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本书作者相识,完全是因为他的博士论文《思想控制与权利保护-中国版权法的历史演变》。在接到这篇论文时,作者告诉我,说两年前我去重庆讲课时,他曾经到课上见过我,询问过关于中国版权史的一些问题。我有这个印象,可是作者究竟是谁?什么摸样?却记不清了。原因是,中国版权史是一个“冷门”,虽然我和李明山教授在1999年合编出版了一本《中国版权史研究文献》,那以后不断有中外学生向我征求对研究中国版权史的意见,但我不敢想象很快有一天真的有人写出一部中国版权史来。
可是这一天真的很快到来了,那就是现在摆在读者面前的李雨峰著《中国版权史》!这是我看到的迄今为止研究中国版权史最有份量的一部著作。
作者首先回答了为什么要研究版权史这个问题。作者写到:“从功能的角度讲,梳理版权法的历史轨迹或谱系其意义是不彰自明的。这固然是经由它,我们不但可以加深对版权这一范畴的认识,而且还可以检讨版权作为作者与出版商、作者与读者、出版商与国家等之间调整器的功能;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借此,我们通过透视版权所隐含的价值来衡量当下乃至未来版权法发展趋势的合理性”。或许我还可以做一补充,就功能而言,研究版权法的历史演变,还有助于解决司法裁判难题;在一个立法完善的国家,经由查询立法记录,特别有助于法律实施者弄清某个具体法律条文的意图究竟是什么。还应看到研究历史另一重意义,乃是出于学术研究的需要,尤其是面对现行版权法只有二十余年历史的事实,追根溯源,是学术积累和理论创新必不可少的。
面对浩如烟渺的历史典籍,研究中国版权史究竟从何入手?作者提出,“首先要回答的是版权法是中国自有的还是舶来的”。这个观点,比起那些仅仅关注寻找版权的最早起源的人来说要高明得多。“已申上司,不许覆板”,这个出自800余年前的一段“牌记”是不容否认的。那种朴素的、直接的诉求更难能可贵。它“也的确证伪了帝国制止盗印的行为仅是‘控制观念传播的努力’的认识”。但是,出于什么原因,一套完整的版权法律制度没有首先出现在中国?这个问题才是真的,才是更值得研究的。
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显然是作者感兴趣的。作者引述了青年学者刘茂林对宋代的“翻刻现象”所持的一种思想控制的观点,刘认为,那时不存在版权保护,只是产生了版权保护的要求。面对宋代的印刷术发展与商业革命,刘提出了中国为何没有产生版权法的疑问,并将这一疑问称之为“郑和-李约瑟之迷”。本书作者借用“郑和-李约瑟之迷”的提法,详细论述了帝制中国没有产生版权法的原因。作者把这个原因归结为“法律治理术的性质、知识分子的依附状态及商人受制于国家机构这些文化要素的结合”,作者进一步分析到,“在没有外力的推动下,注定了中国版权法一直处于蛰伏状态的命运”。
书中专门有一章“枪口下的法律”论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对于中国人来说,版权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版权法则是“在中国现代化的焦虑中”诞生的,而“这正是中国的悲剧所在。将属于私法领域的版权法作为一种工具来使用背离了其原来的目的”。这是一种独到的冷静的结论性判断。也许有一些人不会接受这种观点,因为看到过太多的对所谓“本土资源”的津津乐道,太多的对新版权法的溢美之词,而全然不顾“外来因素”具有决定性影响的事实,更不愿面对作者权利大部落空的现状。
本书作者对于现行版权政策的反思是从执政党诞生之日起开始的。早年的共产党从失败中吸取教训,要想夺取政权,必须深入农村。“正是这种经由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这种重视农村的革命理念在之后的社会建设中很大程度地影响了党与知识分子的关系,以及未来中国知识产权法的走向”。我很惊奇作者的这些独特而冷静,看似平淡,实则新颖的评价性观点。这些观点的提出不仅需要扎实的学养做基础,更需要超凡的勇气迎接挑战。
大约15年前我开始接触版权,版权从何而来,向何而去,尤其是版权主体-作者的命运,人的命运,始终占据着我思我行的大部。作者的这本书给了我许多新的启示。如果有可能的话,建议作者可以继续讨论有关一些问题:例如,“版权”一词最早究竟是何时进入汉语词汇的,“版权”与“著作权”的用法究竟有怎样的不同,我不认为这些问题仅仅具有版权史上的意义。
还有一个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那就是新技术对版权法的影响。版权因新技术(印刷复制)而生,也可能因更加发展的技术(例如互联网技术)而亡。在网络时代,传统版权理论中一些内容已经不能很好适用,例如合理使用制度中的对成本的考虑就已经过时。对传统理论的批判和扬弃,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勇气和更多的智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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