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0:52:53 166 人看过

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章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业主和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及建设监理机构建立质量责任制,及时查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提供情况的监督。禁止任何机关、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单位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

第三十四条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工作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

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的质量监督可由省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实行监督、指导、管理。

第三十五条质量监督计划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业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确定符合条件的质量监督人员,落实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责任制,并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定的质量监督人员应由具有工程质量监督的专业知识和设计或施工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

第三十六条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以及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应做好监督记录,建立监督档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施工承包商违反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有权责令施工承包商立即改正。

第三十七条质量等级核定建设工程质量等级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接到业主质量等级核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核验合格或优良的,发给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或优良证书;核验不合格的,责令业主组织施工承包商返修、拆除或重建。

第三十八条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向申请质量监督的业主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省物价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批准。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鉴定

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会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一是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时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现。二是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施工单位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三是房屋购买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

施工质量鉴定属于现状检验,鉴定人员没有参与施工过程,无法直接对检验批准和分项工程做出评价。受检测手段的限制,相当多的检验项目尚无法事后采用检测方法进行复查。因而施工验收资料是重要的鉴定依据。

问题是发生方式质量纠纷的工程项目,其方施工质量验收常常是合格的,甚至是优良工程,如何判断验收资料的真实性成为鉴定的关键。从工程实践来看,如果所有验收资料都无法采信,要鉴定一项工程完全合格几乎是不可能的。鉴定人员在接受委托时最好让原、被告双方对竣工资料中没有异议的部分加以确认,将方式质量的异议范围尽可能缩小,并由双方约定检测的方法。

对于单纯的施工质量鉴定应该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成的施工内容,分别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工程鉴定,确定是否合格。

