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有权将集体土地承包给别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43:31 82 人看过

一、村委有权将集体土地承包给别人吗

(一)当事人欲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集体土地时,应当要求村委会提供出租该集体土地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书面文件,以确保租赁合同有效。在村委会提供该文件之前,当事人不应向村委会支付租金,避免遭受损失。

(二)租赁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租赁合同无效,请参阅公众号民商事裁判规则2017年9月30日推送的文章:《最高法院:能否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三、集体土地特征

(一)综合性

集体土地也是由气候、水文、土壤、地形、地质、生物及人类活动的结果所构成的综合体。土地的各组成部分紧密结合,相互影响,协同进化,互为因果,人类不可能改变一种组成要素而使得其他要素保持不变。例如,砍伐森林,不仅会直接改变林木和植物的生长状态,也会引起土壤、水分、动植物及气候变化。

集体土地也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可以生产出人类需要的某种植物产品和动物产品。

(二)竞争性

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及位置的固定性,导致人们对集体土地的竞争行为。一方面要发展经济,进行城市建设,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就要占用土地资源,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城市在扩大的过程中就要占用集体土地;另一方面,要发展农业,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而集体土地面积在不断减少,耕地被占用。这对集体土地而言,导致了竞争的行为。

(三)增值性

对集体土地的每一次投入,都表示其价值的提高。土地增值的直接原因来自于有效投入,间接原因是由于社会需求、供求关系以及人的心里、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刺激。集体农用地的增值性,由于土地的可更新性,在农用地利用过程中就既有经济投入(人、财、物等),也有自然投入(太阳能,化学能等)的影响,均对土地增值形成有效投入,还有政策因素的效用。

