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物权在国内非常重要,不管是个人的知识产权还是个人产权不动产物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在个人的产权物权受到侵犯时我们都可以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身的权益,但是对于不动产物权当前很多人都不了解法律是如何设定的,那具体来说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是什么样的呢?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设立、变更或消灭不动产物权,原则上都要登记,不登记不承认其物权,也不承认物权的任何变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4种情况:
一是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为什么可以不登记?因为登记是起一个公示作用,法律已经明确规定这些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已起到了公示作用,所以不必再履行登记手续。这里所讲的是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是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但使用权仍然要登记。
二是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三种特殊情况,也可以不登记即产生物权。
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即拿着法院判决等,不办理过户登记,也承认判决书上写的权利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即父亲死亡,儿子继承,儿子不去办理变更登记,也承认儿子对该不动产享有物权。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该房子不登记,也承认他的物权效力。以上三种情况都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登记的,但第31条有一个特别规定,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至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举个例子说明这话什么意思,某房产原来归夫妻共有,双方离婚后,法院判决该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不登记,女方拿着判决书,就能证明归她所有。但是如果女方要求处分该房产,就必须去办理登记,否则不符合法律规定。继承或者合法建造的房产也是如此,处分必须登记,不登记,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认其物权,不用办理登记。
四是对地役权的规定。
地役权是为了自己的便利,利用他人土地享有的权利。例如,甲要铺设一条管道,必须利用乙的土地,否则就会绕圈子增加成本。这样,甲乙双方签订一个合同,双方同意即可。虽然地役权是双方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产权和物权都是我们需要去保护的内容,对于产权和物权以及不动产物权的认定和相关设定是我们生活必备的知识,如果对此没有明确的认知的话,很可能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过在此方面国家有非常完善的法律条文进行保护,我们可以积极的采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
动产设立的担保物权规定是什么
406人看过
-
动产物权设立的法律规定
206人看过
-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有什么不同
251人看过
-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的起始时刻是什么?
458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特殊动产物权三种物权的设立在交付和登记上有何区别?
488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区别
369人看过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的财产作为权利标的物权。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不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 更多>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对不动产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
-
用益物权的动产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12一、用益物权包括动产吗 用益物权不包括动产。我们国家用益物权,比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都是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二、用益物权能否多次处分 用益物权不能多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9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规定表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登记原则上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
-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9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力设定方式不同动产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不需要书面的形式,而不动产无权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的转让以交付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权利派生的种类不同动产可以派生出质权、留置权。而不动产可以派生出地上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管辖不同不动产产生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对他人的权利限制不同不动产所有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