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无效包括哪些因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26:42 115 人看过

一、票据行为无效的因素包括哪些?

票据行为无效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具体来说,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诸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理,某一票据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除出票时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不会影响整个票据的效力。其中无效的因素包括:

1、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不存在;

2、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其所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在形式上不完备而无效;

3、票据保证行为本身在形式上不完备。

二、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是否享有追索权?

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背书人、出票人及票据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权利。当事人行使票据权利的前提是享有合法的票据权利,包括两个方面:

1、持有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

2、持票人是合法取得票据。

如果票据无效或者持票人不是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均不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经公示催告被法院宣告无效后,持票人就丧失了票据权利,也就是说,持票人无权再依据票据要求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票款,也不能依据票据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但是,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还有其他的法律救济途径,即持票人可以依据基础民事法律关系,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

三、票据行为无效与票据无效有何区别?

1、票据行为无效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具体来说,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诸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理,某一票据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除出票时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不会影响整个票据的效力;

2、票据无效是指因法定形式要件欠缺而导致整个票据不产生票据效力,此时,所有的票据行为人均自始不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也自始没有票据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行为相关文章
  • 无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无效
    [案情]老王系某大学一教师,1995年职称评定时因受剌激而致精神失常。老王曾因一专利发明而获得了不少的收入,因而拥有支票帐户。1996年4月5日老王签了一张10万元的转帐支票给某建筑公司购买有关修建房屋用材料,因支票的出票人系个人,某建筑公司提出应有保证人进行保证。老王同意并找到其邻居小王(已单独立户),随后小王进行了保证。建筑公司收受支票后4月8日以背书的方式将该支票转让给了甲公司以支付所欠的房屋租金。4月12日甲公司持该支票向某百货商场购置计算机10台,4月16日百货商场通过其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开户银行以超越提示付款期为由作了退票处理。百货商场只好通知其前手进行追索。在追索的过程中,甲公司和建筑公司均以有保证人为由推卸自己的责任,保证人小王以老王系精神病人其签发支票无效为由而拒不承担责任。经鉴定,老王确属精神不正常,属无行为能力人。[问题]1.无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是否有效?其所签发
    2023-06-08
    60人看过
  • 票据行为无效与票据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一、票据行为无效与票据无效的区别是什么票据无效和票据行为无效不一样,具体规定如下:1.两者的实质不同:(1)票据无效的实质:指票据因不具备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而缺乏票据上的法律约束效力。(2)票据行为无效的实质:指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具体来说,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诸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2.两者产生的影响不同:(1)票据无效产生的影响:当票据无效时,所有的票据行为人均自始不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也自始没有票据权利。(2)票据行为无效产生的影响:当票据行为无效时,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理,某一票据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除出票时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不会影响整个票据的效力。二、票据行为有哪四种票据行为有的四种:出票、背书、承兑、保证。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包括“签发”和“交付”两个环节。
    2023-08-08
    311人看过
  • 票据行为是否包括付款
    一、票据行为是否包括付款付款是属于票据行为之一,不同的票据持票人提示付款的期限是不一样,如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一个月内提示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五十三条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
    2023-06-17
    453人看过
  • 海外并购绩效风险因素包括哪些?
    一、海外并购的风险因素有哪些?1、政治法律风险中国企业在跨国并购中,面临的最大环境风险就是东道国的政治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政治风险主要是指东道国的政局稳定性、政策连续性等发生变化,从而造成投资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政策风险主要体现在受资国的外资政策、税收政策以及利率汇率政策等方面。政府在许多跨国并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对跨国并购的态度,反映在其制定的相关政策与法规中。政治风险具有不可预见性和可控性差等特点,一旦发生往往无法挽救,常常使投资者血本无归,后果严重。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化解这方面的风险。2、财务风险财务上的风险主要是由于并购融资或因兼并背负债务,引起的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本损失,而使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企业并购后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融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由于大量支付并购资金而导致的借贷利息增加或股权稀释而造成的新公司的财务压力。并购方在选择支付方式时
    2023-06-01
    223人看过
  • 医疗纠纷因素包括哪些
    一、医疗体制方面的原因1、政府财政对医院补助严重不足。自医改以来,由于政府部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和社会保障作用认识不足、投入不足、监管不力,导致医院的消耗得不到及时和足够的补偿。从某市近三年对卫生行业的投入与实际支出的比例看(2004年为13.5%、2005年14.48%、2006年14.5%),两者差距较大,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淡化,医疗机构的支出和运行费用主要靠医疗服务收费解决,导致患者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过高、负担过重,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比较明显。2、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多年来,因政府忽视了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没有及时为城乡居民办理医疗保险,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缺乏制度保障,从而导致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不合理,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和发展资金基本上依靠医疗服务收费。另外,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水平不高,医疗救助政策不完善等等,这些都加
    2023-05-11
    213人看过
  • 什么是票据行为无效
    票据行为无效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具体来说,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诸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理,某一票据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除出票时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不会影响整个票据的效力。票据无效的原因有以下3点: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不存在;②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其所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在形式上不完备而无效;③票据保证行为本身在形式上不完备。
    2023-06-06
    133人看过
