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是否有权向公安机关调取诉讼材料
1、法院有权向公安机关调取诉讼材料。法院是刑事诉讼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案件当事人怎么调取材料证据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因此,在刑事案件之侦查阶段,证据调取行为的主体特定化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
2、在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所实施的证据调取行为是证据收集的方法之一,侦查调取是侦查机关所特有的职权,其他机关、团体或者个人均无权实施。侦查机关在实施证据调取行为时一般是通过向有关单位与个人签发《调取证据通知书》。若《调取证据通知书》接受者拒绝交出相关证据资料,侦查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强制扣押获取证据。
3、在概念上,收集证据和调取证据有所不同。收集证据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发现、取得和保全一切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材料的活动过程。而调取证据常常是指在发现证据后,侦查机关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直接取得该证据的侦查行为。
相比较而言,收集证据的概念更为宽泛,收集证据的过程长,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特征等方面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调取证据则属于一种具体的收集证据的方法,它具有明确的取证对象,即具有明确的调取单位名称、证据种类、数量、特性等。因此,调取证据可以看作是刑事证据收集这个大概念下的子集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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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向法院申请调取材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4法院有这个权力。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一、理由-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依法调取与本案相关的材料:按照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原则,凡是公安或检察机关没有受理的案件,当事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可以依法调取一切与本案相关的材料。按照这一原则,先前公安局没有立案的笔录材料,属于重要的证据材料,法院可以接受当事人申请调取笔录材料,也有权自行主动调取材料。二、《民诉法》对法院调取证据的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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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调取诉讼材料公安机关有权利调取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8法院无权直接从公安机关调取材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有一定的期限,即侦察阶段2个月; 补充侦察一个月,如果派出所超过法定期限,迟迟没有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向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反映,请求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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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可以把诉讼材料交交公安机关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291、人民法院一般是无权直接向公安机关调取材料的。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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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向公安机关索取取保候审文书的,受害人是否有向公安机关索要赔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不是有向公安机关索要取保候审文书的权利。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手续,与受害人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