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分局:
根据厦府[2005]79号、厦府[2005]80号文件精神,我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将于2005年5月1日实施。为做好地价征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受理建设用地地价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类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地价征收问题(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用途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变更、划拨或限制性用地补出让、企业改制涉及土地资产处置、土地闲置费征收等),以我局及各分局设立的收件窗口正式收件日期为界区分办理:
(一)收件日期在2005年4月30日之前,仍按厦府[2000]综085号文规定执行。
(二)收件日期在2005年4月30日之前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件,涉及到农用地转用报批的,按上级部门批准农用地转用时的地价征收文件规定执行。
(三)收件日期在2005年5月1日之后,按厦府[2005]79号文、厦府[2005]80号文规定执行。
二、历史遗留协议出让商品房用地项目涉及地价缴交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属于自行拆迁、地价分期缴纳的项目,仍按原地价方案执行。
(二)属于熟地出让、由市土地开发总公司负责征地拆迁的项目,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已具备交地条件的,要求用地单位在新基准地价颁布实施以前缴清地价,办理交地手续,否则按新地价标准重新确定地价方案。
2、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尚不具备交地条件的,要求用地单位先缴清地价、后办理交地手续。交清地价的时限为2005年8月1日。逾期未交清部分按厦府[2005]79号文、厦府[2005]80号文规定重新测算。
三、规划调整项目涉及地价问题
因规划调整,根据政府确定的等建筑面积置换、互不结算土地费用的原则处理的项目:
(一)原项目地价已缴清的项目,按等建筑面积置换,互不结算土地费用。
(二)原项目地价未缴清的项目
1、已交纳部分地价按比例分摊建筑面积,按等建筑面积置换。
2、未交纳地价所分摊的相应建筑面积征收地价原则:
(1)调整后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时间在2005年4月30日之前的,按厦府(2000)综085号文标准及厦府办(2001)189号文标准征收地价。
(2)调整后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时间在2005年5月1日之后的,按厦府(2005)79号文、厦府(2005)80号文标准征收地价。
(三)规划调整后项目建筑面积超过原合同缴费面积的,按《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增容地价征收管理办法》计收地价。
四、建设项目商业面积补地价差问题的处理意见
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为界区分处理:在2005年4月30日之前批准的,按厦府(2000)综085号文规定征收地价;在2005年5月1日之后批准的,按厦府(2005)79号文、厦府(2005)80号文规定征收地价。
以商业为主的商品房项目,由局业务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个案处理。
五、地下商场、半地下室地价问题的处理意见
以规划部门明确地下商场面积、半地下室的有效批准文件的日期为界区分处理:2005年4月30日之前批准的,按厦府(2000)综085号规定征收地价;在2005年5月1日之后批准的,按厦府(2005)79号文、厦府(2005)80号文规定征收地价。
六、特殊情况无法按上述意见处理或存在重大争议的项目地价问题,提交局业务会审会集体研究处理;必要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关宅基地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9农村宅基地使用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
-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招拍挂是什么意思?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9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是指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管理制度。经营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转让国有土地。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
有关实施土地二轮承包的意见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5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这一土地承包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核心内容。自八十年代初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必须看到,由于少数地方人地矛盾突出;农户承包土地过于细碎;土地征(使)用费管理混乱;土地承包款兑现率低;土地承包档案不完整;个别地方违背
-
-
土地价格与什么有关?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1土地价格[2]高低取决于可以获取的预期土地收益(地租)的高低和利息率的大小。用公式表示:土地价格=地租÷利息率。所以,土地价格实际上是按利息计算的地租购买价格,它随着地租的提高或利息率的下降而不断上涨。不同的权利可取得不同的土地收益,也会有相应不同的土地价格。由于土地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性,土地价格与一般物品的价格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性:价格基础不同;形成时间不同;土地价格的高低不由生产成本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