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补偿不满意应该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9:03:43 189 人看过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款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城中村改造模式

(一)现行模式分析

目前,我国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由于各城中村地理位置、经济实力、房屋状况等情况不同,决定了城中村改造模式的多样性。石家庄市经过几年的改造实践,初步形成了三种模式: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的模式,如:桥东区元村依靠自身经济实力进行旧村改造;二是借助开发企业力量整体改造开发模式,如桥东区休门由上海滨江置业整体改造;三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开发企业介入的合资、合作改造模式。如:裕华区东岗村与珠海唐家文化娱乐公司合作开发

1.村集体自行改造型

该模式以村集体经济为基础,在政府引导下,由村委会自行筹资开发,完成拆迁安置、回迁建设和商品房建设的全部工作。具体讲就是指村集体自行进行土地房屋转制,将原来的集体土地和集体房产等资产进行量化,由集体法人股和个人股构成股份公司,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进行资产评估并量化成公司股份,按股份改造并获取收益的方法。同时将大量剩余住房上市销售,形成滚动开发的趋势。

城中村房屋开发成本低,建筑价格相对便宜。这种房屋上市以后,其低廉的价格对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绝对的冲击,中低收入人群将可能形成疯狂抢购的势态,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价格在房地产市场的运作中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市场的全部。由于城中村村民文化素质较低,村里自行开发的住宅一般都沿用20世纪90年代的户型设计,建筑风格单调陈旧、建材普通,与今天所提倡的人居环境相去甚远。因此这种住房最终很难占领市场。同时,该模式需要政府的支持力度比较大(比如在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及资金等方面),只适用于村集体及村民筹资能力强、村规模较小的情况

2.开发商主导型改造

由于城中村集体的经济实力和投资能力相对有限,难以独立支撑旧村改造的大任。同时政府不可能大规模直接投资甚至包揽城中村改造。因此,投资商与开发商介入是促进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方式。开发商主导型是指开发商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建设、销售等,按市场化方式进行综合开发,整体方案、布局、资金运作都由开发商自己承担。例如东里村改造项目由石家庄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26亿元开发建设,是石家庄目前少有的大型改造项目,改造后称金正缔景城。

但是,多数大型房地产公司对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兴趣不大,而是上升到更高的消费人群中去,开发比较高档的社区,而城中村项目多是面对中低收入的经济适用房。因此,城中村改造项目多由处子公司来完成。这些公司依托城中村改造而成立,往往忽略自己的实力,不从客观实际出发,只想去追求豪宅、精品,没有准确的把握市场的整体动态,从而使得这些公司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开发商主导型改造还存在规划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因为过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城市规划,导致容积率或建筑密度过大等。这种改造方式工程大、动迁面广、成本高昂,主要适用于比较繁华,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城市规划的村庄改造。

3.市政府主导改造型

政府主导改造型模式,政府充当开发商的角色,直接投资改造城中村,解决村民的拆迁安置问题,进行开发建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独立开发,二是政府联合村集体开发。其中独立开发是指政府为改造主体,以各级财政收入为主要资金来源进行改造,即政府完全担当改造主体,进行统一实施工程,资金管理、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均由政府进行。政府联合村集体开发是指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前期经营,而后由村集体进行其他改造,可减轻村集体资金压力,完成后续改造。

但这种改造存在如下问题:(1)政府投入太大,光靠政府根本不能完成。(2)这种做法得不到村民的积极响应,村民把改造当成是政府的事,抱有等、靠、要的做法,只希望通过改造来获取更多的实惠。(3)为某些贪官污吏开了一道发财的口子,不利于村民利益的保障。

(二)城中村改造新模式

改造城中村,不仅要使旧村居民赢得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现代文明生活,而且要使开发商赢得合理的利润,使社会、政府赢得良好的投资环境与城市品位的提升,这三方面是相辅相成,同时又是互相牵制的,只有处理好三方面的合理关系,才能保证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1.改造方法

采用政府引导+村民入股+开发商融资的改造模式,引入土地资产化经营理念,即先将村集体土地改制并量化成股份,明晰土地产权;再由城中村改造主体即政府、村集体、开发商共同筹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资本来源包括经过评估量化后的土地资产、政府基础建设基金、开发商投资资金;政府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和开发商负责主体改造工程,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进行户型、容积率等方面的设计。在改造过程中由公司进行各方出资比例的核算,管理资金运作。同时进行土地资产化经营,将有条件的城中村划出专门的经营性土地,将评估出的该部分的土地股份作为资产,吸引经营项目和投资,提高经营水平、提升土地收益、增加集体资产。获利以后按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然后重新调整融资比例,进行滚动开发(具体操作流程见图1)。

2.改造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资金来源问题:改造资金来源采取三点一线进行筹集,三点即:由当地村集体经济拿出一部分自有资金或由村民共同筹集和筹措银行优惠贷款等;所在区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支出大部分资金用于主体部分建设。一线是指将三者串连起来成立资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各方出资比例,在进行土地资产经营获利后按出资比例分红。

