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担保期限的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52:58 366 人看过

担保期限的特点包括:担保期限是债权人应当主张权利的期间;原则上由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以及保证期间的经过具有消灭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但其效果取决于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是否对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一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专利三种类型的保护期限
    一、专利三种类型的保护期限专利三种类型的保护期限分别是专利发明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审查,从向专利局申请之日起,需要一段时间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发明专利权人的法律保护有效期必须在20年以下。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实际能够得到法律保护,有效期不得超过10年。二、专利有哪些作用1.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2.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3.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4.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5.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综上所述,专利的申请由专利的发明人申请,因为该发明创造是由发明人自己创立的,
    2022-10-12
    277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种类包括了什么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就该资产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期满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资产的价金优先选择受偿。他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抵押资产抵偿其债权;若有剩余应退回抵押人,若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偿。但对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资产不能设定抵押权。2、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转交给债权人当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期满债务或发生当事人承诺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在这当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3、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偿
    2023-02-27
    275人看过
  • 了解担保责任的两种类型:一般和连带的区别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除此之外,二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点也存在差异: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时起算;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起算。贷款连带担保责任的后果是什么贷款连带担保责任后果如下:1、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偿还,担保人不能拒绝偿还;2、贷款人不清偿借款的,担保人可以强制为贷款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一、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如下: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
    2023-07-03
    320人看过
  •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期限
    1、主合同无效,保证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5、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对主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
    2023-03-07
    191人看过
  • 探讨担保的多种类型
    1、人的担保,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3、金钱担保,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的区别有哪些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
    2023-07-03
    319人看过
  • 我国的担保物权种类
    我国的担保物权种类有哪些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指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意定担保物权,指依当事人的设立合同而成立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为典型的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通常是为担保一定的债权而成立的,所以具有强烈的从属性。意定担保物权具有媒介融资的作用(即以担保物权作为获取融资的手段),故又称为融资性担保物权。2、担保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留置性担保物权是以留置标的物,迫使债务人清偿债务为其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和质权;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是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以确保优先清偿为其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性担保物权,因权利人需要占有标的物,导致债务人不能使用、收益标的物,所以企业融资一般不采取这种方式。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是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
    2023-06-11
    167人看过
  • 担保方式的具体种类
    担保方式有下列几类: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一、债权的担保形式包括哪些债权的担保形式包括: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某项财
    2023-06-22
    460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中期限的种类包括
    一、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种类(一)附延缓期限合同与附解除期限合同附延缓期限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期限到来之际,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效力的合同。延缓期限,又称为始期。附解除期限合同,是指在约定期限到来之际,该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合同。解除期限,又称为终期。(二)附确定期限合同与附不确定期限合同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具体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某年某月某日,或者半年、一年后。不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的具体发生时间不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以某人死亡为期限。人必然死亡,属于必然要发生的事实,而具体发生时间却是不确定的,故属于不确定期限。二、附期限合同中对期限的规定有哪些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
    2023-06-26
    381人看过
  • 了解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种类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中担任监护人的顺序首选配偶,没有配偶的可以是父母或者子女,父母或者子女都没有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担任,其他近亲属也没有的,那么就看有谁愿意担任监护人职责,愿意担任监护人职责的人或者组织只要征得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同意就可以。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有:规定监护人有获酬请求权、抚养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及教育等。监护人的职责是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人身监护包括抚养、教育等。财产监护包括保管被监护人财产、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等。《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
    2023-07-01
    419人看过
  • 仔细了解保险责任种类的定义
    一、仔细了解保险责任种类的定义仔细了解保险责任种类的定义如下:1.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负责赔偿;2.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保险金的给付;3.在人身保险中,对被保险人达到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情形二、理解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免除条款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6.被保险人流产、分娩;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9.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
    2023-08-19
    134人看过
  • 海关事务担保担保物种类
    所谓海关事务担保,是指与海关管理有关的当事人在向海关申请从事特定的经营业务或者办理特定的海关手续时,其本人或海关认可的第三人以向海关提交现金、实物或者保证函等财产、权利,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承诺的义务的法律行为。担保物种类介绍如下:【释义】本条是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种类的规定。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担保人,可以提供的担保物种类有哪些呢?对此本条作出明确规定,担保人可以以下列财产、权利提供担保:(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二)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三)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四)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这一规定实际上也是对担保方式的规定。按照本条的规定,担保人可以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提供担保。这是担保人向海关缴纳现金的一种担保形式。我们知道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可自由兑换货币则是以外国国家或地区货币单位表示的可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如美元、英镑、日元、
    2023-04-24
    177人看过
  • 了解定金的多种类型
    定金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种:1、成约定金,是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2、解约定金。是指用以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3、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4、违约定金,是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予以没收的定金。定金类型及适用范围有哪些定金类型及适用范围:1.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2.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3.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4.违约定金。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
    2023-07-06
    164人看过
  • 了解工时制度的种类
    黄级囊2017-08-028800工时制度可分为以下三类。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国家规定的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我国多数企业采用这一制度。2.综合工时工作制。即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它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员工,采用以周、月、季或年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该种工时制度主要适用于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企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员工;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中的部分员工;以及其他特殊生产经营情况的企业员工。3.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取的一种工时制度。例如,企业中从事高级管理、
    2023-07-05
    469人看过
  • 了解普通发票的种类
    发票种类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普通发票分为几种发票的有效期分为两种: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180天。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2.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普通发票是指在购
    2023-07-03
    15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期限种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种类: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
    • 想要了解敢于担保公司种类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7
      今年银监会出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给融资性担保公司制定了一个具体标准。 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说的是同类型的公司,但去工商局办理注册,性字肯定去是不用写的。 所谓融资性担保即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其他的什么投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目前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只可经营履约担保业务
    • 期限类型的几种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下列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关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德特点是,
    • 合同担保的五种类型?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02
      合同担保的五种类型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其中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而抵押分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质押有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等。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 拘留的种类和期限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0
      一、拘留的分类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二、拘留期限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