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院最初分为“民事法院”和“经济法院”。几年前,它们被统一更名为目前的“大人民法院”,分为“一人”、“二人”和“三人”,但一直没有“商事法院”的概念。可以看出,根据法院目前的业务划分设置,所有“民事”和“经济”都属于“民事”的范围。这正好说明中国是一个民(事)商(事)合一的法律体系;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法律没有对“商事”一词给出明确的定义。近年来,“商事仲裁”一词在世界上的流行对中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在中国提及“商事仲裁”一词已经非常普遍。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商事仲裁”意味着“经济仲裁”
那么,什么事情属于“商事仲裁”?在这方面,各国有不同的理解或规定,但有大的相似之处,也有小的差异。目前,各国普遍接受的定义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85年制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商事”一词的定义:
”。“商业”一词应作广义解释,以便包括由商业性质的关系引起的所有事项,无论其是否为合同关系。商业性质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任何提供或交换货物或服务的贸易交易;销售协议;商业代表或代理人;担保代理人;租赁工厂建设;咨询服务工程;许可证投资;融资银行业;保险;采矿协议或特许权;合资企业或其他形式的工业或商业合作;乘客和货物的航空、海运、铁路或公路运输。”
根据这一定义,在中国,许多被视为“民事”的纠纷也包括在“商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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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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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异同点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相同点:1、都是商事仲裁。都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一种渠道。2、都有强制执力。不同点:1、申请法院执行时提交的手续不同。国内商事仲裁: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国际商事仲裁: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2、在国内执行程序不同。对国内商事仲裁,我国法院可以执行,不予执行,撤销,建议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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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我国国际商事仲裁法中规定的商事仲裁制度的具体功能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调解、仲裁和诉讼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传统方式,三者分别通过其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审判机构具体实施其职能。三者各自独立,地位平等,无上下级关系,无高低贵贱之分。三者中,无论以调解、裁决、判决或裁定结案,其生效的法律文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者在实施其职能时,彼此相互配合,密不可分,不得厚此薄彼或互相拆台、相互推委。 由于仲裁的重要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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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中止审理条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4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下列情况下,中止仲裁: 1、当事人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2、一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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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什么时候生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9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根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