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怎么伤残鉴定程序的问题,我认为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大致分三种情形:1、交通事故的伤者治疗终结后,可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门提出伤残评定书面申请。交管部门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鉴定,鉴定人员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对伤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2、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自行携带医疗材料、事故认定书等材料,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伤残鉴定事宜。3、当事人也可以在起诉时将《伤残鉴定申请书》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案件在审理中,由法院委托经摇号确定的鉴定机构或者协商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一、交通司法鉴定程序
(一)选择伤残鉴定机构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伤残的,首先要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负责这起试管的交通部门委托公安部门的相关法医进行鉴定的,受伤者可以根据此鉴定得到应有的赔偿。
(二)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带的资料有:相关办案单位盖章和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或者是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医院开的诊断证明要带上,初期的检查结果,损伤情况还有后期治疗好的CT片和诊断报告都要拿上。
3、在院期间的所有手术记录和检查结果记录。
4、鉴定的标准是以此次事故最终对于身体的损伤和以后是否会有什么并发症的治疗为准,如果是还在治疗当中,双方在协商赔偿事件的,要在申请书中说明。
5、伤残鉴定是需要收费,这个费用是需要申请人自交交的,并且在检查的时候,是需要本人亲自接受检查的。
(三)不服伤残鉴定结论如何
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后,法院会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按照我国最高法院相关规定,要是对鉴定结果不服,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不然是不可以再次申请重新鉴定的:
1、相关鉴定人员和鉴定机构都不具备鉴定资格;
2、在鉴定过程中有严重违法情况的;
3、鉴定结果结论明显有问题的
4、鉴定结果经过认证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般交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需要等到你彻底治疗康复出院以后再进行评定的。
二、阜阳交通伤残鉴定请求由谁受理
1、阜阳交通伤残鉴定请求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受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求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3、不管是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伤残鉴定委托书还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伤残鉴定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带着去做。原因是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对伤残鉴定的标准掌握的比较好,看到相关材料大致就可以判断出伤残级别,防止有的保险公司和鉴定机构勾结,将当事人的伤残鉴定做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去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知道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鉴定结论相对就会客观公正。
-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鉴定怎么做,一般伤情鉴定的流程
43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要怎样鉴定伤情伤残
295人看过
-
需要报警的交通事故情形
484人看过
-
伤情鉴定可以自己去做吗交通事故
33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重新做
3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情在多长时间内鉴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96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交通事故要做鉴定,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2一、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二、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
-
受到故意伤害需要做伤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需要做伤情鉴定的时间是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12《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鉴定标准,哪些事情需要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5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
-
补充鉴定的情形,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一、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4、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二、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风险。有下列情形之一
-
伤情鉴定谁做,需要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需要进行重新鉴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9伤情鉴定由鉴定机构做出。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