本身,设立待岗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使生产经营暂时发生困难的企业通过合理安排岗位,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尽快使企业度过难关,实际上这是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进行的一种帮助和救济措施。企业自主根据员工具体情况安排员工待岗,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对员工进行安置的一种权宜之计,并非用人单位处分劳动者的形式。
二、劳动争议有哪些
劳动争议是事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员工待岗是属于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有自己特殊的处理方式,即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一方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n(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n(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n(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n(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n(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n(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转岗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岗位调动规定
342人看过
-
调整岗位劳动争议法院能不能受理
415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问题属于劳动争议吗
304人看过
-
待岗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吗
156人看过
-
非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与员工发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158人看过
-
员工拿走公司货款属于劳动争议吗
110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不属于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3劳动争议的范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此,在以
-
哪些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意味着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不属于劳动争议意味着,上述6种
-
工伤赔偿属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定义是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
-
员工与国外雇主发生劳务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4外派劳务合同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而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属民法调整的范围,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因此,外派劳务中劳务人员与国外雇主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一般民事合同纠纷来处理。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该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此时,劳务人员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之间发生纠纷的,则可按照劳动争议来处理。
-
如果不给员工补交社保,属于劳动争议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31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属于劳动争议;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