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7:02:41 212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与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超额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参保任务,对参保受灾户的理赔有力地推动了灾后的重建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明年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67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6)116号)精神,在3年试行期内保持大政策不变的前提下,不断总结经验,在操作层面上进一步规范完善、探索创新,力争明年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与单位要早谋划、早准备,统筹安排时间和力量,抓紧启动下一年度的参保工作,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培育和提高广大农户的参保意识,把各项基础性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明年参保率不低于今年。

三、要对从事农房保险工作的宣传员、联络员、协办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要进一步完善从保险公司到乡镇(街道)、行政村的三级联络网络,确保畅通无阻,便于受灾群众可以及时报案,获得赔偿;要修改完善大灾应急预案,加强理赔队伍建设,保证保险公司在人手少、灾情重、任务急的情况下尽快完成查勘定损理赔工作;要积极尝试理赔结果公示办法,及时将受灾农户投保的金额、获赔的金额、理赔的结果进行张榜公示。

四、各级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健全通报制度,完善工作网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与磋商,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市民政局要切实加强裁定队伍建设,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裁定工作;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要不断加强查勘理赔力量,完善理赔业务网络;市财政局要尽早安排资金并及时拨付。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发文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文号: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7-10-24执行日期:2007-10-2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2008年底前,全市基本建立起与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基本原则1.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各地要根据现阶段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经济发达地区要尽快建立并率先实施,其他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2.多
    2023-06-07
    350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城镇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小城镇是实现中国城市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我国农村改革的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这一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小城镇工作,促进其健康发展,民政部最近召开了小城镇发展座谈会,与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农业部、国家体改委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若干意见的请示》,在今后一个时期,还要组织开展小城镇的调查研究,制定小城镇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地方搞好建制镇发展规划,修订《建制镇设镇标准》等工作。希望各民政厅(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小城镇的指示精神,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使小城镇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的作用。为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请你们于五月底之前,将执行《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165号)情况,建制镇发展状况(填附表)及存在的问题,今后发展小
    2023-06-10
    85人看过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05年重点工作任务,今年要完成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努力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村庄布局散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仍较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在新的发展阶段,科学编制镇村布局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迫切需要,是促进集聚发展、节约土地资源的关键措施,是引导农民将新建房屋建到规划点上、推进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二、明确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组织编
    2023-06-10
    92人看过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防止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05]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1、各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各县、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各级房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稳定全市住房价格工作组织协调的重要责任,计划、规划、土地、财政、税务、金融、统计、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把稳定住房价格列入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各自的职能,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在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中的作用,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稳定住房价格的有关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信贷、税收、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对中小套型、中
    2023-04-22
    456人看过
  •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区)民政局: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我省涉外婚姻逐年增多。为适应涉外婚姻登记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的涉外婚姻登记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山东省民政厅和烟台市、威海市、潍坊市、淄博市、日照市民政局增设涉外婚姻登记业务。二、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日照市民政局,以及原来已开展涉外婚姻登记业务的济南、青岛两市民政局,各自承办本辖区内的涉外婚姻登记和来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的台湾同胞的婚姻登记;省民政厅承办其它市、地和上述7市中愿意来省办理的涉外婚姻登记及来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的台湾同胞的婚姻登记。三、新增涉外婚姻登记业务的单位,专用章钢印由省厅统一安排刻制,木质印章自行刻制,其规格为:圆形直径4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两边的中线上下分别刊“××市民政局”(自左向右环行)和“婚姻登记专用章”(自左向右横排)。?