(四)资产性

土地可以被人垄断,形成资产,土地不仅有资源的属性,而且具有资产的属性。

(五)流通性

由于集体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像其他商品一样可在市场上流通,即土地流转,但在市场上流通的不是集体土地的实体本身,而是集体土地权利。由于土地位置固定性、不可移动性,集体土地流转重要的不是土地本身的流转,而是占有和利用他的各种土地权利的流转。故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支撑,使集体土地流转各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公职人员可以承包村集体土地吗?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不能承包农村土地。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承包的方式。家庭承包经营是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发包给农户,是原所有制不变基础上的变革,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不允许承包农村土地。一、无保护的耕地可否转租在农村,土地转租是最麻烦的事情,虽然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但部分农户就是不搞清楚状况,把土地再转租给人,以致产生各种土地纠纷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
    2023-06-26
    3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算集体经济吗
    属于村集体所有,即每一个村民所有,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如果已经有合作社或者村民小组,那么就归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一、集体土地承包交哪些税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7号)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三、关
    2023-04-01
    494人看过
  • 村委会到底有没有权转让村集体土地
    早在1999年初,辽西大木村所在的村委会为建设乡养老院,经与大木村干部协商,将大木村靠近村委会的一块荒地连同附近5亩的耕地一并无偿划给村委会建养老院(但一直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2012年10月,因种种原因养老院解散。2013年初,村委会与刘某签订转让合同,将养老院房屋、院落及周边5亩土地一并转让给刘某。村委会领导事后通过电话向大木村书记陆某予以告知。陆某未做反对表示。事后,大木村村民纷纷找到村委会,要求向村委会主张返还5亩耕地。近三年时间里,村干部及村民几乎年年追要,但村委会各机构之间相互推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2015年11月,村民自发组织并派出代表将村委会告到法院,请求确认村委会与刘某签订的转让合同无效,并立即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5亩。法院审理时,原告诉称,1999年被告村委会建设养老院占用原告土地时,并未经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这一民主议定程序讨论通过。养老院解散后,其所占用的土地应如数退
    2023-04-30
    243人看过
  • 村委会对集体土地有没有出租权
    村委会是可以出租土地的,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出去。承包的耕地只能承包给村里的村民,不能承包给村外的人员。荒山等五荒地的承包合同,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承包给任何人,但是需要先经过本村村民会议批准,并且还要上报乡政府批准。另外,村里的村民有优先承包权。上述承包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与土地使用权相比少了一项处分权。主要包括土地转租、农村土地转包、城市土地出租。土地租赁权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但在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他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需要注意,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
    2023-08-02
    326人看过
  • 承包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权分吗
    承包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没有权分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承包人取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经济补偿,农村集体取得土地补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2023-04-27
    419人看过
  •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转让给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承包吗
    律师解答:可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2024-04-28
    271人看过
  • 有人强占村集体土地村委会怎么办
    一、有人强占村集体土地村委会怎么办有人强占村集体土地村委会有权提起诉讼。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恢复原状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二、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有什么区别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有以下区别:1.所有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2.用途不同;3.收益渠道不同。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
    2023-08-19
    218人看过
  • 村集体企业承包给个人
    1、此事需要按照程序,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于企业租赁的时长及租金等进行商议,大家达成一致后才可以签订发包协议2、如果是私下里与他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村干部的做法涉嫌违规违纪。一、村干部在任职期间可以辞职么可以,首先由村干部个人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提出辞职申请;乡党委在接到干部辞职申请后应及时对干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然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村组意见,并对村干部本人谈话。根据干部现任职务性质,召开其所在村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二、在租赁的土地上建房违法吗可以。租赁的土地能在上面建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手续。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
    2023-06-22
    431人看过
  • 收回集体土地收使用权,村委会有权利吗
    在征收活动中,农村和城市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在城市里,居民委员会基本平时就没什么权力,到了征收时更是不怎么发挥。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村民委员会可就是“权力”巨大了。足可见,村民委员会在实践中是有着巨大能量和影响力的。那么,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村委会究竟能有什么权力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告诉我们两点,其一,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一级政府,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最低一级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据此,村委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权力”(power)。其二,看字儿就看出来了——民主。也可以解读为公开、透明、商量着办等等老百姓易于理解的说辞。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据此来看,它确
    2023-05-22
    447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农户将承包地交回集体后还需发包吗
    处理此类问题的依据是: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二是《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杈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魏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十条规定:“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程序的,不得认定其为自愿交回。”处理此类问题应当把握的原则是:一是首先确定农户交回承包地的时间。如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交回的,不能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照当时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处理。如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
    2023-08-04
    151人看过
  • 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还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吗?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的情形有哪些
    一、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还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吗?承包土地退回集体是否获得征地补偿款,取决于该承包地上是否有属于原承包户的树木建筑等附着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地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没有承包的土地就不能要求村委会给付青苗补偿费,如果该承包地上仍然有属于原承包户的树木建筑等附着物可以在村委会得到该项补偿。关于土地补偿费问题,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集体所有,退回承包地的村民作为该村集体的村民不论是否承包了地,和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村民待遇。二、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的情形有哪些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的情形有: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2.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2-05-05
    197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出租权属于村委会吗?
    村委会有权出租集体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村委会有权取消土地承包合同吗土地承包合同是承包人和村委会签订的,所以村委会在一定的情形下,有权取消土地承包合同,例如承包人不支付租金、承租人改变土地用途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023-07-05
    5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的承包权归谁?
    农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给被征收土地的家庭承包户。一、关于征地补偿款的法律规定土地征收是一类国家进行相关建设或使用的一类行为,相关的被征收者可以得到我国的相关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土地所有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所进行的物质补偿,补偿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承包地上的生长物的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费用,体现的是补偿性特征。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它体现的是补助性特征。二、土地承包最长可以承包多久? ?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
    2023-03-29
    176人看过
  • 公职人员是否有权承包集体土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不能承包农村土地。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承包的方式。家庭承包经营是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发包给农户,是原所有制不变基础上的变革,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不允许承包农村土地。现在国家公职人员可以生三胎吗现在国家公职人员可以生三胎。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第八条规定,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
    2023-07-07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承包农村村委会集体土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 村委不给给我承包土地我还有土地承包权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在农村,没有户口是无法分到承包地的,如果是近期迁入的户口,没有到土地调整的时候,也是无法分到土地的。必须要等这一轮土地承包期到了,才可以进行土地调整
    • 什么人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4
      为了明晰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益边界和资格界定原则,出台了《新会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实施意见》,坚持男女平等,村规民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合法合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充分享有法定权利等原则,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划分为自然成员、保留成员和表决成员。比如“出嫁女”及其子女户口保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就属于农村集体
    • 承包土地被村委会划拨到村集体所有权那个集体还是个人所有土地所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3
      【1】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有属于本村土地的所有权。村委会有属于本村土地的发包权。【2】《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9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为所有权人,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受法律限制的支配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