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是刑事案件作证认证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8:02:44 159 人看过

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只要同时具备这四条,不论国籍、性别,文化程度有何不同,均可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担任法官、陪审员、鉴定人、法警、翻译人员、律师,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便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公正原则的实现,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做为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也不能做为证人。

知道全部、或者部分案情的公民,才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才可以成为案件的证人,而不得随意聘请他人作证,这也是证人不可替代性的一种表现。证人在作证的时候,需要如实将自己知道的事实告知处理案件的法院、公安机关等。

一、指证人作证影响判决吗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是口头陈述,以笔录加以固定;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

所以,证人应当是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情,能够辨别是非并正确表达的公民个人,单位不能作证人。

鉴于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间形成了相应的证明关系所决定,因此,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由办案人员随意指定更换;证人本人也不可以仅以个人意见作证或拒绝作证;证人必须亲口陈述或亲笔书写证言,除办案人员制作笔录以外一般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这种“证人不可替代”的特性同时决定了证人作证的优先,即当诉讼中的证人身份形成以后,他们将不可以在诉讼中担任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1、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们的陈述也是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与犯罪分子有直接接触或耳闻目睹犯罪行为的被害人陈述。这种陈述可以直接指认犯罪过程和犯罪分子的特征,常常是直接证据。另一种是与犯罪分子没有直接接触或耳闻目睹犯罪行为的被害人陈述。这种陈述的内容不如前者丰富和具体。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它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他人犯罪是否属于这种证据,一般认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他人犯罪的性质、内容应当加以适当分析,只有在共犯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揭发其他共犯的犯罪事实时才是口供,否则是证人证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送养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二、送养人要满足什么条件作为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
    2023-03-02
    264人看过
  • 行政案件证据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证据使用吗
    行政证据是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的,只要是合法的证据,就可以在诉讼中采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一、刑事案件可以提供家属证据吗刑事案件当事人和家人是没有调查取证权的,若有发现相关证据可以向办案人员反映,由办案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他们调查取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二、被告认罪但证据不足如何量刑被告认罪但是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其构成犯罪,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其作出证据
    2023-03-11
    398人看过
  • 问:什么人可以作为案件的证人?
    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注意,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哪些人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证人,证人不出庭怎么处理哪些人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证人,证人不出庭怎么处理哪些人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证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
    2023-08-17
    292人看过
  • 证人作证证明劳动关系存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证人作证言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时,证言需要证人自愿、真实的表达。具体而言,证言只有在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时,其他劳动者提供的证人证言才可以作为法庭认定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采纳。1、其他劳动者本人愿意提供证人证言,并出具了书面的证人证言。2、其他劳动者能够证明其本人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3、其他劳动者本人愿意到法庭出庭作证。一、老板拖欠工资又没有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没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2023-03-30
    468人看过
  • 宅基地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改名字
    一、宅基地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改名字相关法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二、住宅是指什么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2023-05-28
    474人看过
  • 诈骗罪立案后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刑拘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在网络平台上被他人诈骗的话,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当事人上当受骗的,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一、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不一定会被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023-03-05
    451人看过
  • 案件证人电话作证可以吗
    可以。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能够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由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借口不能出庭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限定》中明确,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时限期满十日前提议,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法花费,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受。一、电话通话录音能不能做法庭直接证据电话通话录音若得到效力的确定,一般是能够作为法庭直接证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
    2023-03-02
    3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是什么?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法院认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2、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刑事案件应该再审程序后会有哪些处理方式?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
    2023-04-13
    14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案件移送后的期限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
    2023-06-03
    199人看过
  • 如何确认刑事案件“证据不足”
    在刑事案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认定罪与非罪的不可逾越的基本分水岭。对于证据不足,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所规定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了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证据不足,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犯罪: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当然这种疑问或者是根据常识推断出来的,或者是根据其他证据事实而形成的,即应当是合理的怀疑,而不是无根据的怀疑。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具有三种作用:一是确认存在犯罪;二是将此罪与彼罪区分开来;三是衡量罪轻罪重。缺乏确认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必要的证据的,应当被认为是证据不足。这种缺乏还包括因取证行为严重违法而导致证据被排除使用所造成的证据欠缺。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
    2023-03-04
    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可以民事赔偿吗?
    一、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可以民事赔偿吗?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二、形式案件证据不足怎么办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应分情况来定。若是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若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的处理;若是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
    2023-04-18
    365人看过
  •  立案刑事自诉案件所需满足的条件
    自诉案件立案条件包括: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起诉,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且被告是明确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自诉的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包括以下两点:1.当事人条件:自诉人必须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其被告是明确的。2、具体的诉讼请求。3、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4、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自诉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告人自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而非受到检方的起诉。因此,其立案条件与公诉案件有所区别。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立案:1. 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2.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3. 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为;4. 被告人愿意接受刑罚处罚。如果以上四个条件都满足,那么被告人就可以
    2024-01-17
    70人看过
  •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担任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三、既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继承人、受赠人的债主、亲朋好友等人员。如何做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进行遗嘱见证的方式:1、做询问笔录。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5、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6、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人签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2023-07-29
    391人看过
  • 案件中证人可以拒绝作证吗?
    证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下,不可以拒绝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一、证人的权利义务都有哪些?证人,是指了解案件事实并受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就了解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是证人证言。(一)证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2、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若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有权进行更正或者补充。3、因作证而遭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打击报复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4、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法庭要求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如误工工资、误工补贴、差旅费等。5、有权改变自
    2023-06-23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追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6
      特别规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征的法官或者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院。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不满18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和可能推断未成年人的信息。
    •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条件,保证人是否可以担任刑事保证人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5
      保证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
    • 刑事案件辨析法证人是否可以作证旁听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4
      刑事证人可以出庭作证旁听。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 刑事案件的条件,单位可以成为刑事案件证人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刑事案件证人的条件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
    • 证据不足可以办理刑事案件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8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