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22:11:13 306 人看过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预告解除(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即时解除(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济性裁员(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以下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用人单位如何合法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预告解除(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即时解除(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济性裁员(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以下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公司承担的社保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不属于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属于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属于为员工支付的工资以及福利。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单位负担的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不属于单位应承担的正常费用支出,不符合税收政策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缴纳社保赔偿怎么算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应当予以补缴并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
    2023-02-04
    249人看过
  • 不签劳动合同离职付双倍工作薪酬吗
    如果不签劳动合同离职的话,要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原来的劳动用工制度将产生一些重大的转变。企业要及时转变用工观念、理顺劳动用工制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过去的企业用工中,经常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长期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还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好,以免引起混淆。一、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条件;2、没有足额支付工资;3、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4、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5、对劳动者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
    2023-06-25
    50人看过
  • 离职补偿金属于工资薪金吗
    离职补偿金不属于工资薪金。根据国家规定,辞退员工的补偿金属于经济补助,而不属于工资,工资是属于平常在用人单位进行上班时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收入。工资薪金包括如下内容:1、基础工资。基础工资即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设置这一工资单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维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2、岗位工资或技能工资。岗位工资或技能工资是根据岗位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好差、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来确定的;3、效益工资。效益工资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实际完成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4、浮动工资。浮动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随着企业经营好坏及劳动者劳动贡献大小而上下浮动的一种工资形式;5、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是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
    2023-08-11
    109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应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用人单位因以下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上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
    2023-07-04
    325人看过
  • 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详解
    应付职工薪酬的概念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物价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病、产假、计划生育假)2.职工福利费:集体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无偿提供住房、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
    2023-05-05
    177人看过
  • 欠薪多久属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一、欠薪多久属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因为拖欠工资而自动解除,如果用人单位长时间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位和拖欠的工资。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2023-04-30
    23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解除合同的补偿金算职工薪酬不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3
      1、因解除合同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不算职工的薪酬,会按照另外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2、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社保问题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1、社保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 2、扣职工的社保费用,应按代扣代缴费用,作其他应付款核算。 3、核算应缴的社保,应作其他应付款核算,费用科目可直接在管理费用下设社保费用二级科目。
    • 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应得到补偿金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2
      视情况而定。《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对于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严格区分相关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关情况,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 欠薪多久属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6
      单位的欠薪行为不会导致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但劳动者可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
    • 单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劳动者不支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不足额支付费,是否可以视为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作出进一步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