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兰渝铁路征地拆迁方案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42:20 467 人看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2008年12月18日兰渝铁路征地拆迁动员大会精神,市国土局起草了《兰渝铁路征地拆迁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兰渝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兰渝铁路是国家铁路“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灾后重建、拉动内需的重点项目,为保证兰州市境内征地和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甘肃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办法》,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5〕48号)的规定及《新建兰州至重庆铁路工程建设(兰州段)征地拆迁责任书》的有关精神,为明确责任,尽快实施,全面完成征地和拆迁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主题,真抓实干,确保兰渝铁路征地和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在征地和拆迁中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依法行政的原则;二是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注重项目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三是处理好保护用地和保障发展的原则;四是统筹兼顾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拆迁、统一建设的原则下,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根据省政府兰渝铁路征地拆迁动员大会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兰渝铁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张津梁省政协副主席、市长?

常务副组长:

吴继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姚国庆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闻长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幸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陶军锋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郑继祖市政府副秘书长?

米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丁祖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智虎市建管委主任?

万里市规划局局长?

刘大可市房地产局局长?

郎得晨市林业局局长?

石镜如市农牧局局长?

朱国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永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希望市物价局局长?

段迎存市统计局局长?

俞成辉城关区政府区长?

张国一西固区政府区长?

严志坚安宁区政府区长?

徐大武榆中县政府县长?

咸大明皋兰县政府县长?

杨立岭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统征办公室负责人?

孙建中市拆迁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继祖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米琳、丁祖全同志担任。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领导小组设七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该工程项目涉及各类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兰渝铁路(兰州段)建设的进度,做好与省政府重大项目办公室的工作衔接。?

责任单位责任人职务?

市发改委覃兰宾党组成员?

市统计局高亚萍副局长?

市物价局石铭军副局长?

2.规划建设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规划区内项目选址及规划、建设审批工作。?

责任单位责任人职务?

市建管委樊勤生副主任?

市规划局屈鹏举副局长?

3.征地和拆迁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该工程涉及本辖区内征地和拆迁的具体实施工作,依法进行公告,组织和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移交土地等工作。?

责任单位责任人职务?

城关区政府冯广宸区委常委、副区长?

西固区政府韩显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安宁区政府甘培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榆中县政府郑元平县委常委、副县长?

皋兰县政府辛秀先县委常委、副县长?

4.报批和征地协调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依法做好兰渝铁路工程项目用地手续(包括林地、草地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保问题)的报批,并负责兰渝铁路(兰州段)征地督导工作。?

责任单位责任人职务?

市国土资源局杨立岭副局长?

市林业局姚见喜副局长?

市农牧局张正功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玲副局长?

5.拆迁管理协调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的协调和督导工作。?

责任单位责任人职务?

市房地产局杨学栋副局长?

6.征地拆迁执法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兰渝铁路(兰州段)征地和拆迁中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拆除工作。?

责任单位责任人职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贾忠南副院长?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道路客运售票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州市道路客运售票点管理暂行规定》(榕政综(2006)3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加强我市道路客运售票点的管理,稳定运价,维护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适应客运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确保道路旅客的安全,维护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树立省会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的良好形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市道路客运售票点整治工作。现将《福州市道路客运售票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福州市道路客运售票点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

成立福州市道路客运售票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承国(市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黄金木(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江叶钦(市工商局副局长)

曾国俊(市物价局副局长)

吴仁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金如(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邓达(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林捷(市工商局)、吴巧贞(市物价局)、梁建锋(市公安局)、叶连生(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内设相应工作机构。五城区交通、运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道路客运售票点整治原则和内容:

(一)整治原则。在市道路客运售票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由五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道路客运售票点的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由五城区政府分管交通的领导负责,区交通部门牵头,工商、物价、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参加,市交通、工商、物价、执法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负责督促和巡查。

(二)整治内容:

1、从事客运售票点经营活动的,必须是本市注册的道路客运站和客运企业。

2、售票点必须和客运站保持一定的距离,售票点应设立在客运站周边1公里里程以外。

3、售票点场地应当符合规定条件。

4、售票点必须与代售客票的客运车辆的始发客运站签订合约,联网售票,严禁使用非法客票或手工票、代用票。

5、售票点在售票场所应公示线路、班次、运价、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6、客运企业应委托有资质条件的售票点售票。