    2023-06-12
    199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征农业税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征农业税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各县(市)、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要性,把五保供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免征农业税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二、科学确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的原则,科学确定五保供养标准。做到既要结合当地经济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又要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现行标准高于省定最低标准的不得降低供养标准。三、认真开展五保对象审批工作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
    2023-06-09
    251人看过
  •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宁市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2001年10月1日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西宁市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和加强我市村民住宅用地管理,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宁市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列入西宁市“村改居”范围的村及新村建设,一律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村改居”方案实施,不再审批村民宅基地用地。二、凡未列入西宁市“村改居”实施范围内的村及新村建设,严格执行《西宁市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村民在原有住宅用地内新建、翻建、改建、扩建房屋和翻建围墙的,必须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方可建设。未经
    2023-06-10
    395人看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迅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实现了参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顺利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积累不断增长,并做到了按规定合理发放;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参保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部分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仍较突出,有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故意逃避参保缴费,或者只为部分职工参保缴费;有的企业不及时为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甚至以招用人员合同期限短为由,拒绝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随意解雇提出参保缴费合理要求的职工;部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意识淡薄,不按有关规定参保缴费。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
    2023-06-09
    100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期间农民工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当前,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为切实做好非典防治工作,严格预防和控制非典病例输入我市,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防治非典期间加强农民工用工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防治非典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原则上暂停从外省市招用农民工。因本市重点工程和新世纪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确需从外省市招用农民工的,应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严格按照当地非典防治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其他用人单位有用工需要的,应从本地劳动力中招用。二、防治非典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原则上暂停为外来民工发放《外来人员就业证》、办理招工录用备案手续和为用人单位签发去外地招(聘)用农民工的联系函。全市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暂停接受外地民工的求职登记,暂停向用人单位介绍输送外地民工;介绍本地劳动力的,要及时
    2023-06-09
    116人看过
  •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村内筹劳管理的办法
    为了加强对村级集体组织筹集劳务(以下简称“筹劳”)的规范管理,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村内筹劳管理的有关问题,制定本办法。一、筹劳的原则、对象、标准兴办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劳务,严格按照“一事一议”、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向村民筹集。筹劳对象限于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的本村劳动力。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劳标准。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高于3工,出劳或以资代劳由农民自愿选择。以资代劳工价按照县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年初公布的标准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农民筹劳,不得强行以资代劳。未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地方,不得按此管理办法向农民筹劳。二、减免规定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校就读的学生、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及并发症患者、孕妇、
    2023-06-09
    366人看过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6-18生效日期:2001-06-18发布部门: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锡政办发[2001]71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十八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加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一)知识产权制度是鼓励发明、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建设和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知识、尊重人
    2023-06-05
    417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意见的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的意见最近,民政部召开了全国城市低保工作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我省城市低保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和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城市低保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低保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争取全社会对城市低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完善地方低保政策和制度提供准确依据。要定期组织低保工作人员、街道和社区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同时,要教育困难群众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自己的生活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要对近几年城市低保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低保政策和制
    2023-06-09
    322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区村发展留用地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区撤镇建街撤村建居工作的意见》(甬党办[2002]21号)精神,为加快城市化进程,保障被征地人员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市区村发展留用地使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范围与对象(一)本意见适用范围为: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等6区(含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二)本意见适用对象为:1.上述范围内城市(镇)规划区(其中海曙、江东、江北指国务院1999年批准的我市1996年至2010年城市建设规划,今后如有修改,按批准后的规划,下同)内所有的村;2.上述范围内城市(镇)规划区以外符合下列撤村建居条件之一的村:(1)因土地征用等原因被一次性整体搬迁的村;(2)现有的集体耕地人均不足0.2亩的村(人口数按确定村发展留用地时该村上一年年底应享受
    2023-06-10
    409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我省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环保工作发展较快,为保护生态环境、缓解能源供应矛盾、建设“三高”农业、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全省来看,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农村能源短缺、农业污染和生态失衡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的发展步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实现经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调办事机构。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适当安排和增加农村能源及农业环保经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统一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主动参与,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共同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事业的发展作出努力。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便于搞好协调工作,省政府已确定将
    2023-06-07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浙江省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相关政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5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意见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建筑法》、《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应单项列入工程造价,作为《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中规费项目,属不可竞争费用。二、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计价费率由各地根据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缴费费率测算,并根据市场调整情况实行计价费率动态发布,合理
    • 浙江省自治县关于农村土地出让的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自治县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统一规划,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扎实稳步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自治县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投入,发展粮食生产,面向市场,依靠科学技术,优
    • 西安市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住房调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调控工作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
    • 浙江宁波市工伤保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宁波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或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30日内,申领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2、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 3、窗口或科室核准; 4、窗口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