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中工伤赔偿责任的确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5:30:21 287 人看过

承包合同中的劳动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负责支付赔偿;如果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参保的,则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但单位及时补缴工伤保险和滞纳金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新产生的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发生的社会背景

我国在1978年后普遍实行了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各地农村基本将土地承包期确定为15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轮土地承包。中央对于农地承包政策是实行均田制(即按户均分,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原先允许村集体保留一部分土地作为机动地,后被《土地承包法》取消),而部分地方出于种种原因,并未完全按照均田制实行,其中最突出的是两田制(即指将土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用于农民口粮之用,按人均分;责任田比较集中,采取公开发包或招标租赁的形式)。199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陆续到期后,各地相继开展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截至2001年底基本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间,基于存在农民退回承包地、外出打工出钱请他人种地、甚至弃耕或抛荒种种情形,部分地方收回、调整了部分承包地,并重新承包给村里的种粮大户或外来人口,致使部分地区的第二轮土地承包留下了诸多后遗症。2001年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在部分省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包括改革村提留办法、取消屠宰税、乡镇统筹款等收费,以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2003年3月1日,《土地承包法》正式施行,旨在保护农民享有长期、稳定的承包权。2003年起,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宣布自2004年起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五年内全部取消。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作为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其核心目标就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彻底解决农民增收难问题。

