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8:51:40 488 人看过

办理工伤保险流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一、申请工伤需要准备的材料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哈尔滨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哈尔滨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哈劳社发[2005]211号第一条为使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农民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在外省市注册(简称外地注册),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包括成建制在本市承揽建筑施工的单位。本办法所称农民工,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或外埠农业户口,并与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哈尔滨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哈政办综[2004]42号)规定的行业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第四条工伤保险费以农民工上年度
    2023-06-09
    493人看过
  • 昌吉回族自治州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06-10-28执行日期:2006-10-28第一条为了保证自治州及各县市工伤、生育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增强其调剂功能,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调剂范围指州直及各县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可按本暂行办法申请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第三条工伤、生育保险调剂基金的申请条件(一)州直及各县市应认真完成自治州下达的征缴任务,按时足额上交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在动用本级历年滚存结余款项后仍不能保证工伤、生育保险金支付的,可向自治州申请调剂金。(二)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的审批程序(一)州直及各县市申请调剂金,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申请表,经县市劳动
    2023-06-07
    107人看过
  • 舟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卡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的使用管理,根据《舟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舟政发〔2000〕16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统筹范围内所有使用医疗保险卡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包括专项统筹人员)。第三条医疗保险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发放和管理。凡符合发卡条件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其核发医疗保险卡。第四条医疗保险卡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时结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不符合规定范围内或应由个人自理、自负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现金支付。第五条参保人员到已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时,必须使用医疗保险卡。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必须认真校验医疗保险卡和病历卡,做到证、卡、人一致,若发现伪造、冒用的,应扣留其医疗保险卡,并及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第六条医疗保险卡实行一人一卡制
    2023-06-07
    308人看过
  • 上海工伤保险待遇暂停办理指南
    申办条件1-4级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因各种原因,暂时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1、羁押、拘役审查、劳教、服刑人员,需携带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证明;2、失踪人员,需携带法院宣告失踪的文书;3、下落不明人员,需携带公安部门证明或者近亲属签名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办事程序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023-05-10
    478人看过
  •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与暂行规定
    1、工伤保险基金用于其他费用的支付项目,暂按《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第58号令)第18条、第19条规定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预防费和康复费管理暂行办法》(粤劳社[2001]252号)规定执行。2、一次性工伤辞退费改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修订后的《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将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作出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暂不发放,待修订后的《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再予补发。3、一至四级回外省安家的工残人员一次性残疾退休金,执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标准暂按省《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执行。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暂不发放,待修订后的《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再予补发。职工要求退出工作岗位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执行。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暂按《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
    2023-06-09
    485人看过
  •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2000]144号【发布日期】2000-08-04【生效日期】2000-08-0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144号2000年8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人的管理,规范保险兼业代理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保险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第三条保险兼业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保险兼业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第五条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第二章代理资格管理第六条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
    2023-04-23
    441人看过
  • 威海市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发布部门: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05〕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oo五年一月十四日威海市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维护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合法权益,分散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雇工(以下称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员工(含雇主)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的实施暂由各市、区实行统筹,条件成熟后逐步
    2023-05-03
    431人看过
  • 相关知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由于对于法律知识并不清楚,而且用人单位想要节省自己的资本,所以都会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工伤认定这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是并不是说完全情况下都不属于工伤。《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适用范围由于该办法出
    2023-08-17
    425人看过
  • 潮州个体工商户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个体工商户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我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潮州市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含由私人投资,登记为集体性质的挂靠企业,下同)、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被保险人),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均须参加单位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的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第三条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和被保险人,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下同)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养老保险费分为单位缴费和被保险人缴费两部分,以申报的被保险人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单位缴费按17%的比例计征(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与国有企业相同);被保险人缴费比例1999年7月起
    2023-05-09
    199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去哪里办理
    一、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工伤保险的保险费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其费率因各地标准不同而略有差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费用,个人无需缴纳。由企业按照当地统筹地区规定的缴费基数和企业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二、工伤保险去哪里办理工伤保险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三、工伤保险由谁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
    2023-02-22
    102人看过
  • 《四川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规范工伤康复管理,搞好工伤康复服务,推进我省工伤康复事业的发展,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厅制定了《四川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工伤康复服务协议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四川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康复管理,搞好工伤康复服务,维护工伤康复人员合法权益,推进我省工伤康复事业的不断发展,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伤康复,是指使工伤人员肌体功能、生活自理能力或职业劳动能力能够得到一定程度恢复或提高的康复治疗活动。第三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工伤康复工作的综合管理。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工伤康复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省、市(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与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签订工伤康复服务协议,组织实施工伤人员的工伤康复,以及工伤康复费用
    2023-06-04
    291人看过
  • 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1995)
    云南省劳动厅云劳[1995]118号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于一九八九年下发的云劳险(1989)5号《关于调整省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和云劳(1993)76号《关于改革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中规定云南省劳动厅云劳[1995]118号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于一九八九年下发的云劳险(1989)5号《关于调整省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和云劳(1993)76号《关于改革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明显偏低,难于保障职工遗属最低生活水平的需要,对此,现将修改后的《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
    2023-06-09
    252人看过
  • 昆明市合同制职工社会劳动保险暂行办法
    为适应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搞好我市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的改革,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省政府云政发(1986)130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本办法适应范围,包括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营企业按照昆明市及为适应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搞好我市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的改革,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省政府云政发(1986)130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本办法适应范围,包括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营企业按照昆明市及其所属县区劳动人事部门下达的用工指标,招聘(用)的有城镇户口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以下简称合同制职工)。二、各单位招聘(用)的合同制职工,均应按本办法参加所在县区劳动行政部门管辖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组织的社会劳动保险。三、凡招聘(用)合同制职工的单位,应按所招收的合同制职工月标准工资
    2023-06-09
    344人看过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执行时间的界定
    1996年10月1日前,属于一次性工伤待遇的,仍按原规定处理;属于按月支付的长期待遇,从1996年10月1日起,改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所谓“属于一次性待遇的,仍按原规定处理”系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2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第24条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各地规定相应的工伤待遇。除此之外的工伤待遇均从1996年10月1日起,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所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所谓“属于按月支付的长期待遇,从1996年10月1日起,改按《试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系指1996年10月1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待遇执行时间的界定,同时也是工伤发生时间的界定。参见:关于对《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执行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劳险[1999]8号)发布日期:1999年4月27日执行日期:1999年4月27日
    2023-06-05
    5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暂行办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学校应当完善卫生保健设施,加强食堂等校内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舍、消防等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加强消防、防洪、地震等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暂行办法的方式有几种?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0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暂行办法的方式有两种;社会统筹支付的方法和由政府制定统一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与项目,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的方法;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 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是哪些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9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发挥共济功能,安徽省在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制度,以解决一些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缺口问题。 下一步,安徽省将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省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
    • 秦皇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关于生育保险的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秦皇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部制定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境内所有的全民、集体企业和股份制、内联企业及私营企业中全部职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实行养老保险系统统筹的中央部属企业及外省、市和部
    •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济南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6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城镇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其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