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6:20:10 187 人看过

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独立人格指的是法人所具有的类似于自然人的独立法律主体资格,是公司责任制度的前提。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人格独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显著条件。

一、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

二、财产混同的举证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一人公司人格否认之诉中,债权人如果以财产混同为由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举证责任倒置,债权人不需要初步证明一人公司存在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迹象,而是由股东负担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举证责任,若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连带责任即成立。

三、法人人格否认是什么意思呢

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

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个人独资企业与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有法人资格吗?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与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二、个人独资企业有法人资格吗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由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财产归该自然人所有,并由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
    2023-06-19
    402人看过
  • 有资格在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人
    第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决定公司的股东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作为股东代表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亏损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三)审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股东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的提案;(十四)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五)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2023-05-07
    196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体户的区别
    一、注册资本要求不同1、个体户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没有注册资本最低要求。2、有限公司在进行注册登记时,其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二、个体工商户的优势与劣势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登记手续较简单,费用少,经营起来相对更灵活。缺点是信用度及知名度比公司低,无法以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名义对外签合同。三、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体户的区别1、个体户不享受到优惠政策,没有投资风险且不需要会计做帐。而有限公司需每个月做帐和报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个体不可以申请17%,只有申请小规模纳税人(4%)。而有限公司公司则可以申请到17%的增值税发票。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个体户做生意亏了本,你自己得对全部债务负责。有限公司做生意亏了本,可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如你注册公司时的注册资本金为50万,而你欠别人200万元,你只需还50万即可,且受法律保护,别人奈何不了你。4、纳税
    2023-04-13
    108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意味着股东和经理没有任何责任吗
    一、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意味着股东和经理没有任何责任吗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可以承担公司的责任,但所有责任不是公司承担的,公司的股东和经理也有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公司责任独立是指公司以其财产独立地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超出债务之外的债务则需要其他人承担。二、公司人格独立的表现1、公司财产独立公司财产独立是指公司拥有与其股东财产清晰可辨的公司财产,公司财产由公司所有或由其独立支配,它不是其成员的财产,也不属于其成员所有。公司财产独立是公司人格赖以独立存在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人格的必然要求。这一规定使公司与非法人团体划清了界限。非法人团体虽具有一定的人格,但其财产是成员的共有财产,尽管社团成员对共有财产的权利不同于其自己财产的权利,他必须按照社团规则行使共有权,不能对其中的特定财产主张权利,但社团成员的变化却可能导致非法人社团组织的严更混乱,如在合伙中,成员变化必然引起其财产结构的变化,从而使非法人社团的
    2023-04-29
    400人看过
  • 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方式有哪些,股东具有独立的人格权吗
    一、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方式有哪些(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三)、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一般来讲,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股票本
    2023-04-30
    360人看过
  • 股东慎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设立和经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慎重为了最大限度的鼓励社会主体投资创业的积极性,现行的《公司法》赋予了适格主体开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同样,为了避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缺乏其他股东的监督而滥用权利,进而损害债权人等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现行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加严格的设立条件,而且股东在此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投资主体在选择设立和经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应慎重,以避免对公司承担股东连带责任。股东应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非货币资本应进行评估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缴纳注册资本的时候,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否则股东将承担出资不到位的责任,在股东补足出资之前,债权人可以选择执行股东的优良资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标的。严格区分公司法人资产和股东资产,及时偿还公司债务。股东应将其与公司之间的人、财、物区分开,相互独立、不能混同。对于
    2023-06-09
    30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法律关系
    一般来说,一个无争议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常具备以下特征:合法取得股权;名字记载于公司章程;名字登记于股东名册;名字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成立后签发出资证明书。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一、合法取得股权与股东资格的关系合法取得股权主要包括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和合法继受公司股权两种形式。1.实际出资数额与股东资格的关系关于缴纳出资与股东资格的取得之间的关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不应一概否认瑕疵出资者的股东资格。如果瑕疵出资者本身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其虽未依法履行出资或认缴出资义务,但其自始就有出资的真实意思并且事后也愿意补足出资,那么仍可认定其股东资格。只是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尤其是与出
    2023-06-05
    79人看过
  •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责任有什么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3
    446人看过
  • 公司有什么独立的责任吗?
    公司对债务承担独立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构成法人人格否认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法律规定公司间债务如何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人格否定有哪些条件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
    2023-04-01
    48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传统的做法是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出资多的大股东是有好处的,而且看起来也公平合理,所以叫资本多数决原则。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有时候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或者造成股东会出现独断专行,不利于公司的民主决策。因此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这就给公司股东以比较大的自治权,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可以按照制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方法行使,而不必按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有很大好处。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这项规定更大地赋予公司自治,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公司有权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自主制订各项规定,法律一般不主动干预。体现私法自治的精神。也为公司根据自己的特点设
    2023-06-09
    342人看过
  • 股东具有独立的人格权吗
    股东具有独立的人格权。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格权作为基于人的存在而须臾不分的权利,只要自然人出生、法人成立,无需任何意思表示或经过特别授权,就当然取得并受到法律保护,其实质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一种资格。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维系其存在,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离开了这些权利,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就丧失了开展民事活动、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一、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方式有哪些(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
    2023-04-01
    427人看过
  • 公司与企业有何区别?什么叫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并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前的《公司法》系于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条文原来230条现在219条,看起来条文少了,其实内容极大丰富了,据学者统计,只有24条没有修改。这次《公司法》的修订,借鉴和引进了各国公司法最先进的制度和规则,结合中国的实际,无论从理念上还是具体规则上,都作了全面性、根本性的大改。修改后的《公司法》不但弥补了以前的不足,且足以引领21世纪公司法改革的世界潮流。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分为非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前者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后者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如外资企业等)。两者的区别在于非企业法人无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出资人所有(或出资人共有
    2023-06-09
    248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格式(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决议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召开了____/股东会全体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出席会议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____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的方式一致同意如
    2023-06-09
    200人看过
  • 股东与公司法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而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责;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但是公司法人是组织,不具有生命。一、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企业和企业的股东来承担。企业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3-06-20
    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股东有限责任和法人独立责任有什么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1
      企业改制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企业的出资人的变更,其法人资格并为消灭,因此在改制之后,仍应由改制企业承担原有债务,企业的出资人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自然人独资和控股有限公司的区别?自然人独资和控股有限责任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5
      自然人独资公司和自然人控股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种形式。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自然人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有限公司。 一般而言,无论是自然人独资和自然人控股公司,均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 有限公司股东与债务人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股东个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
    • 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与自然人独资股东决议的区别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区别:股东决议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股东决议。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
    • 隐名股东,显名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分别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9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