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交通费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及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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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61、这位网友,很抱歉,在公开的信息目录查询中我没有找到你所需要的资料。 2、你可以借鉴一下《吉林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吉林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为: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775.07元 2、2006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641.13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为: 1、2006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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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0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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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高法【2009】60号 关于二oo九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的通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二00八年度统计数据,现将我省二oo九年 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公布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为: 2008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829.45元; 2008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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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0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7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要进行计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每年都有变化,会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数据,及时更新内容,为大家呈现最新的法律知识。 根据《2017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吉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