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条款中不产生效力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4 10:42:34 399 人看过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包括:

1、当事人订立的口头仲裁协议无效;

2、仲裁协议约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中的一裁终局制

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维权成本高,是一个颇令劳动者无奈的难题。

对现行&ac

te;一调一裁两审&ac

te;程序进行补充、修改,着力缩短周期,提高效率,降低维权成本,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值得期待的创新和突破所在。

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有关专家表示,一裁终局的制度设计,使得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有条件地一裁就终局,不必再走完劳动争议处理的全部程序,即不用再上法院,这样就少了一个时间比较长的诉讼环节,从而使这部分案件的周期可以大大缩短并及时化解,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美国著名政治家杰斐逊的名言说明了审判时限的重要性。诉讼程序太复杂、时间太长,一直是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饱受诟病的主要原因。根据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案件的法定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人民法院一审的法定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二审法定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这为一些用人单位进行恶意诉讼、拖延履行义务以故意延长劳动争议处理周期留下了口子,使劳动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法律救济。

特别是那些数额不大、事实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如果按一调一裁两审的程序走下来,没有几个劳动者能够耗得起时间、精力,结果只能无奈地放弃讨回公道。

事实上,此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实行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也限定在数额较小的、事实简单的和有明确国家标准的案件。

值得一提的,为使劳动者不丧失对一裁终局劳动争议的诉讼救济权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第四十八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这些法定情形包括:一是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四是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是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是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审理期限,由原来的六十日减至四十五日,如果确需延期的,延长期限也由过去的不超过三十日缩短至不超过十五日。

不难看出,上述这些规定既着眼于解决处理周期长、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又注重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设计了应有的法律救济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那么仲裁协议无效。第二、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第四、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又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中要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即为无效。第五、一方采取胁迫的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一、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
    2023-03-01
    28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无效的情形
    一、劳动仲裁无效的情形劳动仲裁无效的情形如下: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二、劳动仲裁有什么条件劳动仲裁有以下条件:1.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3.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5.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6.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三、劳动仲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劳动仲裁立案
    2023-06-04
    486人看过
  • 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时效可以中止的情形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审批、工伤鉴定等客观情况阻碍仲裁案件审理的,视为中止仲裁时效,并报仲裁委员会审批。中止仲裁时效不包括在仲裁时效中。根据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仲裁时效:1.在办案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没有处理依据的,在办理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检查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的,在办案过程中,因当事人死亡、法定代表人和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病情严重或者无行为能力,致使当事人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当等待结果出来,在办案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社会变化,造成交通、通讯中断等妨碍正常仲裁的客观情况,仲裁庭有上述情形需要中止仲裁时效的,应当及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批准。上述情形消除后,恢复计算仲裁时效
    2023-05-07
    412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断的情形
    1、劳动仲裁中断的情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已向对方当事
    2023-03-28
    46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条款》中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包括:1、当事人订立的口头仲裁协议无效;2、仲裁协议约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4、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一、分期付款纠纷如何处理分期付款纠纷的处理方法: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2、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调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二、仲裁和法院管辖同时约定时哪个无效仲裁和法院管辖同时约定时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协议管辖
    2023-03-24
    3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例如职工对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不服,向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申诉,属于“有正当理由”。职工对于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重新答复不服而申请仲裁的,重新答复的时间应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即对方承诺在某一时间履行义务等,要搜集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证据,例如可以通过录音取证。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例如申诉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法定代理人等。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当事人撤诉或者
    2023-03-20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中断效力的情形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仲裁中断有以下几种情况:1。已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提出上诉,并向另一方发出律师函。例如,员工拒绝接受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向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上诉,属于有正当理由。员工申请仲裁重新答复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的,重新答复的时间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详见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临时工就业形式是否存在的请示)。2、已向有关部门申请权利救济。如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
    •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用人单位行为违法,你追索劳动报酬可以以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为时效的起算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
    • 劳动仲裁中断时效的情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而中断的。 2.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而中断的。 3.因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第 一、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9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 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3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而中断的。 2.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而中断的。 3.因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第一、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