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1 08:10:19 387 人看过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只能认定工伤,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拖欠工资当事人可以自己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关于工厂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工厂拖欠工资不能报警,拖欠员工工资的属于劳动纠纷,不归警察管。因此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需要前置吗?

劳动工资争议需要仲裁前置。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工资争议需要仲裁前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工伤认定应如何申报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
    2023-04-12
    103人看过
  • 社保部门能否因员工使用假身份证而否认工伤保险关系
    一、社保部门能否因员工使用假身份证而否认工伤保险关系1、不可以,只要用人单位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不影响其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和社保机关不能以其用假身份证为由拒付其工伤保险待遇。2、虽然职工使用假身份证(包括假冒他人的身份)到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但并不能据此否定职工与用人单位所建立的劳动关系,也不能据此否定职工作为用人单位员工所应当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3、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所报的身份信息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可以认定职工与社保机构事实上已经建立了工伤保险关系。虽然用人单位在员工人职时未能发现其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但考虑到单位已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履行了作为用人单位的职责,因此不能以用人单位未能发现员工假冒他人身份就否定职工与社保机构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2023-05-20
    268人看过
  • 内部承包关系能不能否定劳动关系
    内部承包关系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不能否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内部承包关系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吗法律依据内部承包关系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内部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提供了工程所需的必要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进行了必要的安全、质量管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承包人为建筑企业单位内部人员。建设单位拨付给建筑企业的工程款,一旦进入建筑企业的帐户,其所有权和支配权就属于建筑企业。因此,内部承包经营者有可能被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
    2023-08-12
    433人看过
  • 上劳动局哪个部门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劳动仲裁异地申请可以吗劳动仲裁不可以异地,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二、劳动仲裁程序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单位吗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关系需要通知单位。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三、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该怎么处理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的处理方式如下:1、与老板协商;2、协商不成的,向监察大队进行投诉;3、携带相关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拖欠工资可以报警,或者
    2023-04-01
    498人看过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一、现在去哪里投诉老板不给买社保?老板不帮买社保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将会损害员工的劳动权利,一旦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可能就因为没有社保,就会影响工伤认定,甚至是伤残鉴定。有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的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工伤保险怎么购买购买工伤保险流程:1、工伤定点医院治疗;2、上报公司人事部门,填写工伤认定表;3、公司向所在地社保部门申报;4、备齐所有
    2023-04-10
    387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认定能否进行调解
    确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争议,可以调解,具体方法是:1、与用人单位协商。2、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3、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4、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的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一、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
    2023-02-21
    36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劳动保险行政部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在中国,根据劳动保险制度规定,职工在发生老、病、伤残、生育、死等情况下,可以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退休待遇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
    • 劳动行政部门受理了认定《劳动关系证明》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0
      确定劳动关系应当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 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处理劳动关系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6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 工伤认定中劳动部门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
      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的请示》收悉。 2.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此复。2009
    • 找什么部门认定劳动关系及找那个部门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0
      确定劳动关系应当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