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执行费谁来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42:32 177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执行费谁来交

强制执行执行费有被执行人来交,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三、法院强制执行有期限限制吗

法院强制执行有期限限制。执行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执行情况来对案件作处理,执行完毕的,会结案;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会终结执行,待发现其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当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中止执行、委托执行等诸多制度和措施,比较完善。如果执行六个月期满仍无任何效果,你可以向其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期限内,如果案件执行不了,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0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多个原告谁来申请强制执行
    一、多个原告谁来申请强制执行多名原告案件,可以是一个或几个原告申请,一般是个人申请个人的,其他原告不申请不影响申请的原告。1、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2、执行人员在接收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3、执行承办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举证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线索及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情况,及时予以调查核实。经执行查明后,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对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应当加贴公告;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应向有关管
    2024-01-14
    269人看过
  • 借钱申请强制执行后谁来还?
    一、借钱申请强制执行后谁来还?应当是由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还款的义务人来进行偿还,法院判决了强制执行还钱,钱是缴给法院还是直接交给银行,主要看是判决还是调解,如果是判决,赔偿款一般会打到法院的账户上,再通知当事人去领取。现在的法院一般采取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但也有少数的法院使用支票。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一般直接转到当事人账户,很少转到委托代理人账户中。调解的情况下可约定转入的账户,可以是当事人的,可以是律师的,可以是当事人提供的其他人的账号。交付财物或者票证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后的程序有哪些1、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
    2023-03-15
    72人看过
  • 社保的强制执行到底谁来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各项社会保险都是强制实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遵守,按法律规定缴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选择的自由。如果应当缴纳而未缴纳,由社保管理机关责令补交,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一、我以前的公司辞退人员我在不到十年没买社保该怎么办可以补交社保: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
    2023-06-28
    145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执行费由谁负担
    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二、申请费交纳的标准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四、当事
    2023-06-18
    321人看过
  • 监外执行谁来执行
    一、监外执行谁来执行(一)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罪犯在得到暂予监外执行批准之后,虽然没有在羁押场所服刑,但法律中规定监外执行期间也是会计入刑期的。不过,要是在监外执行期限届满之后或者导致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之后,罪犯的刑期还没有满的话,那么就应当及时收监执行剩余的刑期。除此之外,《刑法》第257条中也规定了一些会提前对罪犯收监执行的情形。二、申请监外执行多久能办下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
    2023-04-20
    303人看过
  •  能否通过强制执行来中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况包括四种,分别是申请人要求延期执行且有合理理由、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况包括:(一)申请人要求延期执行且有合理理由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中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中止强制执行:(一)当事人提出申请;(二)案外人提出异议;(三)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四)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得到批准;(五)案情出现新情况需
    2023-10-15
    428人看过
  • 谁来执行管制措施?
    犯罪行为较轻,对社会危害较小的罪犯,一般会被判处管制,即罪犯的一切活动在未来一定时间内都将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督,在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教育改造,但不会被监禁。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应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由社区实行矫正工作,在此期间,对罪犯自由的限制,主要表现在限制其政治自由、外出经商、搬家等方面。管制的执行方式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
    2023-07-01
    361人看过
  • 在我国强制执行探视用交执行费吗
    在我国强制执行探视用交执行费,强制执行费用一般是被执行人交,当然申请方如果自愿交也可以。一、被告人不执行应该怎么样办如果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就意味着,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及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如果有执行能力,但采取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
    2023-06-23
    289人看过
  • 根据规定申请强制执行谁执行?
    一、根据规定申请强制执行谁执行?1、强制执行申请被受理后,需要由执行员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二、申请强制执行能加快执行吗?1、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能加快执行强制执行不是马上执行。一般期限为六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2、在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履行期已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的
    2024-02-03
    75人看过
  • 强制执行需要谁申请才能执行
    一、强制执行需要谁申请才能执行?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此外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3、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三、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区别
    2024-01-19
    152人看过
  • 打官司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律师解答:由被执行人承担。强制执行的费用应由被执行人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的,应当交纳申请费。1、一般情况下,没有执行金额或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
    2024-04-17
    340人看过
  • 强制执行布控费由谁负担
    强制执行的布控费一般是由被执行人承担,因为这也属于强制执行的费用,会在执行到的财产中优先列支。法律规定对于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024-04-29
    233人看过
  • 强制执行残疾赔偿金的执行费由谁承担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2023-02-27
    72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国强制执行制度
    强制和解和执行回转制度等。通过具体制度的研究来完善整个强制执行制度。其次,应加强强制执行措施的研究,如强制执行措施和种类研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等。尤其是人身能否成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已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传统观念认为,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扩展到人身,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已有规定;也有人认为以人身为执行对象是现代强制执行制度的必然,德国的民事诉讼法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强制执行法已有对人身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先例;还有学者在赞同人身可以作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的基础上,认为应通过强制执行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促使其履行债务,而反对将人身作为直接的执行对象。应加强对强制执行程序的研究,包括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条件和具体程序,审判庭移送执行和具体程序;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解程序等。最后应从总体上研究和设计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实践是理论的深化,加强对强制执行实践中具体问题的探讨,有
    2023-04-25
    23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申请强制执行是要先交费用还是执行下来交执行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
      不需要缴纳执行费,法院应该向被执行人收取
    • 谁来执行管制?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13
      管制刑罚的罪犯一般会被判处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会被关押。在执行期间,相关部门会监督其活动并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在判处管制的同时,也可以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并接触特定的人。违反禁止令的犯罪分子将会被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负责对符合社
    • 强制执行应当由谁执行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8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次,法院需要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
    • 强制执行设备款谁来偿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3
      【解答】合法,你们双方互负对等义务,先执行哪一方都是可以的。你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设备款,如对方完全没有还款能力,你可请求法院拍卖该设备,优先受偿。 【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强制执行不规范由谁来监督?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不规范,可以向其法院纪检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还可以向政法委或者人大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