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无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12:32 110 人看过

当事人无争议应当怎样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未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的,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的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文章
  • 当事人应该向何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当事人应该向何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应该向何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一、劳动争议管辖劳动争议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管辖应当
    2023-04-12
    293人看过
  •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如何处理?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估价报告或分户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复估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如何处理?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估价报告或分户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复估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复估报告或重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裁决。对不服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023-04-22
    243人看过
  • 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如何处理?
    《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因此,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外,行政复议机关都应当予以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3)对国务院制定的规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4)对行政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单独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5)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除了上述情况外,对申请人依法
    2023-06-06
    360人看过
  • 劳动争议如何增加当事人范围
    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出的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追加当事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经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不得追加;不愿意参加诉讼或者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判决。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第
    2023-08-05
    411人看过
  • 如何处理被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无法联系的问题
    1、如何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听证如果联系不上被申请人,劳动仲裁机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相关仲裁文件,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如果被告不出庭,它可以默认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回避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被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应当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的,应当将送达的理由和过程记入档案。第二,劳动争议仲裁材料。上诉书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请愿书应当包括下
    2023-05-31
    60人看过
  •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应该怎么办
    自行撤离现场,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若经协商为达成协议立即报警,并按有争议事态流程处理),并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如为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保险公司索赔),达成协议履行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是否需要举证大家都知道,法律是讲证据的,诉讼有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但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举证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
    2023-08-05
    389人看过
  • 有医疗事故争议医院应当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医院的处理如下:1、当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纠纷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报告;2、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科室或者院部应当组织最强的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患者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3、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反应。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会同患者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需要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4、患者死因不明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尸检。拒绝尸检的,应当由患者家属签字。拒绝签字的,医院应当如实记录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5、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陈述事情,经部门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务部,并提交医疗安
    2023-07-21
    134人看过
  • 当事人超过仲裁时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如何处理?
    现实生活中,难免发生当事人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耽误仲裁时效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下的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是一概加以拒绝,还是全部受理呢?选择前者,对当事人未免过于苛刻;选择后者,仲裁时效本身则丧失意义。综合现有立法规定,实践中采取区分情况、区别对待的处理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正2001)14号)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此规定赋予了人民法院最终确定申请仲裁时效的权力。《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这一规定与
    2023-06-10
    471人看过
  • 当无人继承财产时应该如何处理
    一、当无人继承财产时应该如何处理1、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人,或虽有继承人,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2、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无论归国家所有或为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首先从遗产中清偿。对债务的清偿也同样适用限定继承的原则,即我国《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的清偿债务以死者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不负偿还责任。在依法收归国有或收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的无人继承之遗产时,如有人对死者给予过较多的照顾,也应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二、无人继承的财产的情形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
    2023-06-04
    269人看过
  • 当两人发生争执时,警察应该如何处理?
    第一种情况,打架双方无受伤,警察会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一般结果是双方互不追究握手言和。若不调解,会立为治安案件处理,到最后没有调解成功双方会被罚款500以下或者被行政拘留5天以下。第二种情况,一方受伤,警察会先进行调解,做工作让对方赔偿受伤一方医药费等损失。赔偿费用的多少要根据伤情、当地经济水以及双方的调解情况。法医鉴定结果分为不构成轻微伤、轻微伤、轻伤、重伤几个等级,达到轻伤以上会改为刑事案件处理。第三种情况,双方受伤,受伤严重情况相同。若前期判断都为轻微伤,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会建议双方做法医鉴定。此种情况最好双方消气言和,各自治疗。若调解不成,双方会被行政拘留5至10日。第四种情况,双方受伤,一重一轻,既一为轻伤(重伤)一为轻微伤,会以伤重一方为主,先期调解,调解未成功则将伤轻的一方刑事处理,伤重的一方也会被行政处理。夫妻打架报警怎么处理夫妻打架报警,打人的一方可能会被拘留。夫妻打架原
    2023-07-18
    352人看过
  •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如何处理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如果仲裁协议不存在,那么当然就无效力可言。所以,当仲裁协议存在于往来的函电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往往就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协议已经达成,而另一方则认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即双方对仲裁协议的客观存在都予以承认,但一方认为仲裁协议不符合有效要件,是无效的,另一方则认为仲裁协议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由一方提出;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均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提出。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授权其法定代理人提
    2023-05-01
    399人看过
  • 如果拆迁当事人达不成协议时应该如何处理
    一、签房屋拆迁协议应注意什么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二、拆迁达不成协议如何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
    2023-05-05
    82人看过
  • 对未经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如何处理
    一、对未经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如何处理1、对未经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争议,按以下情形处理:(1)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引导其到调解组织进行调解。(2)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应当暂缓受理。(3)当事人不同意先行调解的,应当依法受理。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九条二、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调解:(1)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2)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3)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调解;(4)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
    2023-04-21
    368人看过
  • 应当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
    2023-04-10
    229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4、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 更多>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应当如何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
    • 离婚案件当事人若有争议的要求开庭,当事人在开庭时应当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6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其次,关于法院何时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
    • 格式条款理解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订立的,因此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争议,双方各执一词。那么当发生格式条款理解争议时,应当如何处理?
    • 当事人应向谁提交争议处理申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无法提供有关证据,仲裁庭应当如何处理劳动者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3
      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