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控告的相关知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8:52:31 154 人看过

引言:本文主要介绍公务员控告的种类、实施控告权的条件及其公务员控告受理的机构等相关的知识。

1、公务员控告的种类:

1)由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者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给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时,受侵害的公务员可依法向控告的受理机关提出控告,要求恢复其合法权益,并依法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行为。这一类控告是公务员控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2)由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公务员的违法和不当行为,给社会、公众或不特定的公务员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公务员出于良知和正义,向控告受理机关依法控告这一违法违纪行为。这类控告行为属于公民的权利。

2、公务员实施控告权的条件:

1)控告的主体必须是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务员本人。

2)当公务员的自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提起控告。

3)控告的内容必须与公务员的公务身份有关,且必须有明确的控告理由。

4)被控告人必须是明确的机关或公务员。

5)被控告的机关或公务员在受理机关的管辖范围内。

6)控告一般也要以法定书面形式提出。

3、公务员控告受理的机构:为了保障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的公务权和身份保障权,公务员可依照法规和法定程序,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法定机关有两个。

1)上级行政机关。这个机关既有责任又有权力纠正其下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者的错误行为,也有权力惩处犯错误的机关和公务员。

2)行政监察机关。它既有受理控告的权力,还有直接惩办和建议有关部门惩办违法违纪公务员的权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务员控告相关文章
  • 公司注销相关知识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能受偿。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而是独立形成的赔偿责任。
    2023-06-19
    459人看过
  • 出具公证书的相关知识
    1.出具公证书的条件(1)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条件。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36条的规定,该类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具有从事该行为的资格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该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公证的条件。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37条的规定,该类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该事实或者文书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事实或者文书真实无误;事实或者文书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3)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公证与文书的文本公证的条件。《公证程序规则》第38条规定,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的公证,其签名、印鉴、日期应当准确、属实;文书的副本、影印本等文本的公证,其文本内容应当与原本相符。(4)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条件。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39条的规定,该类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文书以给
    2023-05-05
    351人看过
  • 公章的作用及相关知识
    公章就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所使用的印章。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什么是私刻公章罪刻公章罪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等行为,对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06
    122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与中毒控制相关知识
    一、氨是什么?◆氨为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臭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与空气混合时,能形成爆炸性气体二、哪些工作场所可能接触氨?◆浓氨可直接制作氨水,用作农业肥料,氨气可用于制造硫胺、尿素等多种化肥◆于制药、塑料、农药、合成纤维等工业中及工业用的清洗液中都含有氨三、氨中毒有哪些临床表现?氨主要是经呼吸道吸入。◆轻度中毒:氨对上呼吸道粘膜及眼有强烈刺激,引起眼睛红,咽痛、咳嗽◆中度中毒:声音嘶哑、胸闷;呼吸频速、甚至憋气,呼吸困难◆重度中毒: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气急胸闷,呼吸困难、明显发绀◆皮肤与含有氨的液体接触,可引起碱烧伤,局部红肿,有水泡;◆眼睛接触高浓度的氨气或溶液,会导致眼烧伤甚至失明四、现场抢救要点◆一旦发生事故,用湿毛巾尽量捂住口鼻,切忌到处乱跑,增加氨的吸入◆眼接触:眼灼伤应及时用3%硼酸液或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摄入:误服者给饮牛奶,忌洗胃;不要引导他呕吐,不能
    2023-05-03
    117人看过
  • 劳务派遣相关知识介绍
    一、劳务派遣就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用工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支付派遣人员工资的一种用工形式。二、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在无工作期间,有报酬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三、被派遣的劳动者能要求单位发加班费吗?劳动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给用工单位提供额外的劳动,用工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不能因为劳动者是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的就拒绝支付。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跨地区劳务派遣的工资按照
    2023-03-16
    302人看过
  • 公务员辞退知识
    公务员辞退
    辞退条件是公务员辞退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什么样的公务员应当被辞退,不仅关系到公务员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公务员辞退制度是否合理。因此,科学、合理地界定辞退公务员的条件,作到宽严适度,是搞好公务员辞退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录】一、辞退公务员的条件一、辞退公务员的条件二、辞退补偿问题三、辞退的待遇【正文】四、辞退的程序一、辞退公务员的条件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即定期考核。根据本法的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职级、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依据。如果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说明该公务员不能很好履行公务员的义务和完成公务员的工作,就不适于继续担任公务员职务,就可以将其辞退。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就是公务员不能完成本职工作。公务员能否胜任现职
    2023-04-24
    234人看过
  • 船舶相关知识
    一、船舶吨位船舶吨位是船舶大小的计量单位,可分为重量吨位和容积吨位两种:船舶的重量吨位1、排水量吨位排水量吨位是船舶在水中所排开水的吨数,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吨数。排水量吨位又可分为轻排水量、重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三种:1)轻排水量又称空船排水量,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员和必要的给养物品三者重量的总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2)重排水量又称满载排水量,是船舶载客、载货后吃水达到最高载重线时的重量,即船舶最大限度的重量。3)实际排水量是船舶每个航次载货后实际的排水量。排水量的计算公式如下:排水量(长吨)=长*宽*吃水*方模系数(立方英尺)/35(海水)或36(淡水)(立方英尺)排水量(公吨)=长*宽*吃水*方模系数(立方米)/0.9756(海水)或1(淡水)(立方米)排水量吨位可以用来计算船舶的载重吨;在造船时,依据排水量吨位可知该船的重量;在统计军舰的大小和舰队时,一般以轻排水量为准;军舰通过巴拿马
