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启动破产程序,什么是企业破产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23:25 102 人看过

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公司必须申请破产。申请人可以是公司本身,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申请破产时,主要认为公司资不抵债,不能继续经营。债权人提出申请时,主要认为债务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已资不抵债。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没有债权人申请破产,有必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在人民法院报告书中宣布受理,通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通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法律规定,索赔申报期限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对公司账目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其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过户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方式,以及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3.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和其他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需要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破产管理人可以是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或者清算机构。然而,并不是所有上述中介机构都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只有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上记载的中间人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公司破产申请后,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应当在破产管理人名单中指定破产管理人,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处理破产事务。破产管理人对外代表公司。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破产公司参与诉讼时,仍然是以公司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仅作为代表参加诉讼,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由破产管理人决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的,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公章、账簿、合同、流动资金、劳动人事档案等;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行使对破产企业财产的处分权;决定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破产财产,制定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

审核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为非审计、评估机构的,应当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财产价值,为下一步财产处置提供依据。公司债权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收到破产宣告通知之日起,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人民法院报纸上公告。管理人应当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制作债权登记表,记载债权申报情况,包括债权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的时间和理由,etc

7.因公司破产清算,债权可能无法清偿,或者清偿比例很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破产和解清算启动程序
    一、破产和解清算启动程序1、债务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即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破产清算应当提交的材料或证据:《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其中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2、债权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
    2023-04-24
    377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启动债务人破产程序
    一、债权人如何启动债务人破产程序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向法院提交如下材料:(1)破产申请书;A.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名称或姓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B.申请目的,即列明申请破产清算(在申请时根据不同身份和情况需选择重整还是破产清算);C.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主要指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主要指特殊主体破产申请中的特别事项,如金融机构申请破产的,申请书中还应载明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个人债务的兑付情况、证券类资产的处置情况等。(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如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力公证文书,以及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支付凭证、对账单、还款协议等能够确定债权的证明文件。(4)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5)债务人的住所
    2023-06-06
    164人看过
  • 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如何启动
    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如何启动关于破产重整程序的发动,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二、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位的清偿要求的,按照
    2021-12-23
    139人看过
  • 法院启动破产程序的情形
    一、法院启动破产程序的情形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二)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四)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整顿期间,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一)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二)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注:宣告债
    2021-10-27
    402人看过
  • 关于破产程序启动的措施
    破产程序启动的措施(1)指定财产管理人。(2)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3)禁止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4)责令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5)授权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6)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7)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8)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023-06-06
    320人看过
  • 破产程序启动还能起诉吗
    一、破产程序启动还能起诉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1、债务人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所拥有的及在程序开始之后新取得的财产,均应纳入破产程序。但自然人维持生存的必需品应从破产程序中排除。2、破产程序一经启动,财产的控制权和处分权
    2023-04-24
    364人看过
  • 我国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
    一、我国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根据新破产法规定,下列三种情形,法院同意受理后,可启动破产程序:第一,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的;第二,企业因资不抵债而主动向法院主动申请破产的;第三,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如果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法院不同意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破产程序启动效力1、债务人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所拥有的及在程序开始之后新取得的财产,均应纳入破产程序。但自然人维持生存的必需品应从破产程序中排除。2、破产程序一经启动,财产的控制权和处分权应转交管理人行使。3、在不影响担保权及抵销权行使的前提下,破产程序启动之时即已存在的针对债务人的请求权(即破产请求权),仅可通过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程序和债权确认程序得以行使。4、破产程序一经启动,任何破产债权人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
    2023-06-06
    187人看过
  • 破产程序启动后涉及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二)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三)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四)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2023-06-07
    298人看过
  • 执行转破产程序的启动是什么意思??
    执行转破产程序的启动是指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执行转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一)条件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二)程序1、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2、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
    2023-07-21
    368人看过
  • 企业破产程序如何才能终止
    一、企业破产程序如何才能终止具体的方法是,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可以凭借和解协议去法院进行认定,该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二、继续重整存在重大障碍。如果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或者行为显示其没有拯救可能,应当立即终止重整并转入破产清算,以避免因债务人财产的无谓消耗给债权人带来清偿利益的损失。所以,破产法第78条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
    2023-06-06
    164人看过
  • 如何提起企业破产和解程序
    一、如何提起破产和解程序?1、提出破产和解程序的主体破产法规定有权提出破产和解的主体是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而对那些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依此规定就无法提出和解申请。因此,破产法应规定所有破产企业均可向法院提出破产和解申请,且这一申请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干涉。2、提出破产和解的时间由于提出破产和解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因此必须改变现行法律需在破产后三个月内提出破产和解申请的规定,改成破产和解申请起始于向法院申请破产之日,终于债权人会议作出财产分配方案之前。3、破产和解内容、必备条件及其生效要件(1)破产企业在提出破产和解时,必须提出债务的清偿方法等破产和解条件。关于和解条件的内容,要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平等,这是因为,破产和解既然是由法院进行的破产处理之一,那么,债权人平等的理念当然要起支配作用。能成为该平等适用对象的人只限于一般的破产债权人。(2)破产和解的提供人或第三人没有遵守破产
    2023-04-24
    234人看过
  • 债权人启用破产程序
    一、债权人启用破产程序(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2款明确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前提条件。与破产宣告不同,破产申请只需债务人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即可,而破产宣告必须具备破产原因。这样规定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倾斜。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很难知悉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更难以准确地判断债务人是否亏损,因此,如果一定要债权人在掌握了充分证据证明债务人已资不抵债后,才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则债权人高昂的信息搜集成本将导致破产法的应用价值大大降低。所以,采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一较为客观的标准,将使得债权人可以较为便利地行使破产申请权,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的程序,所以只有享有财产上的请求权的债权人才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从而法律赋予其申请开始破产程序的权利才有实际意义。相反,
    2023-06-05
    23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程序、重整程序、破产条件都作了要求。
    企业在破产前、破产中对财产处理权有更严格的限制,对债权人、职工、国家税收都有严格的保护,为市场交易与竞争创造了公平机制。破产将优先偿还企业所欠债务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属于破产法公布前所欠的,不足清偿部分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一、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是普通破产债权。法律还规定,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明
    2023-04-06
    314人看过
  • 破产程序启动后是否可以终止
    一、破产程序启动后是否可以终止破产没有终止的说法,破产申请之后就会交给清算小组进行了。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破产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由破产清算组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的报告、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营业用章等。企业被登记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没有得到分配的债权即行消灭。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按照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的破产企业的财产请求权,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行使。追
    2022-01-01
    23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怎么启动企业破产程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1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处置资产; 五是清偿债务; 六是分配剩余财产; 七是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
    • 什么是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破产程序的终束是指导破产程序结束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况、破产财产的情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结构不同,破产立法对破产程序结束原因的规定也不同。《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由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1、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由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是可择的,《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只要具备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破产和解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除此之外,债务人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的可选择性,以及“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条件比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和解的条件低了许多,债务人可以资
    • 如何启动企业破产程,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9
      企业破产程序可以由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清算人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而启动。当企业达到破产条件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清算需要在法院宣告破产后进行,破产重整只能在宣告前进行重整。
    •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破产宣告是指什么,企业破产宣告程序的过程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所谓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所在地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法院对破产宣告条件进行审查判断,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进行清算程序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程序。破产宣告是继破产申请、破产受理之后的程序阶段,以破产受理作为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受理后即产生程序开始的效力,但并没有进入实质性阶段。破产宣告是破产程序进入实质阶段的标志,且从破产宣告起不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