(2)改造主体必须明确。城中村改造涉及到宅基地管理、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由于村集体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技术力量薄弱,加之固有的小农本位利益的原因,使其承担这一任务不具备统筹能力。同时,从政府的职能和角色看,也不宜包办拆迁、开发建设、安置和房屋出售等一切事务。因此,必须明确各个改造主体应有的权利和义务,该由开发商主导实施的,政府和村集体必须放开手脚,对于应该归属于政府和集体的义务,政府和集体不得推辞,务必各施其职,保证改造的顺利进行[5]。

(3)利益分配问题。对于政府来说,城市发展的新动力和新空间是其合理利益和主要利益。城中村改造可以使城市发展获得新的动力和新的空间,推动经济、城市和社会发展。这是城中村改造的终极目标,也是政府的主要利益和合理利益目标。对于开发商来说,恰当的利润成分是其合理利益。城中村改造后的房地产售价普遍比原来偏高,但这并不主要来源于开发行为,而是取决于城中村优越的地理区位及由其带来的房地产的更快升值潜力。这部分利益主要应该由改造前这一区位的拥有者——城中村村民享有,开发商不能挤占村民的利益空间。对于村民来说,合理的安置和长期的社会保障是其主要利益。城中村改造可以使村民们改变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离开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不完善的村庄,村民们应该全面观察和考虑改造的成本和收益,把谋求合理的安置和长期的社会保障作为自己的主要谈判目标。

(4)配套政策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在户籍制度方面放宽政策,取消原来不合理的户籍制度,一次性将改造完毕的城中村村民转变为城市居民,并在法律上以证书的形式给予保障,使城中村村民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社会公共制度的改革。社会公共制度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等。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城中村村民统一纳入城市管理后,相关的社会公共制度也随之一起由城市专职部门统一协调。土地制度改革。将城中村集体土地全部转为国有,其土地使用权不变,原有集体使用的土地和房产归转制后的股份企业所有,原村民宅基地改为国有房地产,实行变更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房地产证。石家庄市市政[2002]14号文件规定:二环路以内城中村农转非后的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属不变;并且批准其所建住宅、非住宅经登记、核发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可进入地产市场进行交易。村民就业改革。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筹集资金对村民进行教育培训,对自主创业提供扶持,引导村民走自食其力、自主创业的道路,实现村民生存方式的转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中村改造相关文章
  • 城中村拆迁补偿不满意应该怎么维权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款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城中村改造如何进行补偿(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
    2023-03-31
    76人看过
  • 对城中村拆迁补偿不满意应该怎么维权
    一、对城中村拆迁补偿不满意应该怎么维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
    2023-04-30
    282人看过
  • 对城中村拆迁补偿不满意应该怎么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
    2023-04-02
    238人看过
  • 不满城中村拆迁补偿,如何维权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城中村改造补偿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2023-05-31
    317人看过
  • 不满城中村拆迁补偿,如何维权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城中村改造补偿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2023-05-31
    52人看过
  • 城中村改造应该怎么补偿
    城中村改造的补偿需要考虑到被征收的房屋整体的价格以及因为城中村当土地被征收之后,相关的人员安置的费用等,城中村拆迁时的补偿方案是当地政府决定的,所以这个问题需要询问当地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
    2023-03-17
    40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中村改造是指将管理无序、布局结构混乱、水电通讯杂乱、环境卫生差、基础设施缺失等会影响城市整体面貌的旧城区进行改造,从而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人居环境等。涉及到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千秋工程等,给城中村打造一个文明、生态、和谐、宜居的环境。... 更多>

    #城中村改造
    相关咨询
    • 城中村改造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3
      城中村改造相较于一般的征收拆迁来说,不论是从土地性质还是房屋类型,都更为复杂,所以其补偿标准也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迁,城中村土地性质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目前现存的城中村土地性质分为三种类型。 1.已经全部被征用为国有土地; 2.虽已列入城市框架,但土地性质仍旧为集体土地; 3.部分为国有土地,部分为集体土地。房屋类型也包括房屋、临时用地房屋、无证房屋、、门面房等多种。由于其特殊性,2020年,
    • 城中村改造如何补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3
      城中村改造相较于一般的征收拆迁来说,不论是从土地性质还是房屋类型,都更为复杂,所以其补偿标准也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迁,城中村土地性质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目前现存的城中村土地性质分为三种类型。 1.已经全部被征用为国有土地; 2.虽已列入城市框架,但土地性质仍旧为集体土地; 3.部分为国有土地,部分为集体土地。房屋类型也包括房屋、临时用地房屋、无证房屋、、门面房等多种。由于其特殊性,2020年,
    • 城中村改造中土地补偿该如何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7
      依据我国《》的规定,对城中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土地补偿款一般是依据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 湖南城中村改造如何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30
      纳入城市规划区征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一些地方为了压低拆迁补偿,找出改造地块房屋破旧,基础设施差,所以补偿低等等借口,那么改造地块房屋拆迁究竟应该怎么补偿呢?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
    • 山西城中村改造如何补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31
      纳入城市规划区征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一些地方为了压低拆迁补偿,找出改造地块房屋破旧,基础设施差,所以补偿低等等借口,那么改造地块房屋拆迁究竟应该怎么补偿呢?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