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给付钱物等方式串通拍卖是否属于商业贿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8:21:38 336 人看过

专家认为,此类问题本质上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拍卖法》《招标投标法》等特别法的关系问题。在查办类似案件时,应仔细分析行为的违法主体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范围、违法行为的本质破坏何种市场关系以及该市场关系是否有特别法规制。通过给付钱物达成串通拍卖的目的,是一起典型的串通拍卖的案件,以商业贿赂定性处罚,不失为一种权益之计。但专家认为不宜倡导、鼓励在串通拍卖的行为中抽其一段以商业贿赂进行查处,这样不能完整地反映整件案件的事实面貌,也不符合法律精神。

拍卖企业支付商业贿赂款项的基本表现形式

1、以管理费、保证金、援助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这种形式主要存在于拍卖企业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业务合作过程中,事前双方约定,按照拍卖企业拍卖佣金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管理费、保证金、援助费的具体金额。在拍卖活动结束后,拍卖企业将相应金额的款项支付给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收到拍卖企业支付的商业贿赂款项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收据,在收据摘要栏内标注管理费、保证金、援助费等。

2、以协作费、评估费、中介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这种形式主要存在于拍卖企业与国土、房管等部门或者相关机构的业务合作过程中,事前双方达成协议,按拍卖佣金的一定比例分成。在拍卖结束后,拍卖企业支付款项,而国土、房管部门则通过下辖的事业单位或者经营机构、业务协作单位(含房地产评估公司、咨询公司),收取佣金分成,并以协作费、评估费、中介费的名义开具正式发票。

3、从“过付款”中直接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有的委托拍卖单位向拍卖企业索要佣金分成款,但不开具任何发票或者收据。为了掩盖商业贿赂痕迹,拍卖企业向委托方支付拍卖“过付款”时,从中扣除佣金,然后直接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给付委托拍卖单位,而在处理会计账目时不再单独列支。据调查,这种形式主要存在于大宗标的的一次性拍卖业务合作过程中,手段比较隐蔽,查处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

4、以各种名义为委托拍卖单位或者业务协作单位报销费用。

为了稳定经营局面,拍卖企业比较重视与业务协作单位尤其是重要客户的合作,想方设法与对方搞好关系。据调查,一些拍卖企业为了密切与业务协作单位的长期合作,每月以拍卖企业经理或者拍卖师个人的名义,为对方报销大量的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设施维护费等,有的拍卖师一个月的报销费用竟高达10万元。但拍卖企业在处理财务账目时,将报销费用支出列在本企业的业务成本项目中,如果当事人不直接指认,办案机构很难准确认定。

5、以“人工费”、“劳务费”等工资酬金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有的拍卖企业每月向所谓“业务人员”支付一些“人工费”、“劳务费”作为工资、业务提成,或者一次性支付给某人、某单位大额的“劳务费”。在处理会计账目时,拍卖企业多将此类支出列入会计科目中的管理费用或者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其实,上述所谓“业务人员”并非拍卖企业的员工,也不是具有合法资质的拍卖经纪人,而是业务协作单位的公职人员或者代理人。

6、采取“坏账处理”方法,变相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有的拍卖企业与委托方约定,在没有收取委托方佣金的情况下,先为对方出具收取佣金的收据,再由委托方按照收据标注的佣金数额处理财务账目,显示出此款项已经从委托方的财务账目中予以报销处理。此后,委托方只将部分佣金支付给拍卖企业,而对剩余的款项不再支付,转为自留。再经过一段时间,拍卖企业便以“无法收回佣金”为由,将应收剩余款项做“坏账处理”,从而在客观上实施了商业贿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坏账相关文章
  • 狱警受贿钱财是否属于贿赂?
    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贿赂和索贿的区别在哪里?贿赂和索贿的区别有两点:1、含义不同,贿赂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金钱或其它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索贿是指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2、索贿并非刑法规定的独立罪名索贿不是独立罪名,而是一种受贿罪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2023-07-11
    444人看过
  • 拍卖企业支付商业贿赂款项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有下列表现形式:1、以管理费、保证金、援助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2、以协作费、评估费、中介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3、从过付款中直接支付商业贿赂款项。4、以各种名义为委托拍卖单位或者业务协作单位报销费用。5、以人工费、劳务费等工资酬金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资质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第十三条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1、佣金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
    2023-07-26
    311人看过
  • 折扣属不属于商业贿赂
    案情回顾上海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称a公司)为了完成总公司的销售任务,扩大市场份额,与当地某公司(以下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经销商渠道销售协议,约定b公司完成a公司季度销售计划可按照销售额返利,超出数额越大返利比例越高。仅以2014年前6个月为例,a公司向b公司销售商品金额48.82万元,其中商品货款46.06万元,税费7.67万元,如实入账,开具发票;账外返利合计4.882万元,以9月份销售收入的名义记入折扣转让会计科目,未开具发票,b公司将此笔款项作为奖金发放给员工。据执法人员统计,a公司共获利20.14万元。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机关认为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14万元。本案争议本案究竟属于商业贿赂还是正常促销?a公司在全国各地都设有分支机构,对其所
    2023-06-03
    267人看过
  • 附赠属于商业贿赂吗
    附赠如果没有构成市场不正当地竞争,那么也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为了不正当竞争而进行的附赠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规定商业贿赂的,即商业贿赂行为首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因为,倘若经营者不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等参与竞争,而是通
    2023-04-17
    129人看过
  • 附赠属于商业贿赂吗
    附赠如果没有构成市场不正当地竞争,那么也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为了不正当竞争而进行的附赠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规定商业贿赂的,即商业贿赂行为首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因为,倘若经营者不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等参与竞争,而是通
    2023-06-03
    147人看过
  • 红包属于商业贿赂吗
    前不久,北京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称,在卫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个别媒体将“红包”误认为商业贿赂是不准确的。此言一出,引发了轩然大波和“强烈质疑”。民众大都认为医生收受“红包”是典型的“职权寻租”行为,与官员的权力寻租没有本质区别。初听此言,联系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乱象屡禁不止的背景,作为一个地方政府的卫生部门提出此种观点确实令人难以接受,有逆潮流而动之嫌。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在当前法律框架下,北京市卫生局的观点并没有不妥之处,认定“红包”构成商业贿赂尚缺乏法律依据。现行商业贿赂的立法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和2001年11月25日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关于
    2023-06-03
    99人看过
换一批
#商帐追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坏账
    词条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发生坏账时,财务要及时把该笔账务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以往交易记录绘制成相应的表格,并且通过分析,明确产生原因。... 更多>

    #坏账
    相关咨询
    • 红包是否属于商业贿赂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6
      一般不属于。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如果是以赢利为目的的送红包也可能构成商业贿赂。
    • 附赠是否应属于商业贿赂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1、如果只是一般的附赠行为,一般是不会将其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的。 2、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具体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 拍卖企业支付商业贿赂款项的基本表现形式是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4
      有下列表现形式: 1、以管理费、保证金、援助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2、以协作费、评估费、中介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3、从过付款中直接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4、以各种名义为委托拍卖单位或者业务协作单位报销费用。 5、以人工费、劳务费等工资酬金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 2022年红包是否属于商业贿赂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般不属于。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如果是以赢利为目的的送红包也可能构成商业贿赂。
    • 拍卖企业支付商业贿赂款项的具体表现形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2
      有下列表现形式: 1.以管理费、保证金、援助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2.以协作费、评估费、中介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3.从“过付款”中直接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4.以各种名义为委托拍卖单位或者业务协作单位报销费用。 5.以“人工费”、“劳务费”等工资酬金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