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外汇贷款项目审批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8:22:52 479 人看过

为了进一步端正外汇贷款业务的指导思想,改进和完善外汇贷款项目的审批工作,加强贷款项目的管理,提高外汇贷款业务工作水平,根据《短期外汇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一、外汇贷款发放的原则

外汇贷款业务的指导思想是按政策按计划,合理运用外汇资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重点支持出口创汇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增加出口创汇,为四化建设服务。外汇贷款的发放,要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贷款的发放要按政策和有关规定办事,支持国家重点建设,支持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加快我国四化建设。

(二)加强宏观控制。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信贷计划,加强计划观念和计划管理,提高执行信贷计划的自觉性,严禁超计划发放贷款。

(三)坚持出口创汇的方向。贷款的发放必须重点用于出口创汇的技术改造项目,并不断提高出口创汇和技术改造贷款的比重。严格控制非出口创汇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贷款。

(四)提高外汇贷款的经济效益。要加速信贷资金周转,实现贷款的良性循环。贷款项目必须具有较好的财务效益和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外汇贷款的审批

外汇贷款项目,由企业向银行提出申请,报送有关资料。银行根据外汇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调查研究,逐项落实贷款条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一)中国银行选择外汇贷款项目的基本条件是:产品适销对路,为发展国民经济所急需;能出口创汇,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技术上、财务上、经济上可行;企业管理好,投资少,见效快,有偿还外汇及人民币贷款的能力。

(二)固定资产贷款的发放,必须是纳入国家和地方技术改造或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要有完备的批准手续。其中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要列入国家基建计划和银行信贷计划。

(三)外汇贷款项目,除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制贷款申请表外,还要提供下列材料:

