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2-9-23【实施日期】2002-9-23【发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文号】京财税[2002]1926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2002年市政政府令10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2年第187期文件精神,结合契税在征管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凡在2002年7月1日之后缴纳契税的,一律适用3%的税率。
二、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在3%的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别墅、渡假村以及每建筑平方米价格超过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一倍以上的为高档住宅,不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其他住宅为普通住宅。京财税[2001]1511号第二条的规定同时废止。
除别墅、渡假村以外的高档住宅,每建筑平方米价格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平均住宅房价为基础。上年度平均住宅房价的执行时间,从市统计局公布统计数字时间的次月起执行。
三、根据《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第七条,凡1999年7月13日之后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被拆迁人在政府发布拆迁公示或拆迁许可证后,重新签订购买土地、房屋权属合同的,其购买价格没有超过货币补偿额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纳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 更多>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第六条具体内容是什么容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5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督促出租人、承租人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居民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公约,对房屋租赁实行自治管理。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 附修正本第二十九条有什么新规定条有什么新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1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政策、法规的执行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附修正本第35条有哪些内容?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2阻碍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北京市政府关于房产继承是如何的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北京市政府关于房产继承要办理以下手续:办理住房继承过户,需要继承人首先取得继承公证书。然后凭公证书和死者名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死者死亡证明和婚姻情况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