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处理条例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处理条例内容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哪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法院委托;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患者本人;
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
5)医疗机构
三、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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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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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必须要有哪些内容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4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要写的内容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可由患者一方提出申请,也可由医疗机构一方提出申请,如果不服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结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给予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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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第五十八条有哪些内容?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4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