依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鉴定时,还要注意鉴定的时效性问题。《方式质量验收标准》没有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竣工后多长时间以内,一般理解应该是投入使用之前,但不少质量纠纷是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生的,更有烂尾工程因纠纷拖延了很长时间,远远超过正常工程从竣工到验收的时间间隔。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了解哪些指标随时间会发生变化。几何量如钢筋间距、结构构件尺寸、混凝土蜂窝等一般不随时间变化:混凝土、钢筋、沙浆等材料强度一般在短时间内不会有很大变化;而砌体、混凝土的裂缝。钢筋的锈蚀(屋盖没有完工、粉刷层未作)则与时间有很大的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与江苏省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规定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量与日俱增,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工程质量事故是由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可以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按事故责任可以分为指导责任事故、操作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那么与江苏省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规定相关的条例有哪些?第二十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构配件生产、主要工艺设备和专业关键设备及复杂的设备加工,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第二十一条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第二十二条承包人应当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质量由总承包人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负责施工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质
    2023-06-04
    167人看过
  • 《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2、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4、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
    2023-06-07
    217人看过
  • 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有哪些要求
    一、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地方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8478-2003铝合金门GB/T8479-2003铝合金窗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
    2023-06-04
    276人看过
  • 浅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
    一、概述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企业在以原来目标管理的基础上,开展ISO9000贯标活动,将现代科学的质量管理理论结合本单位和行业的具体实际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这些企业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了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将质量管理活动贯穿到生产的各个环节和过程。在体系运行的过程中,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三步走的原则,满足了顾客的需求,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较以前有了质的飞跃,市场竞争能力、工程赢利水平也在不断增强。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和运行时间不长,这些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诸多问题。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指建筑、水利工程、路桥建设及土木工程等项目。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如设计、人员、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均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而且工程项目规模大、
    2023-06-07
    367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的要求
    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相关部门为了保障各个工程的质量,制定并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生产力能得到稳定的发展,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山东省为了响应国家政策的规定,也为了能提高当地的生产总值,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款。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2023-08-05
    241人看过
  •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符合哪些规定,有哪些注意点?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应符合的规定(1)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要求)。(2)项目质量控制应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中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3)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4)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5)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6)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比办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7)承包人应对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
    2023-06-04
    354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定义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问题定义产品质量问题,就是不合格品,在ISO9001里对不合格的定义是“未满面足要求”.这里是指未满足设计要求,如图纸、工艺和检验标准的要求.他可以通过返工、返修或报废来进行处理的,虽然质量问题的发生会带来质量成本的提高,或已带来了经济损失,但没有投入使用而造成后果。质量事故是指因为质量问题而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当然带来的经济损失会更大,可能涉及到索赔和罚款等。二、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
    2023-06-04
    290人看过
  • 江苏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资料有哪些
    有下列资料:1.土建工程施工资料。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3.防水和保温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其他)建筑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砂浆强度汇总评定表。4.钢筋保护层厚度实测表。5.烟气(风)道工程检查验收记录。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9.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0.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工程质保资料通常包括哪些工程质保资料通常包括:1、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2、隐蔽资料;3、水泥、砖、砂、石、钢筋等主材的见证取样及试验报告;4、结构实体检测报告;5、各类水电试验记录;6、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分部分项验收表和各个检验批);7、相关管理文件(变更、修改通知、定位放线记录等等)。二、工程竣工报告是什么通常情况下,工程竣
    2023-06-24
    160人看过
  •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决定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余所作的《关于检查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叶荣宝所作的《关于全省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落实各项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筑业已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有的地方、部门领导的建筑法制意识淡薄;有关部门建筑执法不够有力,不少建设工程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有些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隐患还比较严重;建筑领域仍是腐败现象的高发区。对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会议特作如下决定:一、深入
    2023-06-10
    195人看过
  • 哪些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监理?
    工程监理是为了保证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而需要第三方提供监理,检查工程质量、工程价格的指定以及一些其他施工行为。有一些施工单位本事具有监理能力就不需要第三方监理机构的介入,但是,不是所有工程是否监理都是自行决定的,有些工程必须要进行监理,那么,哪些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监理?必须要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a供水、电、气、热等市政工程项目b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c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d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e其他公用事业项目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在300
    2023-04-19
    499人看过
  • 工程建设资质有哪些?
    一、工程建设资质有哪些?总的来说,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然而并非每个建筑资质都是这样划分的。它分为这几种情况:1、总承包资质中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等10项资质设为一级、二级、三级;2、总承包资质中的通信工程、机电工程,以及专业承包资质中的桥梁工程、输变电工程、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等资质设置为一级、二级、三级;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资质设为一级、二级。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哪些?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
    2023-06-07
    223人看过
  • 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的管理,提高工程设计技术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标准设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以下简称标准设计)是指国家和行业、地方对于工程建设构配件与制品、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等编制的通用设计文件,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推广使用所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第三条标准设计是工程建设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贯彻执行上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它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合理利用资源,推广先进技术都具有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宜
    2023-04-22
    311人看过
  •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一、如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建设项目现场施工质量的现场管理,重在提高施工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建设项目现场施工质量管理:(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阶段质量管理这是保证施工现场质量的前提。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和技术经济指标向主管工程部门和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明确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工程承揽后,要根据工程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以保证整个工程施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全面实现合同目标。(2)重视人的管理,加强团队合作人是决定工程优劣成败的关键。只有合理的组织人力资源,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高水平的技能,才能做出高质量的工程。营造和谐共荣的气氛,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团结协作,使每个人都感觉到自己是建设团队中的一员。另外,奖罚分明,举办生产劳动竞赛,从精神和物质上激励他们,增强凝聚力,使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施工人员都发挥最
    2023-04-19
    121人看过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文件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水利工程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监机构实施质监。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承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贯彻国家和水利部相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检查,坚决调查法律不依赖、执法不严格、违法不追究、滥用职权行为。第十二条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负责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
    2023-08-07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检测机构规定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释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制定。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
    •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级的规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30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 建设方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6
      1、勘察阶段质量管理工作要点①审查勘察任务书②勘察人员设备是否按计划进场③勘察质量包括勘察项目是否齐全、勘察点线有无漏、错、偏。操作是否符合规范。钎探深度、取样位置及样品保护是否得当。 2、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工作要点①审查图纸是否规范、标准②审查选定的设计建筑造型,平面设计与空间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