1.经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对小型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可以技术改造方案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计委、国家经委批准立项的项目,还需提交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
    为了有效地运用本行筹集的外汇资金,合理使用外汇,促进经济发展和出口创汇,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贷款对象第一条凡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侨资、外资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下同),由于生产建设和贸易等原因发生外汇流动资金短缺时,均可申请本贷款。第二章贷款使用范围第二条外汇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范围包括:1、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为承包海外工程进行劳务输出以及国内外房地产开发等所需的外汇流动资金;2、建筑企业、工程承包公司承建的外资工程,在施工中需要的外汇周转资金;3、建筑材料供销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所需的外汇流动资金;4、进出口贸易公司所需进出口贸易外汇周转资金、打包放款、出口押汇、活期外汇存款透支(核定额度贷款),票据贴现等资金;5、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贸易中所需外汇周转资金;6、工业企业进口原材料和办理来料加工、装配等业
    2023-05-08
    336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
    银发〔2005〕250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进一步发展外汇市场,增强外汇指定银行制定挂牌汇价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满足企业和外汇指定银行规避汇率风险的需要,加强对人民币汇价的监测,现就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每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当日交易中间价上下3%的幅度内浮动。二、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美元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一日银行间市场美元收盘价,下同)的1%([现汇卖出价-现汇买入价]/美元交易中间价×100%≤1%),现钞卖出价与买
    2023-06-07
    401人看过
  •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议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根据《建设银行总行会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会议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会议费开支内容:会议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补助、场租费、公杂费等项目。公杂费包括就地印刷、邮电、医药、市内交通等费用。第三条会议费开支标准:一类会议,平均每人每天在住宿费200元、伙食补助120元、公杂费20元标准以内据实列支;二类会议,每人每天在住宿费150元、伙食补助100元、公杂费15元标准以内据实列支;三类会议,每人每天在住宿费150元、伙食补助100元、公杂费10元标准以内据实列支;各类会议的场租费据实在会议费中列支。第四条凡在经济特区召开的会议,会议费可按第三条规定的开支标准上浮20%。第五条严禁在会议费预算中列支各类会议纪念品。严禁让下级行摊销会议费用。第六条总行机关年度会议费预算,由办公室根据审核拟定的会议计划及本规定所列标准编制,会财会部、机关服务中心后,随会议计划报总行党组审批。第七
    2023-04-24
    203人看过
  •  申请中国银行贷款的审批周期
    中国银行的贷款审批过程需要15到20个工作日来完成。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关贷款材料并直接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审批贷款材料,并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最后,银行在约定期限内将贷款发放到合同约定的账户。中国银行的贷款审批过程通常需要15到20个工作日来完成。借款人需要贷款的,应当直接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供相关贷款材料。银行审批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审批贷款材料,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最后,银行贷款银行将在约定期限内贷款到合同约定的账户。 中 国 银 行 贷 款 审 批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需要与借款人订立合同。合同中应当包括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果借款人需要申请贷款,应当向商业银行提交申请。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
    2023-09-09
    78人看过
  • 审计署关于印发《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审计署文号:审外资发[2005]13号发布日期:2005-3-7执行日期:2005-3-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已经署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根据《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审计署外资司(简称外资司)承担的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业务将逐步由审计署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简称署外资审计中心)承担。为明确和规范署外资司、各省级审计机关、各特派员办事处和署外资审计中心各自的职责,保证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办法:一、外资司是审计署对全国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的业务指导、制订审计规范、审计质量监督,负责办理国外贷援
    2023-06-07
    381人看过
  • 中国工商银行各项外汇业务收费暂行办法有哪些
    为做好各项外汇业务的合理收费,根据经济核算原则,制定本办法。一、收费原则(一)凡客户通过我行办理各项外汇业务,我行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其收取费用。(二)收费标准应以能补偿银行办理该项业务的开支成本,并有合理的利润为原则。(三)费用应根据不同的业务内容分别收取外币或人民币。对于垫付外汇资金的利息、国外银行向我收取的外币费用、原币帐户项下应收的费用以及其他以外币垫付的费用,应收取外币,其他费用则收取人民币。(四)在办理一笔外汇业务的过程中,如发生二项或二项以上的费用,应分别按收费标准累计算收。二、收费标准(一)凡通过我行办理外汇收、付、结算,应按下列标准收费:1.结汇手续费,凡企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按照国家管汇规定,将所得的外汇售给我行,或向我行申请购买外汇,我行办理结汇时,买入外汇(包括外钞,下同)按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入价折算、卖出外汇按卖出价折算,不收结汇手续费。外汇人民币按一比一结
    2023-12-14
    268人看过
  • 收购有偿上缴中央外汇额度管理暂行规定
    1993年7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外汇管理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有偿上缴中央外汇任务的完成和上缴单位及时得到有偿上缴外汇的人民币补偿资金。特规定如下:一、收购有偿上缴中央外汇额度的原则(一)根据国务院国发(1990)70号文件规定的有偿上缴中央外汇30%的比例和有关要求,凡承担上缴中央外汇任务的各地方和中央各承包单位,必须按月等比例上缴中央外汇额度。(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收购有偿上缴中央的外汇额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上缴计划的完成情况。所收外汇纳入国家用汇计划,按高来高去的原则办理。(三)有偿上缴中央外汇额度的收购价格,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调剂市场月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月的收购价格。(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增设“收购有偿上缴中央外汇额度总帐户”(简称:收购有偿总帐户),并为中央各承包单位设立“收购有偿上缴中央外汇额度分帐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
    2023-06-09
    270人看过
