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多次义务人仍不履行应尽义务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1:24:25 135 人看过

诉讼时效中断多次后义务人仍不履行应尽义务的,建议起诉处理,起诉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

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

第四、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第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

第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诉讼时效之经过必须经享有时效利益之人为主张之后法院才可适用之;除斥期间之是否经过,法院应依职权主动调查而适用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6: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义务人失踪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义务人失踪,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哪些民事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
    2023-06-27
    352人看过
  • 合同义务的履行有诉讼时效吗
    合同义务的履行有诉讼时效吗,有哪些条例:(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人第一次向人主张权利时,即为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二)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三)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则保证期间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让位于诉讼时效,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此开始计算。(四)合同无效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合同无效,但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合同无效而将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讼时效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
    2023-02-23
    198人看过
  • 诉讼辩护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实践中还应履行哪些义务
    一、诉讼辩护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辩护人的主要义务是:1、辩护人有义务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3、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规则。4、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5、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否则,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辩护人应当向法院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7、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
    2023-02-25
    408人看过
  • 不履行应尽义务合同违约金要不要交?
    不履行应尽义务是需要缴纳合同违约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分期车贷债务人拒不还款怎么办购车者不依据合同的约定偿还购车借款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债权人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让债务人承担违约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2023-03-04
    432人看过
  • 供电人能不能中断供电?中断供电的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供电人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电人供电,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供电人有正当理由时,可以中断供电。这些理由包括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供电人有上述理由中断供电,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供电企业应当提前七天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临时检修停电,供电企业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重要用户;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者限电,但限电序位应事前公告用户。如果供电企业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6-07
    92人看过
  • 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部分履行债务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部分履行的效力应当区别对待: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应认定为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因此中断,此点并无疑问。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一、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
    2023-06-23
    24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这就说明,被害人只要在刑事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应当认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就没有超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效,而不必受单纯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
    2023-03-20
    141人看过
  • 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时效
    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目前不适用诉讼时效,随时都可以主张。当事人对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的全部资产为其对债权人的一般担保,而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便是股东出资,对股东补足出资适用诉讼时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2023-04-15
    323人看过
  • 居间合同买方不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是多少
    居间合同买方不履行应尽义务的违约金标准不是法定的,应该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关于居间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
    2023-04-03
    375人看过
  • 母子协议断绝关系赡养义务仍需履行
    因为和生病的母亲产生矛盾,彭顺和母亲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付母亲医疗费等共3000元,从此双方脱离母子关系。后母亲因为需要继续治病,将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儿子继续承担。日前,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所达成的脱离母子关系的协议无效,被告彭顺应当继续履行赡养义务。陈英今年81岁,共有五个子女。近年来,陈英由于身患冠心病等多种病症,因医疗费问题与其大儿子彭顺多次发生矛盾。2005年10月13日,陈英与彭顺达成书面协议:彭顺一次性给付陈英医疗费等共3000元,双方从此脱离母子关系,陈英以后的生活费、医疗费及生老病死等均与彭顺不再有任何关系。彭顺当场拿出3000元现金交给陈英。2006年6月9日,陈英以与彭顺所达成的协议违背其真实意思、自己现需医疗费太高为由,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无效,并要求被告彭顺继续履行赡养义务。而彭顺则认为,双方既然达成书面协议,自己就已经与陈英脱离了母子
    2023-04-23
    311人看过
  • 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方不履行,可采取如下办法应对: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5.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
    2023-06-20
    487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中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怎么办,其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债务纠纷中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怎么办债务纠纷中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催告债务人履行,经过催告,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权人就可以解除债权债务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2.债权人可诉请强制执行。3.请求债务人对因履行迟延而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二、债务纠纷中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债务纠纷中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债务纠纷中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规
    2023-04-12
    172人看过
  • 债务公司不履行义务时如何起诉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清偿债务。对合同管辖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准备民事申诉书、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将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立案的决定。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将安排开庭审理时间。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怎样起诉欠钱的公司起诉欠钱的公司由起诉方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当事人在七天内交诉讼费,交费后进行立案。在五天内,法院会把起诉状的副本送到对方当事人手里,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接着法院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排期的相关信息。然后开庭审理,法官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023-07-01
    409人看过
  • 教师应尽的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教育政策,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律教育、思想道德、文化、科技教育、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道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5、制止对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对学生健康成长有害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意识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做什么处理教师需要出具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手续。教师出现以下行为,可以进行处分: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
    2023-07-02
    17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20
      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发生的诉讼时效成为无效。待事情解决后,再重新开始新的诉讼时效计算。一般是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来决定和实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
    • 过了诉讼时效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后,应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过了诉讼时效,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反悔的,人民法院不支持”,意思是,在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情况下,权利人已经没有请求法院通过强制力保护其债权的法律权利,法院不会再强制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义务是否履行,只能靠义务自愿为之。所以,如果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了,权利人的受偿是有事实根据的,法律予以保护。而义务人要求反悔,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不予支持。《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第二十二
    • 被执行人先履行义务会不会中止履行义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
      可以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这项权利叫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叫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
    • 母子协议断绝关系义务仍需履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因为和生病的母亲产生矛盾,彭顺和母亲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付母亲医疗费等共3000元,从此双方脱离母子关系。后母亲因为需要继续治病,将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儿子继续承担。日前,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所达成的脱离母子关系的协议无效,被告彭顺应当继续履行赡养义务。陈英今年81岁,共有五个子女。近年来,陈英由于身患冠心病等多种病症,因医疗费问题与其大儿子彭顺多次发生矛盾。2005年10月13日,陈英
    • 宣告义务人死亡可以诉讼时效中断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09
      1、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2、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