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生病的母亲产生矛盾,彭某和母亲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付母亲医疗费等共3000元,从此双方脱离母子关系。后母亲因为需要继续治病,将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儿子继续承担赡养义务。日前,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所达成的脱离母子关系的协议无效,被告彭某应当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陈某今年81岁,共有五个子女。近年来,陈某由于身患冠心病等多种病症,因医疗费问题与其大儿子彭某多次发生矛盾。2005年10月13日,陈某与彭某达成书面协议:彭某一次性给付陈某医疗费等共3000元,双方从此脱离母子关系,陈某以后的生活费、医疗费及生老病死等均与彭某不再有任何关系。彭某当场拿出3000元现金交给陈某。
2006年6月9日,陈某以与彭某所达成的协议违背其真实意思、自己现需医疗费太高为由,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无效,并要求被告彭某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而彭某则认为,双方既然达成书面协议,自己就已经与陈某脱离了母子关系,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原、被告的母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而血缘关系是不能因当事人的协议而断绝的,因此原、被告所达成的脱离母子关系的协议是无效协议。被告支付给原告的3000元费用如果不能满足原告今后的生活所需,被告仍应继续承担赡养义务。据此,法院判决原、被告所达成的脱离母子关系的协议无效,被告彭某应当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一、什么情况下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以下这些情况下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造成对方损失的;(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案例】2016年3月11日,被告李某某以向原告转包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坝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由,收取了原告张某170000元的工程保证金,并出具了收条,作为担保人被告王某也在收条上签名。原告张某进场后准备施工,工程分包人伏某以该工程已向他人转包为由予以拒绝,为此,给原告造成了施工前期的设备费和人工费损失67855元。综上事实,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由二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170000元,前期垫资费用67855元,共计237855元;由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51000元。同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判决】被告李某某向原告张某返还保证金及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250000元。案件受理费2816元,原告张某承担497元,被告李某某承担2319元。本案为建设施工合同中发生的缔约过失责任纠纷,应适用合同编相关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并承担损失赔偿的弥补性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背诚实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李某某不具有工程转包资格,为订立合同,向原告张某提供不真实信息,损害了原告张某在缔约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赔偿原告张某因合同未能成立而造成的损失。
-
断绝父子关系后怎样才能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396人看过
-
父母关系断绝后赡养义务的界定?
59人看过
-
赡养义务是否仍然存在于断绝父子关系之后?
406人看过
-
父母能否与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断绝关系?
467人看过
-
关系断绝对赡养义务的影响
385人看过
-
父子签订“断绝关系协议”被判无效子女须尽赡养义务
93人看过
-
断绝母子关系赡养义务有何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0这是一件十分严重的行为,因此问题断绝母子关系赡养义务有何标准答案是如果是亲生母亲的话是断绝不了关系的,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从理论上都是不能断绝关系的,其实在实际上也是断绝不了关系,你现在讨厌她,可能将来就不会了,尤其是在自己做了父母的时候就会体会得到,如果你现在硬是想断绝同她的关系,你离开她不就行了,到时想清楚了再回来就可以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回到她身边,她都会欢迎你,这就是母亲的伟大的体现。都成
-
能否因为父亲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2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是一种自然的血缘关系,它只能因死亡或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而终止,除此之外并不能人为地消除或改变。由此可见,不能因为父亲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断绝子女关系的父母有没有义务承担赡养费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1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而这种关系是无法改变的,所以我国法律对断绝亲生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行为是不支持的。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签订了类似协议,该尽的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还是要尽的。
-
未尽抚养义务,能否断绝赡养义务及父子关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11.、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2、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3、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该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 4
-
跟养父母断绝关系了,还有义务赡养他们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如果您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养女支付赡养费。法院根据养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养子给付。如养子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养子的财产。 2、收养人与该养女关系恶化,确实无法共同生活,您可以与其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