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与特殊留置权在法律上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1 14:26:41 354 人看过

根据留置权所涵盖的担保范围,可以将其划分为一般留置权与特别留置权两种类型。

特别留置权也被称为法定留置权,是由于国家法律直接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而设立的留置权。

例如,当租赁合同中的房客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时,房东有权依法对租户在房屋内部拥有的财物进行留置;

当旅客因未支付住宿费用无法离开酒店时,酒店经营者有理由依据法规对该旅客留下行礼等个人物品;

同理,当运输合同托运人未履行支付运费义务时,承运者也可依照相同方式处置托运行李及其他相关物品。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叫做留置权,留置权的主要特征
    一、什么叫做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二、留置权的主要特征留置权的主要特征如下:1.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2.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3.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4.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三、留置权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留置权的权利义务有:1.占有权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2.收取权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3.使用权4.偿还请求权留置权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费用,有权向留置物的所有人要求偿还。5.优先受
    2023-06-02
    494人看过
  • 特殊留置权与自力救济是怎么规定的
    自力救济,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和行使的民事权利在受到非法损害或妨害时,以其力量加以自我保护的民事行为。所谓自力救济,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和行使的民事权利在受到非法损害或妨害时,以其力量加以自我保护的民事行为。它是民事权利救济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是与公力救济相对应的概念。特殊留置权的行使本身就是民事权利私力救济的具体表现之一,是一种民事自助行为。留置权与特殊留置权指什么呢留置权可因担保范围的不同而区分为一般留置权和特别留置权。特别留置权亦有称法定留置权,指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直接规定债权人享有留置的权利。如房屋承租人不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可留置房屋内承租人的财产;旅客不交付住膳费时,店主可留置旅客的行李及其他物品;托运人不交付运费时,运送人可留置运送物。《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2023-07-29
    324人看过
  • 留置权定义及其含义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留置财产,以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履行债务。留置权的占有是什么意思所谓留置权的占有,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取得事实上的管领、控制和支配。所谓合法占有,是指留置权担保中,债权人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即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债务人依照合同将财产自愿交付债权人。债权人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留置权发生的基本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
    2023-07-07
    330人看过
  • 什么是留置及留置权?留置担保有哪些特点?
    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得到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留置是我国经济生活中较普遍存在的一种合同担保形式。其设定的目的,是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在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前,债权人有占有留置物的权利。当规定的留置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得到清偿。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义务,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不得滥用留置权。归纳起来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2)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
    2023-06-20
    227人看过
  • 商事留置权:留置权与普通留置权的差异
    1、主体不同。商事留置权适用于商人之间因双方的商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因此其主体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而民事留置权无此要求。2、成立要件上不同。民事留置权要求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具有牵连关系,而商事留置权一般不作此要求。3、留置物的归属不同。商事留置权成立的条件我国作为采民商合一立法模式的国家,商行为适用民法的一般原则。但是这并不说明商行为等同于民事行为,商行为的逐利性以及对交易安全、迅捷的特殊要求决定他有自己区别于民事行为的规则,商事留置权亦是如此。民事留置权与商事留置权同样因债权而生,但商事留置权由于其商事活动的特殊性,并不过分强调债权与留置物之间的牵连关系,即商主体之间基于营业关系所产生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留置权产生的条件包括以下三点:(一)留置权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必须是合法占有。(二)留置权中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动产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2023-07-11
    117人看过
  • 留置权与抵押权在法律适用上有什么不同?
    抵押权与留置权的主要区别:1、标的物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仅为动产,抵押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2、成立条件不同,抵押权是根据双方的协议建立的,而留置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不需要债务人的意思;3、实现方式不同,抵押权在债权已清偿期但未清偿的情况下,当然可以行使,而留置权在债权已清偿期但未清偿的情况下,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4、优先效力不同,同一动产同时有留置权和抵押权的,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因此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船舶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权区别(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留置权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2)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留置权担保的是造船人、修船人因建造、修理船舶所产生的债权;船舶优先
    2023-07-07
    332人看过
  • 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一、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4.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二、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是:1.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3.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不能依据留置权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4.留置权因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三、法律上规定的留置权顺序是什么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
    2023-07-19
    59人看过
  • 善意取得留置权的含义