    2023-04-25
    123人看过
  • 公务员控告的程序规定
    公务员控告的程序1)提出控告。当公务员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不法或不当侵害时,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直接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对实施侵害行为的机关或公务员的控告。控告者应提供明确的被控告行政机关或公务员,提供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以及侵害人实施侵害的具体行为,以便使受理机关确定是否受理、立案,或为受理机关的案件调查提供基础。2)立案。行政监察机关接到公务员的控告后,要对控告人提出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判断,并给予立案。3)调查。控告案件立案后,行政监察机关应迅速组织力量,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寻找证人证言,获得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辨明案件的根本性质。4)作出处理决定。经过调查,行政监察机关区分不同的情况,根据相关的法规、政策,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涉及重大的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应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监察机关同意,作出决定。监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送达有关行政机关或公务员。5
    2023-04-24
    364人看过
  • 宅基地的相关知识
    宅基地是每一位农民的立身之所,对维护农村安定团结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看似普通,但其中蕴含着重大的价值,虽然我们很多人都有宅基地,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关于宅基地的那些相关法律规定。一、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不能继承。那么问题来了,父亲宅基地上的房子能不能继承呢?答案是肯定的,是可以继承的,因此,如果想要继承父亲的宅基地,趁早盖房子,负责父亲过世,儿子就没有资格翻新或者新盖了。二、宅基地一户一处,如果有钱也不行。宅基地可以买卖,但是买卖的只是使用权而不是产权,而且只能卖给同一集体组织的成员,更不能卖给其他公司或者城里人。如果因继承有了2块宅基地,应该转让。三、宅基地多大才合法?这个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东南沿海地区人多地少,宅基地面积较小,西部地区宅基地面积较大,以河北为例,平原或者山区县,每处不超过200平米,坝上地区,每处不超过467平米。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宅基地的价值越来越被人看
    2023-05-04
    354人看过
  • 物业费的相关知识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费收费标准分为四级。一、收楼时房屋质量有问题是否要交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的目的是维护和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提供的是物业区域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建筑物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公共秩序等项目的日常维护、修缮、管理、服务,某一个或某几个业主没入住,物业及其周边环境仍然需要被维护、以保证物业能够整体运行,这种公共性服务成本并不会减少。业主以未实际入住,没有享受物业服务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若业主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解除买卖合同,视为房产的准业主,应按物业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二、新房装修物业费是怎样收取的新房装修物业费是按业主的产权面积来进行收取,包含实际居住
    2023-06-25
    495人看过
  • 劳务报酬相关知识有哪些
    从发放企业来说,劳务报酬是发给“外人”——与企业没有雇佣关系人员——的报酬,依据税法,要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相关税款。而发给“内人”——与企业具有雇佣关系员工——的报酬,则要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发放对象的不同与计税项目的不同,是这两种报酬的主要差别;同时,这两种报酬的发放,也是企业动用现金(钞票)的主要合法渠道。说到企业动用现金,不能不提及目前存在于我们企业群体中的“现金发放乱象”。我们在全国各地面向企业财务人员的教学或咨询现场,总会收上来很多类似的纸条,问一些“回扣的现金如何处理?”“业务打点的现金怎么办?”“提成的现金如何发放?”“佣金给很多现金怎么办?”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这证明我们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需要动用大量现金的业务,而目前财会人员动用现金的方法,多是来路不明,令经办人心存担忧;同时也说明我们企业的财务人员在急于寻求“人间正道”,来解决现实
    2023-04-13
    146人看过
  • 债权债务相关知识有什么
    一、债权债务相关知识有什么《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金钱之债中对于履行币种约定不明时的处理】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第五百一十五条【选择之债中选择权归属与移转】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第五百一十六条【选择权的行使方式】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
    2023-05-06
    296人看过
  • 项目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项目居间服务合同发生情形项目居间服务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项目居间服务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项目出租,他找到作为项目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项目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项目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项目在某地有出租,而急需购买此项目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项目,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以上两种居间合同的基础都是委托合同。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二、项目居间服务合同的合同特征(一)项目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
    2023-04-13
    94人看过
  •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
    一、债权债务能相互抵消吗?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
    2023-04-17
    47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公务员控告,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指控。... 更多>

    #公务员控告
    相关咨询
    • 急求关于业务员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对于业务员取保候审,尤其是被拘捕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
    • 员工告企业拖欠工资的相关法律知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5
      以下就是关于员工告企业拖欠工资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仲裁胜诉而得不到执行,如果仲裁结果已经生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将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
    • 劳务合同税费的相关知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5
      每个月还是要扣我们的税...用人单位未与签署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未签署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何公证借条的相关知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9
      1、借条属于借款合同,可以公证; 2、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
    • 有借条反被告诈骗罪的相关知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6
      借条是书面合同,《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