  • 浅析票据纠纷中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一、票据行为无因性的缘由票据行为无因性的理论实质就是将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法律关系相分离。所谓票据的原因关系就是票据的当事人之间在成立票据关系之前产生的基础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所谓票据法律关系指的是票据流转过程中在票据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票据行为无因性将票据原因关系和票据法律关系进行分离,使得票据关系的效力不会受到背后的基础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效力的影响,从而大大的降低了持票人的交易风险,减轻持票人对自己所持票据的审查责任,真正达到既实现交易中媒介的功能,又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持票人(尤其是善意持票人)的合法权益。二、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又称为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是指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成立票据关系而产生的基础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相分离,票据行为只要具备票据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即产生法律效力,而不受其原因关系存废或效力有无的影响。票据要能在
    2023-06-06
    229人看过
  • 破产无效行为的种类包括了哪些
    法律咨询:破产无效行为的种类有哪些的咨询律师回答:(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力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
    2023-04-28
    204人看过
  • 从物权行为无因性的特征看票据行为无因性
    物权行为无因性,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物权行为独立性、物权行为的形式主义共同构成物权行为理论。正是因为与后两者的结合,对物权行为无因性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并提供了铺垫。物权行为独立性,调解了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矛盾,;物权行为的形式主义,对双方的活动进行了规范,留给无因性的是一个相对良好的空间,从而有效的避免了对出卖人利益的损害,达成调解出卖人与第三人矛盾的作用,最终实现整个交易的良性循环。与物权行为不同,作为无因单独行为的票据行为,它的无因性似乎更有一定的独立性-只通过票据行为本身加以体现。但是,从自身的特性,留存着许多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相类似的地方,其实质是值得探讨的。首先,一般认为,物权行为无因性是在物权行为独立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票据行为与其基础关系的债权行为(原因行为),无所谓独立性可言。票据法意义的票据行为,是指同一票据上若有多个票据行为存在时,各票据行为各依票据上所载文义分别独立发
    2023-06-06
    197人看过
  • 出票行为无效是否必然导致票据无效
    出票行为无效的,并不是必然导致票据无效。例如出票行为因实质要件欠缺而导致无效的情形,仅是出票本身无效,在票据上进行的附属票据行为仍独立生效承担票据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条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第二十二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未经背书转让的,票据债务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已经背书转让的,票据无效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一)出票人签章不真实的;(二)出票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出票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票据无效怎么办1、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的票据情
    2023-02-22
    305人看过
  • 出票人票据无效行为的认定
    一、不影响票据效力的无效票据行为主要包括发生在基础关系中的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合同行为,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二、可以导致票据行为在直接当事人之间无效的行为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票据签章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票据签章行为。这一情形也是无效民事行为与无效票据行为的竞合,但这种实质无效的行为,如具备的票据形式外观有效时,其无效仅能对抗票据关系中的直接第三人和知情第三人,不能对抗善意持票人。三、可以影响票据行为本身无效的行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民事行为。这一情形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与无效票据行为的竞合。但这种无效的票据行为仅本身无效,不影响其他在票据上签章的效力。四、无效票据行为存在以下法律后果(一)欠缺实质件的票据行为,其行为本身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票据
    2023-04-14
    162人看过
  • 减刑的考量因素包括哪些
    减刑须满足以下几个法定条件:首先,被告人必须曾在案发期间成功制止了他人行凶作恶的重大犯罪行为;其次,若其能够积极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自己在狱内或狱外所了解到的有关重大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并经相关部门证实之后,也可获得减刑机会;再者,如果被告人具备出色的发明创造天赋或者在重大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与突破,同样可以视为减刑的参考因素之一;此外,如果被告人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能够舍己为人,勇敢地挺身而出救助他人生命安全,这也是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最后,如果被告人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突出的表现,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那么这种行为也将被视为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2024-04-25
    107人看过
  • 包括哪些是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一般指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骚乱等。一、不可抗力与恶劣气候有什么区别不可抗力和恶劣气候条件可以从不可预见性、不可克服和不可避免去进行区分。不可抗力除了自然灾害(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引起的不可避免的损失之外,还包括一些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动乱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国是一致的。二、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首先,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再次,当事人适用不可抗力进行的免责应具备的条件。(1)证明导致该违约行为产生的事件属于“不可抗力”;(2)证明并非因“不可抗力
    2023-06-26
    76人看过
  • 未成年犯罪因素包括哪些?
    一、未成年犯罪因素包括哪些?(一)自身原因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二)家庭原因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
    2023-05-22
    168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行为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票据关系,确定和实现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票据行为一般包括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和付款行为。在票据行为中,有关当事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票据所记载... 更多>

    #票据行为
    相关咨询
    • 2022年票据行为无效的因素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12
      票据行为无效的因素:票据行为无效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具体来说,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诸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理,某一票据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除出票时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不会影响整个票据的效力。 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不存在; ②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其所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在形式上不完备而无效; ③票据保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什么特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4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票据行为的特征有: 1.要式性; 2.无因性; 3.文义性; 4.独立性。
    • 无过错责任包括哪些因素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1、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 无因管理 的要素包括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 (一)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 (二)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简称管理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 (三)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
    • 证据的合法性包括哪些因素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22
      1、证据的合法性包括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的形式合法,证据的取得方式合法,证据的程序合法。 2、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3、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4、证据取得方式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