    善意取得留置权的含义是指在留置权担保中,当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债权人在不知道债务人无权处分该动产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对该动产行使留置权。在留置权关系中,债务人将其占有的动产交付债权人时,双方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债权人往往以劳务的形式支付留置物,因此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是否归自己所有进行审查。根据债务人占有动产的可信性以及民法的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债权人对善意取得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享有留置权。善意取得留置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债权达到清偿期限;2。债权人拥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3。债务人对交付的动产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债权人不知道其占有的动产不属于债务人,债权人不知道债务人无权处分的事实,但债权人不知道的除外。动产的占有关系到债权的发生。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法律只强调债权人取得留置权时应当发生善意。由此可以推断,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后,其主观认识是否发生
    2023-05-08
    360人看过
  • 留置权是用益物权吗以及留置权有什么特征
    一、留置权是用益物权吗留置权是用益物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留置权有什么特征留置权的特征主要有:1.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只要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留置权人就可以对全部留置财产行使权利,不受债权分割或者部分清偿以及留置财产分割的影响。当然,如果留置财产为可分物
    2023-06-20
    488人看过
  • 留置权与房屋租赁留置权
    一、留置权含义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留置权的发生可基于不同的合同关系。留置权是:当债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一方有权扣留物品并享有对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而且,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二、房屋租赁留置权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三、留置权适用范围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
    2023-03-27
    328人看过
  • 留置权在法律上有何地位?
    留置权具有的法律属性如下:1、留置权是合法的;2、留置权具有物权性;3、留置权不可分割;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即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为什么说留置权具有从属性为什么说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这种从权利为从物权,而非债权。有人认为留置权为从债权,这是对留置权从属性的误解,无疑否定了留置权物权效力的本质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
    2023-07-02
    285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有哪些含义以及特点
    一、船舶留置权有哪些含义以及特点船舶留置权的含义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的特点如下:1.法定性。船舶留置权是法定的船舶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签订设定该担保物权的协议。2.标的的特定性。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依修船或者造船合同而占有的债务人的船舶,不包括海事债务人的其他财产。3.占有的先决性。占有当事船舶是享有和行使船舶留置权的先决条件。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4.优先性。船舶留置权的优先性体现为:狭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船舶优先权之后、船舶抵押权之前;广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船舶抵押权之后,一般海事债权之前。二、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于哪些情形1.船舶留置权法律适用问题的产生留置权是债权人占有他人动产,而在有关该动
    2023-04-25
    159人看过
  • 留置权具有什么特征,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么
    一、留置权具有什么特征留置权具有的特征包括:1.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以受偿。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二、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么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
    2023-06-14
    290人看过
  • 留置权有怎样的法律义务
    一、留置权有怎样的法律义务1.留置物的保管。留置权人对保管未予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的,即为保管不善。因此,而至留置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留置权人于占有留置物期间是否尽了必要的注意,其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对留置物的损失是否有过错,应由留置权人负举证责任。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留置权人原则上并无使用留置物的权利,相反留置权人负有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除为保管上的必要而为使用外,留置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不仅不得自己使用留置物,也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提供担保。3.返还留置物。当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时,留置权人有义务将留置物返还于债务人。在债权虽未消灭,但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使留置权消灭时,留置权人也有返还留置物的义务。二、留置权的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为: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
    2023-09-02
    1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留置权包含什么特征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01
      1、从属性。留置权以担保债权的目的而存在,因此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折价或者拍卖、变
    • 2022年留置权的含义应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1、留置权的意思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如果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留置权的法律义务包含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4
      留置权人的义务 1、保管留置物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留置权存续期间,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留置物;因此给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返还留置物 在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或者债权虽未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给债务人。
    • 留置人和留置权人释义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24
      留置人和留置权人是什么意思 留置人也就是指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 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 留置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留置物占有权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权,是其对该物依合同产生的占有权的继续。这两种占有权先后相继,其区别在于,前者产生的基础是留置权,后者产生的基础是原合同。占有虽然持续不断,但占有权却因留置权的发生而于其发生之时产生了性质的
    • 的法律特征,留置权的设定,留置权怎样实现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留置权的法律特征留置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4、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二、留置权的设定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2、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