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罪中,哪些情况被认为是特别严重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1:02:43 333 人看过

传销组织罪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

1、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人员120人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总额超过250万元的;

3、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到行政处罚,直接或间接发展传销活动60人以上;

4、导致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传销组织罪量刑标准

在社会上组织以推销商品为理由,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以获得加入的资格。以此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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