  •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开办基本条件第三章申报及审批程序第四章申报材料第五章内部试运行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根据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要求,网上银行的业务审批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由总行银行卡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二级分行及经营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由一级分行审批。第二章业务开办基本条件第三条机构设置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一级分行,必须落实业务主管机构,牵头负责分行的网上银行工作。原则上由分行银行卡处负责,已设立客户服务中心或电子银行部的由其管理。第四条人员配备业务开办初期,应保证有专人专岗(至少5人)负责以下工作:(一)业务管理岗:负责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和操作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修
    2023-04-24
    399人看过
  • 广东省外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项下利息及费用偿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对在粤外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项下利息及费用偿还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付汇管理办法》、《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广东省外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项下利息及费用偿还手续有关问题的批复》,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汇贷款”是指营业地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外资金融机构(含其在粤分支机构,下称“债权银行”)对注册地在广东省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下称“借款人”)的外汇贷款。本规定所称“外汇局”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及辖内各中心支局。第三条外汇局授权符合条件的债权银行,自行核准其外汇贷款项下利息及费用的偿还。偿还外汇贷款的本金仍须凭外汇局核发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核准件”办理。第四条债权银行向外汇局申请授权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报告;2、债权银行外汇贷款管理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3、经外汇
    2023-02-24
    54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资本项下部分购汇管理措施的通知
    (2001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发[2001]304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形势需要,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临时性的购汇限制措施。这些措施对稳定当时的外汇形势、防止逃套汇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外汇收支状况良好。为支持企业自主经营,促进银行提高资产质量,贯彻“走出去”的战略,现决定对这些措施做如下调整:一、取消对购汇偿还逾期国内外汇贷款的限制。外汇局各分局在审批购汇时应坚持企业申请购汇原则,并通过分期分批核准等办法,避免大规模集中购汇。二、放宽对购汇提前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外债转贷款及外债的限制。一是贷款合同中有提前
    2023-06-07
    325人看过
  • 外汇银行会计在处理中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外汇业务与本币业务的区别外汇业务与本币业务的区别,并不仅仅是币种的区别。从业务操作上来看:外汇业务有汇与钞的区别,有现汇与期汇的区别,而本币则没有;外汇业务是多币种、多账户的业务,其账户与本币的不同之处在于,各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账户在中央银行,而外汇的账户则在国外的商业银行,并且同一币种往往不止一个账户,甚至一个币种在不同的国家都可有账户;目前,人民币资金的管理基本上是简单的头寸管理,至多在单一的国内拆借市场上做些拆借业务,而外汇业务的资金管理,完全是一种经营性管理,面对的是国际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人民币的清算主要是系统内的应收应付的联行清算,外币资金的清算则是借助于账户行的实收实付的清算;本币业务的授信,主要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而外币业务的授信,除了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外,还要考虑利率、汇率风险,国际政治、经济风险,代理行风险等。二、原币记账法由于外汇银行经营各种外汇业务,必然涉及各种外
    2023-12-11
    218人看过
  •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时间表和考核标准是什么?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被执行人的被执行期是多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6个月未果的,可以要求上级法院执行,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关于媒体介入,你得案情明朗,对方有能力拒绝履行,而法院又屈服于权势,这样的情况,媒体都喜欢给曝光的,你可以试着联系一下北京的媒体,收看北京和中央的法制栏目,给他们的热线打电话,但你要是平淡无奇的反应案件无法执行,相信媒体也没兴趣,你得事先把案情想好,说点曲折离奇一些,把握更大。在法律操作上,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外地的法院给你执行这个案件,具体操作手段可以是债权转移,也可以是执行到期债权等方式,
    2023-07-14
    425人看过
  • 中国农业银行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我行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中国境外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企业、个人和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他外资、合资金融机构筹措,并以外国货币承担契约性偿还义务的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包括:一般的外汇商业贷款、买方信贷、境外发债、三来一补项下的外汇贷款、国际金融租赁项下外汇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外汇贷款。第二条我行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必须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第三条我行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由总行统一对外筹借,任何分行无权直接对外筹借。分行从当地计委争取到的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指标须委托总行对外筹借。第四条分行在取得中长期商业贷款指标后,应以行发文委托总行对外筹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当地计委下达的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指标的文件;二、当地外汇管理局同意分行委托总行对外筹资的
    2023-05-03
    382人看过
  • 中国银行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办法[失效]
    (一九八一年三月十三日国务院批准)废止理由:随1987年4月24日《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的实施而废止失效日期:1987-4-2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八条“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或者经中国银行同意的银行开户”的规定,为了支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在经营业务活动中的资金需要,办理合营企业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贷款的对象。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经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领到营业执照的合营企业,都可以申请贷款。第三条贷款的种类。中国银行对合营企业办理下列贷款业务:一、流动资金贷款。合营企业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转过程中短缺的短期周转资金。二、结算贷款。合营企业为解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和国外销货过程中被在途商品占用的生产资金。三、固定资产贷款。合营企业扩大业务经营和进行更新
    2023-06-09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