7、售票点经营者应遵守《暂行规定》,按章守法经营。

8、打击无照经营的售票点(流动无照售票点)。

9、查处客运车辆在道路客运售票点上客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道路客运售票点整治的范围及时间:

(一)整治范围:福州市五城区道路客运售票点。

(二)整治时间:2006年3月1日-2006年6月30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3月份:宣传教育和动员阶段。主要是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教育客运经营者和售票点经营者按章守法经营。

4月份:客运售票点备案和整顿阶段。售票点要按照有关要求向运管部门备案。工商部门和运管部门联合对已注册登记的售票点进行重新审核,对达不到条件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未注册但达到《暂行规定》条件的售票点予以注册登记备案。

5月份-6月份:集中整治客运售票点违法经营活动阶段。重点整治客运企业委托无证售票点售票、在售票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客运车辆、在售票点组客、上客的违章行为,打击无证照售票点(无证照流动售票点),并对无证照售票点承租户进行查处,各职能部门依照《暂行规定》依法对违法售票点进行处罚,每个月集中整治不少于3次。

四、整治措施:

1、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通过答记者问等形式,广泛宣传《暂行规定》,让广大经营者明确《暂行规定》的调整对象、经营管理、处罚条款等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按章守法经营。

2、加强动员教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召开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者动员大会,市工商局要召开售票点经营者动员大会,将有关售票点管理规定及整治的内容告知经营者,要求他们积极配合政府的整治行动。

3、开展售票点备案工作。市工商部门对市区所有已注册登记的客运售票点进行清理,并通知售票点经营者向辖区及市级道路运管机构备案,备案的内容包括: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证明、经营地点、经营场所面积、配备工作人员情况、始发客运站的联网情况、经营者行为自查情况等。

4、对售票点进行清理整顿。市工商部门和市运管部门对现有已注册登记的售票点进行重新审核。对已取得工商注册登记,但不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售票点,由市工商部门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两个月内整改,如逾期仍不能整改合格的,工商部门不予年审工商营业执照。对未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售票点,凡符合《暂行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暂行规定》条件的,予以取缔。

5、规范售票点的经营行为。以区为单位,交通、公安、物价、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重点打击辖区内无证售票点(无证流动售票点)、整治客运售票点违法经营行为、客运企业委托无证售票点售票的行为、客运车辆在售票点上客的行为。

6、要求相关客运站提供必要的联网服务。各客运站对符合《暂行规定》的条件的售票点,必须实行联网售票。

五、整治工作要求:

1、群策群力。在市、区两级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暂行规定》,联合执法,整治福州市区道路客运售票点,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打击无照经营,维护客运市场稳定有序,力求取得成效。

2、突出重点。重点整治无照售票点,工商部门要重拳出击,打击无照经营道路客运售票点;城管执法部门要重点打击流动无证照经营售票点;运管部门要重点查处在售票点上客的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以及委托无证照售票点售票的客运企业;物价部门要重点查处道路客运售票点未按规定运价售票、未明码公示运价的行为,以规范客运市场,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3、坚持长效管理。通过整治工作,必将促进我市道路客运售票点管理工作,但这是一项长期性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坚持长效管理机制,按照职能分工,进行有效管理与合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五城区政府要将本辖区开展道路客运售票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于7月5日前上报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负责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福州市道路客运售票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7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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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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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渝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办发「1995」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一、对我市成渝高速公路旅客运输实行由市交通局统一管理。经营成渝高速公路的定线班车的始发站点,由市交通局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根据我市汽车客运站的情况统筹安排。任何客运站点不得擅自接纳未经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批准的客运车辆进站参营。二、无道路运输证的各种营运客车(含出租汽车),临时需通行成渝高速公路的必须办理“一次性返使用道路运输证”(含各种效能规费)。“一次性往返使用道路运输证”由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统一印制,并委托市成渝高速公路管理处在成渝高速公路各入口处代办。三、成渝高速公路客运线路调节费的分配,按照省政府“川府函「1995」171号”文所规定的省交通厅和市交通局商定的车辆通行费的分配意见办理。
    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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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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