随着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以多予、少取、放活为方针的各种支农政策落到实处以及粮价上涨等因素影响,近两年来,农民种粮热情高涨,特别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因外出打工将承包地退回或将承包地转给他人耕种的农民,纷纷回乡要地种粮,以至部分沿海发达地区出现了民工荒。由于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遗留的隐患逐步显现,以及在免征农赋、土地升值等因素作用下,2004年初以来,因农民争抢土地而产生的农地纠纷激增,种粮大户和地少农民之间的矛盾相当尖锐,并引发了大量的群体上访和诉讼。当然,引发农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原因还包括:部分乡镇政府越权干预、工作粗放、巧立名目多头收费;个别村干部缺乏法律意识、暗箱操作、以言代法;一些承包农民出于私利、擅自违约等。但据统计,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不到位、农民分地不均已成为当前农地纠纷高发的主要原因。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包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2024承包人工伤赔偿有责任划分吗
    一、承包人工伤赔偿有责任划分吗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如果属于工伤的,没有责任划分,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
    2023-12-05
    67人看过
  • 承包合同工人受伤有没有责任
    2006年5月,某煤矿将一矿井分包给罗某开采(罗某并不具备承包资质),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罗某自行组织民工进行对某号矿井进行定期定量开采,但必须接受矿方约束和管理;工资定量取酬,工人酬劳由罗某自行分发;如生产过程中发生生产事故和人身损害事故,罗某应承担20%的责任。2008年3月,罗某自己在矿井操作时,不慎被一巨石砸伤。在医院治疗期间,矿方垫付了医药费。罗某出院后,要求矿方给予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矿方认为双方是承包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同意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罗某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后认为,罗某与矿方是承包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罗某不服,遂诉至法院。[分歧]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有二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矿方将开采的工作交与罗某完成,矿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从法律关系上分析,矿方与罗某是承揽合同关系或劳务承包合同关系,双方并不发生隶属关
    2023-06-15
    148人看过
  • 承包经营发生工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某建材公司装车车间主任尹某与公司签订承包协议,承包经营该车间。2009年1月,车间工人崔某在装车时,不慎摔倒,后被送到医院急救,医药费全部由尹某承担。伤愈后,崔某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单位认为,崔某所在车间已实行承包经营,应由实际的用工方承担工伤责任,拒不支付相关待遇。崔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崔某虽然在承包车间工作,但是其劳动关系一直在建材厂,单位并没有因为承包而与崔某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建材公司与尹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仲裁委多次调解,崔某拿到了建材公司与尹某支付的3万元工伤赔偿金。
    2023-04-22
    378人看过
  • 探讨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的责任范围。
    (一)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二)物资准备责任。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三)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在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在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如下:1.施工准备责任。2.物资准备责任。3.及时告知责任。4.工程质量责任。5.工程保管责任。6.工程交付责任。7.竣工验收责任。8.工程保修责任。9.防止损失扩大责任。10.共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
    2023-07-06
    349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中同等责任的研究进展
    没有社保的工伤如何赔偿,1、可以自己申请工伤鉴定,一年之内,但前提是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2、如果公司没有提供社保,工伤赔偿金应由公司承担。具体补偿项目根据伤残程度而定,通常包括医疗费、康复费、停工期间工资及工资,护理费,伙食补贴,交通住宿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等,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和伤残津贴等。工伤该怎么赔偿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首先说一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
    2023-07-01
    235人看过
  • 无偿保管合同中赔偿责任应怎样确定
    因为保管是无偿的,所以保管人只要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人赔偿责任】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一、《民法典》无偿保管合同责任规定是什么《民法典》无偿保管合同责任规定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保管的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无偿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至八百九十三对保管
    2023-04-07
    306人看过
  • 工伤责任归属劳务外包中的谁应承担责任
    一、工伤责任归属劳务外包中的谁应承担责任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员工受伤后,可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起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工伤认定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有: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查询证明;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
    2023-10-07
    205人看过
  • 如何承担劳务外包中的工伤责任
    1、劳务外包现在对于企业来说,有一种非常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将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服务组织,这就是劳务外包。由于外包已经成为企业外部的一个独立过程,很多基础数据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就导致了一个严重的现实问题:如何把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的过程,仍然成为企业全过程管理的一部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将是生产外包管理的核心。由于市场变化加速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制造企业采用按订单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比按库存生产方式更为复杂和难以预测。另外,生产外包使得企业不得不与承包商一起面对客户的需求,努力满足客户的需求。顾客(非最终用户)通常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产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和服务。如何通过有效的生产外包管理来满足顾客的期望是讨论的焦点,因为外包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满足顾客的有效手段和资源利用。企业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将非核心、辅助、季节性、不规则的生产环节或生产线进行外包
    2023-05-31
    119人看过
  • 一纸承包合同,难挡工伤赔偿
    王海光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一份《劳务承包合同》,并非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他在工作中,意外发生车祸,当场身亡。他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吗?车祸意外发生对承包段的公路进行维护保养,是张林的工作。因为发现承包段的公路有个部位需要保养,2005年11月2日一大早,张林就带着工具出发了。不曾料想,他还未来得及对破损路段进行修复,惨案就发生了---突如其来的一辆客车将其撞倒,当场身亡。事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张林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死亡,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的规定,张林所受伤害为工伤。手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张林的妻子和儿子找到其生前所属的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要求依法支付相关费用。质疑工伤认定“张林不是我们的职工,怎能认定为工伤?”该公路养护工程公司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并将出具工伤认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张林的受益人妻子和儿子同时诉至法庭
    2023-06-10
    227人看过
  • 合伙承揽工程受伤谁承担赔偿责任
    与他人搭伙,为房主建房提供墙体粉刷时,施工者不幸被吊料机撞倒摔伤。为此,伤者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呢?身边的事儿2015年,刘某在自家宅基地上盖起了两层小楼,并将建房工程承包给他人。后经过王某的联系,王某与张某、罗某、李某、邢某、宋某、吴某、赵某8人合伙承揽了该房屋建设中的粉刷工程,工钱按各自的出工记分情况由参与劳动者共同分配。2015年7月13日,在干活时,张某被吊料机撞倒,从高处摔下受伤,并被送到医院抢救治疗。经检查,张某右股骨骨折,骨盆骨折,牙齿脱落。张某住院治疗15天,花去医疗费3.5万余元、检查费190元。经鉴定,张某构成8级和10级两项伤残。之后,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同协议,张某便将房主刘某以及其余7个合伙人王某、罗某、李某、邢某、宋某、吴某、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器具费、被抚养
    2023-06-05
    410人看过
  • 工伤死亡中,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应当赔偿。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通俗地说,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劳动者被劳动保险部门确认为工伤的,就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都不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工伤死亡申报问题1、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受理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
    2023-07-18
    391人看过
  • 合同中如何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
    合同的违约责任应写明: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3、损害赔偿的范围;4、违约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中的违约责任问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
    2023-07-12
    46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
    应当分情况讨论,1、劳动合同无效,建立的劳动关系无效的,赔偿责任应按国务院《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2、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关系仍然有效,按2011年1月1日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一、在工作中如何看待事实劳动关系?(一)关系认定1、概述(1)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与劳动合同关系的特点有关,劳动者的劳动(劳务)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无效那样以双方返还、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来处理,否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只能适用事实劳动关系的理论来处理当前大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2)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从属性劳动、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的劳动力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2、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1)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2023-04-10
    263人看过
  • 工地工伤事件中,承包方的责任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关系,或者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的,就需要分别处理:(一)雇工人身伤害的赔偿劳动者和单位是雇工的雇佣关系的,可以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规定,由雇主按照普通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事故中,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分包的单位个人没有用工、安全生产资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属于工伤或者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考虑按照这种方式赔偿。(二)工伤劳动关系的赔偿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直接要求用工单位、个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认定属于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工牌、工作证证明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就会遇到障碍。如何解决,需要
    2023-07-17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包合同纠纷是指因承包经营、承包管理、承包施工等承包关系引起的纠纷。 在承包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需要就合同条款、履行情况、违约责任、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和解决。 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在协商和调解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更多>

    #承包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责任合同工伤承包期限过后谁来做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承包实际上是单位经营权的转移,被承包单位其他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这当然包括有关工伤保险的义务。单位承包给他人之后,该单位仍然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责任仍由单位承担。
    • 承包人的工伤赔偿责任有什么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8
      工伤医药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所以,要看你有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的。
    • 工伤应该是谁的责任?承包合同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31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如果有员工造成工伤,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承包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其单位经营权交由承包人的经营形式,承包实际上是单位经营权的转移,被承包单位其他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这当然包括有关工伤保险的义务,单位承包给他人之后,该单位依然存在,单位仍然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既然用人单位的承包经营仅仅是经营权的一种转移,并不涉及原
    • 承包人工伤赔偿有责任划分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7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如果属于工伤的,没有责任划分,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责任。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
    • 在工伤诉讼中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8
      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中,职工应当提供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事故伤亡事实等基本证据,这些证据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剩下的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