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有没有前置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4:15:17 118 人看过

当事人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是有相应的前置程序的,在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之后,才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一、无罪怎么申请国家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二、行政赔偿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最高法解释赔偿请求人向赔偿责任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原告具有请求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损害的事实依据;损害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这一行为已被证实是非法的;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先行处理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的;属于法院受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的范围;依法提起诉讼的期限。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三、国家赔偿可以在法院申请吗

国家赔偿申请法院是不可以的,因为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当中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是应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来的,只有在赔偿义务机关不处理或者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算是法院错判的,也应该先向法院申请复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著作权侵权是否行政程序前置
    侵犯著作权后,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不是行政程序前置,著作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第一,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第二,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第三,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
    2023-06-17
    364人看过
  • 环境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是行政复议吗
    行政复议不一定是环境行政诉讼前置程序。对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要先复议,然后才可以诉讼。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一、环境行政诉讼的特点(1)环境行政诉讼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原告,以环境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的诉讼。环境行政诉讼是在环境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一样,其原告都是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
    2023-03-16
    391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先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才能申请赔偿。但有例外: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财产权的行政事实行为可以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直接起诉。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一、国家赔偿复议前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国家赔偿法不算严格意义的行政复议前置,但是有相似之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违法,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根据国家赔偿法规
    2023-06-26
    61人看过
  • 行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行政赔偿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可知以下几点: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
    2023-03-01
    139人看过
  • 复议前置没有行政复议可否起诉
    不可以。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前置的有几种情形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如下: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
    2023-08-02
    493人看过
  • 行政赔偿如何进行程序
    1.提出赔偿请求。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3.审查内容。4.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5.行政赔偿的执行。单独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二)审查: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6、请求赔偿的有关
    2023-07-10
    15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没有赔偿损失
    一、行政处罚有没有赔偿损失1、没有,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多长时间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第三,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
    2023-04-21
    400人看过
  • 自治区旅游局行政许可前置程序
    A、设立国际旅行社的审核1、审核机关:自治区旅游局2、审核依据:国务院令第205号《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3、审核条件:(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六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取得省级以上旅游管理部门颁发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5名;(2)《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3)《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条设立旅行社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人员资格证书、验资报告、经营场所、设备情况证明。4、审核方法及时限: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省级旅游管理部门自收到填写合格的《旅行社报告书》3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报国家旅游局。此前要进行实际验收。5、质量保证金:批准后,按《旅行社
    2023-04-30
    40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有前置程序吗
    一、医疗事故有前置程序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医疗事故的等级界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
    2023-06-18
    380人看过
  • 行政赔偿程序与司法赔偿程序之比较(1)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构成了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全部内容。作为国家赔偿制度的组成部分,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有着许多相同的地方,例如,确定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和司法赔偿责任的原则都是按违法原则;两者实行相同的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等。然而,它们毕竟体现了对不同的国家权力的监督和事后补救,在很多方面它们又呈现出自己的特点。其中,两者在赔偿程序上的差异就是一个较为明显的例证。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国家赔偿法中有关国家赔偿程序的规定,本文拟就行政赔偿的特点、行政赔偿程序和司法赔偿程序的区别和联系等作一分析。一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看,行政赔偿程序的最大特点就是:在引起行政赔偿程序发生的方式上,允许两种方式——单独式和一并式并存。(一)单独式。即单独提起,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已经被确认,赔偿请求人仅就赔偿问题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当赔偿请求人采取这种方式时,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2023-04-24
    367人看过
  • 公司法有哪些前置程序?
    公司法规定了具体下列前置程序:1、穷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2、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撤诉之司法审查。最重要的是公司内部救济,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拒绝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释义】本条是有关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的规定。本法第
    2023-06-19
    164人看过
  • 单独行政赔偿程序程序及探讨
    单独行政赔偿程序程序问题单独方式是指受害人的诉讼请求仅限于行政赔偿,对行政行为合法与否并无具体请求。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诉讼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赔偿争议为前提,具体适用以下情形:(1)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对行政行为违法性已无争议,但行政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2)行政行为已被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但复议机关未对行政赔偿问题作出裁决,或者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机关的裁决。(3)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为终审裁决,赔偿请求人不得起诉,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不服的。(4)行政行为已被法院的判决确认为违法,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主要是因为诉讼的目的在于解决争议,如果赔偿请求人不具体明确地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就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赔偿争议。先向有关的赔
    2023-05-03
    131人看过
  • 什么时候会发生行政复议程序前置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前置的归纳与总结如下:(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
    2023-06-02
    225人看过
  •  比较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异同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若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则无需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则需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另外,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仍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则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1、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若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则无需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则需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2、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仍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整理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仍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3、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3-08-18
    9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有没有前置程序是怎样的?你们能会打吗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认定、评价并作出决定的一种行政法律活动。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行政复议有没有前置程序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以该机关为被告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 取消了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9
      对于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规定,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有: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
    • 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的有哪些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6
      1,对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要先复议,然后才可以诉讼。2,涉税案件,比如对于税率、征税对象、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纳税环节、期限、地点、方式、主体以及减税、退税、补税、免税等方面问题的争议,要先复议,然后才可以诉讼。3,对反垄断执法机构做出的经营者禁止集中或者不予禁止的决定,要先复议,然后才可以诉讼。
    • 损害赔偿案件起诉是否有前置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答:基本没有。只要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事实,即可以提起诉讼。并不以交管部门的调解为前置程序。一般而言,证明事故发生的常见证据,包括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交管部门的其他书面证明、事故责任方的书面确认证据等。
    • 刑事赔偿程序与行政赔偿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6
      1、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马上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