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不足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33:51 427 人看过

1、无论实收资本不足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无论是“实收”还是“认缴”,股东都有义务足额出资。因此,实收资本不足的,股东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解释如下:《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在下列情况下的责任或赔偿责任:

1。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虚假出资或者虚报注册资本,实际注册资本不符合《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标准要求,致使公司法人资格不能合法产生的,应当承担责任公司实际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要求的,由股东承担差额责任。股东抽逃公司财产,致使公司履行合同能力不足的,应当在抽逃公司财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3。公司只有一个大股东,其他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大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实际上是自然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份转让,股东为一人,六个月内未新增股东,也未办理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公司与股东、公司与其他公司难以区分,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利益与股东收益不区分,造成双方财务账目严重模糊;

公司与股东资金混杂,同一账户继续使用;

公司与股东之间业务不断混淆,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由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或操纵。控股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能够对公司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股股东可以是持有公司多数股权的股东,但不限于持有多数股权的股东,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合,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合(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被股东吸收,不再具有独立性,股东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公司债务。根据连带责任产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法律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有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合同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事先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应当承担多少责任的连带责任。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最终责任分担的不同。根据连带责任的不同内容,可以将连带责任分为违约连带责任和侵权连带责任。违约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共同违约所产生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共同侵权所造成的损害所产生的连带责任。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共同违约责任只要求当事人有共同违约和主观共同过错,无论是否给他人造成损害。构成连带侵权责任,必须有共同侵权,当事人主观上有共同过错,客观上有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效合同的连带责任和无效合同的连带责任。有效合同连带责任的前提是有效合同。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也没有客观违约。因此,主合同和从合同都是有效合同。只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或多方违约,才产生连带责任。无效合同连带责任的前提是无效合同。要么主合同无效,要么从合同无效。由于当事人主观过错,客观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合同成立时无效。合同无效并不免除当事人的连带责任,这是无效合同的连带责任。根据债务人的责任顺序,连带责任可分为一般连带责任和补充连带责任。一般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对全部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按照任何顺序清偿全部债务。补充连带责任必须以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次债务人只承担第二顺序连带责任或者不一定等于责任总额为前提。也就是说,当保证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股东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存在以下情形时,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等。一、什么是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2023-02-26
    465人看过
  • 股东缴入后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出资后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应当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不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当对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二是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独立法人资格和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
    2023-05-07
    463人看过
  • 实收资本不到位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实收资本不到位股东承担什么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责任的,股东要承担补缴出资的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合法出资的方式有几种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
    2023-04-27
    39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其他股东是否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当非货币财产出现高估情况时,对于公司而言其资本是存在缺口的,因此股东须向公司承担补足责任,完成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责任。同时,由于股东们之间是合伙关系,因此其他股东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对其他股东:无违约责任出资不实是不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出资人确实按照股东协议完成出资,即履行了股东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只是存在高估的问题,因此出资不实的股东无需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对公司债权人:补充赔偿责任发起人连带一次责任对于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其不能直接向股东主张赔偿责任,因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可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这笔债作为公司之债应先以公司的财产清偿。只有当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公司债权人才有权主张出资不实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故该责任为补充赔偿责任。因此该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实际
    2023-03-17
    120人看过
  • 股东是否承担公司连带债务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足额出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款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2023-03-08
    288人看过
  • 公司欠债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欠债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是不需要的,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
    2023-03-20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东出资不实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9
      出资不实其他股东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 出资不实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出资不实其他股东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 出资不实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7
      出资不实的其他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公司章程缴纳足额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发起人应当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在一些情况下,股东是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
    • 虚假出资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是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在公司成立发发现该货币财产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实物资产虚假出资时,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与该虚假出资的股东一起对公司债权人在该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