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02:57 405 人看过

1、什么是集体合同?

指企业与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没有组建工会的由职工推选的代表)与企业双方代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2、集体合同有什么作用?

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都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合约中规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劳动合同无效

3、集体合同怎样才算生效?

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

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报送单位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用人单位就异议事项经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照报送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

4、集体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集体合同相关文章
  • 认股权证相关法律知识
    股份有限公司
    一、认股权证相关法律知识认股权证相关法律知识如下:《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附认股权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第二十九条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债券的面值、利率、信用评级、偿还本息、债权保护适用本办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第三十条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发行人提供担保的,适用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认股权上市交易的,认股权证约定的要素应当包括行权价格、存续期间、行权期间或行权日、行权比例。第三十二条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二、法律上到底什么是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认购其股票的一种买入期权。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发行公司
    2023-04-24
    442人看过
  • 企业名称相关法律知识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就是指一个企业的全称,即企业名称即企业的名字、字号,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被社会识别的标志。《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1)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则可另有一个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的从属名称,但股东是自然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不准使用从属名称。从属名称不能够用来开展经营活动及招徕业务。(2)公司名称的组成部分依次为:公司所在行政区域的名称、字号或商号、行号,反映行业或经营特点的字样,公司的组织形式。字号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2023-06-13
    428人看过
  • 无证驾驶相关法律知识
    何为无证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无证驾驶出车祸怎么处罚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无证驾驶造成事
    2023-06-08
    126人看过
  • 关于退休返聘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
    2023-03-20
    385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户主更名的相关知识
    本文介绍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包括申请、调查、审核和审批等步骤。申请人需要提交土地权属材料、地籍调查表和审核意见等文件,经过审核和审批后,即可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首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其变更到您名下。然后,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
    2023-09-06
    150人看过
  • 探讨证券法律的相关知识点
    证券的相关法律知识如下:1、证券的基本特征:(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2、证券的分类:(1)按照性质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三大类;(2)按照是否能给使用者带来收入分为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两大类;(3)按证券所载内容分为货币证券、资本证券和.货物证券。证券法律知识1、证券发行是否有条件限制答:证券发行的核准或审批、发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监管部门核准,未经注册或核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行证券。2、股票发行价如何确定答: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3、股票发行的溢价款如何处理答: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4、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的用途答: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经营、转
    2023-07-04
    352人看过
  • 相关共有产权房的法律知识
    近日,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中国建设报社在江苏省淮安市联合举行的全国住房保障及市场调控高峰论坛上,淮安市介绍了一种保障房建设的新模式——购房家庭与政府资助形成的共有产权房。据了解,为解决低收入家庭购房困难,2007年8月,淮安市首创了与市场接轨的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模式。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共有产权房用地由划拨改为出让,将土地出让收益和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作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然后,按照两种方式实现产权共有:当个人与政府的产权比例为7∶3时,个人支付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对仍无力购买的低收入家庭,可按5∶5的产权比例,个人支付的价格则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70%。共有产权房的购买人随着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请购买政府所拥有的部分产权。按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内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原供应价格结算;5年后购买
    2023-06-10
    451人看过
  • 保险合同变更相关知识
    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分为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主体变更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当事人以及保险关系人。保险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的主体不同,变更所涉及的法律程序规定也不相同。投保人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如在转移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同时将保险合同一并转让给新的财产受让人。《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被保险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因保
    2023-06-08
    498人看过
  • 法定条件下合同解除的相关知识
    法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如下: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现象;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而无法达到合同目的,是指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由于主要债务的延迟履行,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无法达到合同目的;4、因延迟履行或者其他违约情形无法达到合同目的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终止合同。租房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是什么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2023-07-04
    225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
    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是: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5、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6、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7、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求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求的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2023-07-04
    386人看过
  • 情人节相关法律知识,和钱相关的要警惕!
    男女双方赠送的礼物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一经作出即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在分手后无权要回。但以下几种情况是例外:(1)赠与一方为未成年人,其赠与的礼物金额过大,其父母明确表示该行为无效的;(2)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礼物,比如订婚礼物、求婚礼物等;(3)受赠方乘人之危、胁迫、欺诈赠与人或因重大误解而赠送礼物的。搞网恋?当心骗钱骗物!注意以下三点,警惕网恋诈骗。(一)涉及金钱需谨慎。交往过程中,一旦对方提出需要钱,就要提高警惕了,这很有可能是遇到骗子了!(二)“拖”字诀。对于骗子提出的要钱要求,可以用各种理由拖一拖,时间一长,骗子没耐心了,真面目也就暴露出来了。(三)不轻信对方说的话,更不要轻信对方展示的图片。情人节美好,容易让人“上头”,我们不仅要遵纪守法,同时也要保持警惕,以免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祝大家度过一个甜蜜、安心的情人节!警惕微信情人节红包“中毒”微信红包是很多情侣表
    2023-05-06
    412人看过
  • 证券法律相关知识有哪些?
    证券法律相关知识有哪些?1、证券发行是否有条件限制?答:证券发行的核准或审批、发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监管部门核准,未经注册或核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行证券。2、股票发行价如何确定?答: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3、股票发行的溢价款如何处理?答: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4、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的用途?答: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经营、转增为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5、证券交易场所?答: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国务院批准的交易场所。6、证券交易方式?答: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开集中交易或批准的其他方式。7、证券交易形式?答:现货交易、期货(股指期货)、期权(股票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交易等。8、账号保密义务?答:证券交易
    2023-06-03
    246人看过
  • 醉驾摩托车法律相关知识?
    一、醉驾摩托车的定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摩托车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还有可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二、醉驾摩托车法律相关知识1、驾摩托车被血检80以上,会被判。2、醉酒驾车如何判断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3、新交通法对醉驾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04-13
    145人看过
  • 房屋租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什么是房屋租赁?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出租、联营、承包、转租等。2、房屋租赁为什么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011年法定节假日。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三)、租赁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及交付方式;(六)、房屋修缮责任;(七)、转租的约定;(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九)、不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3、哪些房屋不能出租?《城市房屋租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有同意的;(四)、权属有
    2023-04-13
    1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以上参会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讨论,听取意见,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依法签订... 更多>

    #集体合同
    相关咨询
    • 集资诈骗相关知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定义 根据现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二)具体表现 (1)携带集资款逃跑;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
    • 关于遗赠相关的法律知识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1-21
      遗嘱中指定的受遗赠人只能是国家、集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受遗赠人须为遗嘱生效时生存的人,但遗赠人死亡时已经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遗嘱的公证人、见证人及其配偶或其他直系血亲不得作为受遗赠人。 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遗赠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及自遗嘱生效时起由遗赠物所生的孳息,但不影响遗嘱生效时已经存在于遗赠标的上的权利。
    • 新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的相关规定的相关知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2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
    • 失踪报案相关的法律知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
    •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相关法律知识的知识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19条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合同期限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