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9:03:22 93 人看过

我国亲属法对准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可以确定以下内容:

第一,准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发生配偶的亲属身份,不发生配偶权。无论其同居多长时间,无论其是否有子女,只要双方没有登记结婚,而仅仅是准婚姻关系,就不能认为他们是配偶。至于他们的相互身份,我认为就是同居者,或者叫做准婚姻关系当事人。

第二,准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对方亲属之间不产生姻亲关系,不在男子与妇女的亲属间或妇女与男子的亲属间产生任何姻亲身份,不发生姻亲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姻亲有关的婚姻障碍的法律规定都适用于准婚姻关系。

第三,准婚姻关系当事人的相互间不产生任何提供生活保持的义务。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共同生活状况的权利,而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女方为扶养共同生育的子女所需,男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负担责任之外,不负担其他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当准婚姻关系解除的时候,如果一方负担养育共同生育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用的给付义务,不得推诿和拒绝。

第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不产生继承关系,不得相互继承遗产。

一、继子女对继父母有什么义务

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现实中,常见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有以下两种:

1、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所以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准婚姻关系相关文章
  •  询问关于婚姻自主权的相关问题
    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个人意愿自愿决定是否结婚或离婚,不受外界干涉的自主权利。男女公民对于自己的结婚或离婚问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完全自由,任何人都无权代替他们做出决定。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个人意愿自愿决定是否结婚或离婚,不受外界干涉的自主权利。男女公民对于自己的结婚或离婚问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完全自由,任何人都无权代替他们做出决定。 婚 姻 自 主 权 是 否 受 到 外 界 的 干 涉 ?干涉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包括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其他干涉婚姻自主权的行为。这些行为都侵犯了权利人的婚姻自主权,导致权利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结婚。如果干涉行为导致权利人的婚姻自主权受到侵犯,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以暴力干涉婚姻自主权的,可能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承担刑事责任。婚姻自主权是
    2023-09-28
    83人看过
  • 从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看,劳动关系解除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在事先约定的条件下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而劳动关系终止则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在事先约定的条件下终止劳动关系,此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区别如下:1、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终止是否由当事人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前因某些情况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以来,劳动合同将失去效力;2、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1.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3.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
    2023-07-16
    263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的民事法律行为:配偶方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另一方有约束力。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对该代理行为知晓与否、追认与否,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但夫妻一方在实施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时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明确跟相对人说其实施该行为只代表其个人意愿。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权益,该条还明确规定了善意相对人制度,即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特征作为夫妻法律关系主体的夫、妻,是通过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作用于财产关系客体——财产(包括积极财产——房屋等和消极财产——债务)的。因此,对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的界定,是正确界定(消极财产)的前提。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以家庭事务为目的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以处理家庭事务为目的,这是由夫妻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而夫、妻内部之间是独立
    2023-08-13
    345人看过
  •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吗
    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前所进行争议的对象,实际上这种诉讼标的它是非常抽象的,并不是一个某个具体的物,通常情况下都是当事人之间所进行的一些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诉讼标的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常是由法院来作出最终判决。民事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一、诉讼因
    2023-03-16
    298人看过
  • 关于事实婚姻配偶继承权的问题?
    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配偶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配偶在法定继承中不能继承。事实婚姻配偶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法定结婚的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事实婚姻,男女双方互有继承权。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互相不享有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
    2023-08-01
    204人看过
  • 债务问题是否影响婚姻关系?
    有债务可以离婚。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应当双方共同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进行偿还,需要双方协议偿还。不能达成共识的,可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债务并不是不准离婚的条件,我国规定婚姻自由,因此只要双方自愿是可以离婚的,不受债务的影响。另外,诉讼离婚满足条件的,也会判决离婚。夫妻有共同债务可以离婚吗夫妻有共同债务只要符合离婚的条件就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当事人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一方向法院起诉,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就能判决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3-07-15
    92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的负债与债务问题
    夫妻间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和债务承担,但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只有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获得的财产归其所有,而另一方的对外债务则由借债人自行承担。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案例解析案例解析:某网络公司因员工泄露公司机密而被诉该网络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公司的机密信息被一名员工泄露给了外界,这一事件导致了公司受到了严重的损失。于是,该公司起诉了这名员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保密
    2023-11-06
