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和加班工时怎样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3:50:27 319 人看过

我在单位上班是两天倒,一天13个小时,休息两天,再做两天,依次循环,没有正规的休息日。不知道这样的工作时间是否合法,或者是否存在超时问题。

点评:首先要搞清一个问题,你所说的13个小时工作,可能包括两顿用餐时间。用餐时间是否应包括在工作时间之内,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单位可以把它包括在内,也可以不包括在内。如果这个推测或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你每天的工作时间应算作12小时更确切一点。但是,即使只算12小时也可以认为是超时了。如果13小时中不包括用餐时间,那就超得更多了。

你是做2天,休2天,一周可能是做4天,也可能是3天,平均下来是一周做3天半,3.5×12小时等于42小时,平均每周超过2小时。

在我们单位中,有些职工的工作周期是以他们的工作流程为标准,所以有做6天休2天的(以8天为一个周期),也有做5天休1天的(以6天为一个周期)等等,五花八门。这种工时制度,如何计算或判断它是否超出标准呢?

点评:有关专家提供了一个很方便的公式,大家可以试着算算看。

公式是:周工作时间=(7×一个工作周期的实际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一个工作周期的天数

譬如:做6休2,每天做8小时的,实际工作天数为6天,工作周期为8天,计算方法为:(7×6×8)÷8=42小时。结论:每周超过标准2小时。

工时制是国家定的,不能自行其事,即使是“特殊”行业,也要有规则,而且要经过审批。所以这样翻班,也是超时的一种工时制。

我们单位还利用下班时间,周末时间,要求统一进行业务交流或开会,算不算加班?

点评:从理论上说,大概念的加班,包括加班、加点,加班是指劳动者按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从事工作;加点,是指在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工作。从理论上讲周末会议、业务交流是应该属“加班”。当然对于单位偶尔为之的会议等,想来劳动者也不至于斤斤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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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9日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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