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权能否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07:11 124 人看过

安置权能否转移?

I.安置权能否转让?

当然,有证的安置房可以买卖,交易与普通房屋没有区别。对于无证的安置房,要区别情况,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拆迁前要查清产权,如果拆迁前有产权证,只有拆迁后,开发商才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虽然麻烦,但产权证以后还是可以办理的。(2)必须办理公证手续,避免纠纷。

(3)为了增加收入,一些开发企业可以在安置房交易后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是较好的解决办法。第二,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安置被拆迁户而兴建的住房。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并安置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住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得安置房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安置房的转让交易。转让交易与普通住宅没有区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房转让的相关问题
    拆迁安置房买卖存在较大风险。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7-11
    475人看过
  • 安置房转让后拆迁怎么赔偿
    一、安置房拆迁怎么赔偿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依法批准的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评估作价后,以货币补偿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购买房屋的一种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地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按一定标准进行交换的一种补偿方式。《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与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023-03-21
    102人看过
  • 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拆迁安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使用权的再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就是其中之一。在出让过程中,出让人和出让人应注意有关事项,如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登记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合同签订前,应当核实转让人的资格。出让人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者集体单位的,应当提交有资产处置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证明。出让方还应仔细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是否存在重大债务纠纷等,避免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果。
    2023-05-31
    19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能否要求就近安置
    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如果选择产权置换的,是可以要求拆迁人就近进行安置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
    2023-08-11
    239人看过
  • 回迁安置房是否允许转让?
    按照规定回迁安置房能买卖。不能买卖的情形: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政府回迁安置房能买吗在我国回迁安置房可以买。回迁房能买卖的要求是业主已取得房产证可正常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业主手中只有回迁协议的不能过户。1、回迁房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迁安置房是被拆迁地区的居民合法拥有的财产,在房子建成后也是能够依法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证的。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房管局过户转名的。但是对于买
    2023-07-05
    82人看过
  •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转为拆迁安置房
    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
    2023-07-05
    390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权益
    拆迁安置房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一、住宅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
    2023-04-05
    367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安置,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安置,这在各地的标准有差异,以北京市为例,需要注意遵循以下安置标准: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
    2023-02-13
    330人看过
  • 安置房能否转让给子女?
    安置房是可以过户给子女的。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安置房的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房管局要求的申请材料,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过户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一般提交材料的情况包括(具体要看当地房管局的过户申请要求):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安置房能过户吗一、安置房能过户吗1、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过户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安置房都行,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可以进行上市交易。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
    2023-07-02
    143人看过
  • 能否将安置房进行转让?
    安置房土地性质安置房是因为城市规划或土地开放,给被拆迁房子所有人居住的房子。房子的特殊性,除了受到房子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外,还受到所在地地方政策的约束。一般安置房可以分为两种:1、一种是市政工程而拆迁的配到安置房。2、一种是土地由于房产开发,拆迁方安排补偿给被拆迁方的安置房。安置房能够买卖或过户吗?安置房能够买卖,最主要就是看有无全产权。如果安置房有进行产权登记,并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就能够在市场中买卖,没有的话就无权买卖,也不能够过户。根据安置房的性质,过户也分两种情况:1、由政府补贴给被拆迁方的安置房,需要当事人去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时间比较长。而且要5年后才能在市场上交易、过户,而且还需要补完国有地税。要办理安置房过户时最好是找律师,以正规渠道办理。如果是不满5但是要着急过户的,可以办理赠予或者继承过户,不过这时候需要交纳较高的国有地税。2、由拆迁方安排的安置房,是比一般的商品
    2023-07-02
    13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屋分类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拆迁安置房屋分类(一)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二)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注意事项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家卖方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
    2021-12-30
    426人看过
  • 协议转让拆迁安置房的有效性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话,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合规,那就有效。如果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拆迁安置房的房屋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合同是否为依法成立,合同成立的条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
    2023-07-08
    123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名额转让协议纠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台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拆迁人违反过渡期限的法律责任有(1)安置补偿费方面的责任。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
    2023-03-07
    32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转让过户怎么收费
    一、拆迁安置房转让过户怎么收费拆迁安置房转让过户的收费如下:1.买方应缴纳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2.印花税,房款的0.05%;3.测绘费,1.36元/平方米;4.卖方应缴纳印花税,房款的0.0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二、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怎么办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被征收人可以发出催告敦促征收人尽快支付,或者提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结果作出后仍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
    2022-10-24
    369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范围内房屋能否去转让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31
      1、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如果在拆迁冻结期内的,可以转让房屋,但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
    • 拆迁安置房未领产权证能转让吗,还有再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4
      拆迁安置房未领取产权证不得转让。产权证是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的障碍,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 拆迁安置房没有拿到房子能转让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
      1、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出售,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几个问题。 2、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 拆迁安置房转让有何政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
    • 拆迁安置补偿是否可以转让。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9
      拆迁补偿房屋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转让。拆迁补偿房屋是政府在开展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的房屋。转让拆迁安置补偿房屋应当在原户主房产证下达后办理交易和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