    401人看过
  • 诉讼中属于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
    属于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可以离吗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2023-02-26
    430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债务问题,未知情一方是否有还债义务?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应该如何写申诉书夫妻债务一方不知道对方举债的,申诉书可以载明自己并不知道对谁欠债,并且不知道举债的款项用途,如果能举证不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超出家庭生活所需要的,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
    2023-07-18
    378人看过
  • 关于离婚时双方共同债务的主体问题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的处理是: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一方偿还吗夫妻一方的债务并不是必须由双方偿还,是由债务人一方偿还。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由双方偿还。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的,离婚时,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是无限连带责任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无限连带责任。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三、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
    2023-03-28
    110人看过
  • 离婚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3、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4、有提供证据的权利。5、有辩论的权利。6、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7、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经济仲裁中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1、申请人有依法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的义务,被申请人有按规定期限提交答辩书的义务;2、有义务按时出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退庭;3、有义务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得自行出庭;4、有义务遵守仲裁员回避制度,不得选任符合回避条件的仲裁员及私自会见、请客送礼;5、有义务尊重仲裁的独立性,不得企图干涉;有义务如实回答仲裁庭的提问;6、有义务根据仲裁庭要求提供证据或资料,不得隐瞒;有义务遵守仲裁庭决定;有义务自觉履行仲裁裁决;7、有义务遵守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后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8、有义务交纳仲裁费用;有义务缴纳
    2023-07-09
    348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债权债务的认定及追讨问题
    以下债务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追讨债务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但债务人往往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当事人应知道债权人能通过哪些途径讨债,还要知道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及时有效地追回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
    2023-07-17
    422人看过
  • 当事人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
    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的规定:只要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意思表示真实;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违背社会传统的公序良俗,夫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后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该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就依法生效。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将离婚协议提交给婚姻登记部门,以此作为双方登记离婚的主要依据,一种是将离婚协议提交给人民法院,使其在离婚诉讼中作为一种证据。认定当事人自行书写的离婚协议效力,首先应该明确该离婚协议书属于哪一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当事人自愿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时要求婚姻当事人出具的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该协议书民政部门可予以登记备案,因此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
    2023-07-30
    335人看过
  • 夫妻关系中的性婚姻问题
    一般夫妻在婚后就可以合法进行性生活,这也可以说是夫妻相互之间的一种义务。而要是长期没有性生活,那么就有可能导致夫妻之间出问题,从而走上离婚的道路。夫妻没有性生活的原因很多,不是直接提出离婚的法定条件。不过有没有性生活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只要不是因为正当的工作等原因两地分居没有性生活达到一定时间就可以提出离婚。其实我国在这方面并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夫妻之间长期没有性生活并不是必然导致离婚,此时需要证明因为没有性生活导致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才会作出离婚判决。没有性婚姻该如何离婚没有性婚姻协议离婚包括:1、双方的基本信息;2、自愿离婚;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如何交付履行协议;4、债权所有权和债务承担的协议;5、子女抚养权所有权、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协议。达不到协议,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但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法院一般
    2023-07-07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准婚姻关系是指未婚男女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的两性结合关系的事实状态。 首先,准婚姻关系并非是一种婚姻形式,而是仅仅由二者关于“同居关系”的合意所主导。 其次,双方在性的关系上虽有结合的合意,但不过是共同居住、共同生活,至于是否会结为夫妻... 更多>

    #准婚姻关系
    相关咨询
    • 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1、夫妻人身关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都有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3)夫妻对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4)夫妻有权继承遗产。2、义务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系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关系,是否属于婚姻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 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
    • 合同关系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21
      合同中甲方、乙方称谓不同,但并不表明权利的轻重,双方在法律中的地位有什么区别,双方都要遵守合同条款。违约方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是合同的主导方。 甲方一般是出资方或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以出资方作为市场的主体或称主导市场为甲方市场。 乙方一般是劳务方,也就是负责实现目标的主体。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
    • 合同法关于权利义务终止的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4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1、履行合同不能,比如说自然灾害,吧把原本交付的货物损毁的。合同不能履行的消息,从到达对方,对方知道时候合同即可终止,不考虑对方的同意与否。2、约定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自然终止。3、超过诉讼时效,不主张权利的合同对权利人来讲丧失胜诉权。4、伙同其他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同时也谈及不到什么权利和义务。5、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自始无效,同时也谈不到权利和义务。6、以欺
    • 婚前债务是否属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夫妻一方的婚前经济纠纷一般属于个人债务,即便是在婚后判决的,也不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