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刑事案件中面临死刑的处理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08:28:50 99 人看过

一、孕妇在刑事案件中面临死刑的处理方式

孕妇在刑事案件中面临死刑的处理方式,需要具体分析:

1.第一种是被判刑时发现已经怀孕的,对已怀孕的妇女以及在哺乳期的妇女和未满18岁的妇女不适用于死刑,只能判无期徒刑,这是对下一代儿童的成长着想,同时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

2.第二种是被判死刑之后发现的,已经怀孕就不能执行死刑,而是把死刑改判为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就算以后把孩子生下来也不会被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死刑执行的程序

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三、不执行死刑的罪犯会留下案底吗

不执行死刑的罪犯会留下案底。

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n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n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n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n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n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n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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