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细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5:02:39 356 人看过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指对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进行法律保障和登记,使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够依法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保障。在产生纠纷时,在产权登记明确的情形下也有利于解决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对于农村宅基地登记的细则问题,常见问题包括宅基地的面积规定、对于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处理方式、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的确权方式以及原村民转为城镇职工保留的宅基地的确权方式等。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处理和指导,确保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房地相关文章
  •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在哪里查
    一、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在哪里查房屋确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1、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2、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3、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农村房屋确权后还能改吗农村房屋确权后还能改。农村房屋所有人名字发生变化的,农村房屋进行翻修、位置发生变化、或是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都可以进行更名。三、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房屋确权
    2023-04-20
    113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时间规定
    一、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时间规定(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
    2023-06-05
    30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卫星拍照
    一、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卫星拍照土地确权卫星定位地图可以去市里面的国土局查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内容有误的,可以持村委会证明、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农业委员会申请更正。对于农民来说,土地确权登记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制度保障,也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迫切需要。只有通过确权颁证,才能确定土地对应的权属关系,才能随即展开其他各项改革工作。例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之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有了保障。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逐渐稳定和完善,使农村土地用以抵押融资成为可能。农民也将因此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二、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
    2023-06-07
    21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的变更登记流程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变更登记流程农村土地确权的变更登记流程: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变后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改变土地用途亦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变,在取得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并相
    2023-06-01
    9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可写几个人名
    一、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可写几个人名(一)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二)谁给农村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中央(农业部)主导,中央一号文件也给予明确指导。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如果看到村集体或者村长随意、违法进行土地确认的行为,大家都可以举报、披露。二、农村房屋确权政策规定关于农村房屋确权的政策规定,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以下内容:(一)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二)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按地方已经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三)违法用地不能进行确权登记。三、房屋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我国房
    2021-11-20
    261人看过
  • 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时,怎么认定农村集体成员
    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时,怎么认定农村集体成员?(1)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认定原则:坚持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遵循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2)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认定单位:坚持遵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以行政村为单位。(3)毫无意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一轮土地承包时,已经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及其衍生的农业人口,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4)按照政策进行异地搬迁人员,强泥石流易发区、生存条件恶劣及其他政策性移民,按以下情况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A、原村已撤制,整村或几个村合并异地搬迁,且资源性资产带入接收村或新建村,搬迁人员按户籍所在地确认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劳动工龄与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步登记,分段计算。B、原村已撤制,分散搬迁,但资源性资产未带走,搬迁人员按户籍所在地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劳动工龄与现集体
    2023-05-05
    33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实施细则
    农村土地租赁的主要思想是,在承租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关租金后,承租人将获得租赁土地的使用权。此外,承租人还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以便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标有“土地租赁”字样的房地产权证书。最后,租赁土地使用权在租赁年限届满后终止。在进行农村土地租赁时,必须先进行征用并将其转为国有土地,然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租赁手续: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的情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过登记后,承租人将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标有“土地租赁”字样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2.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需要哪些手续?农村集体土地租赁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2023-08-18
    62人看过
  • 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土地权属管理,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农村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指的农村土地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农用地的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和发证。第三条农村土地登记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第四条农村土地权属的确定,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进行。对于农民经济组织不能出具土地权源材料证明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明显属于国有的,按国有土地确权。历史上经农民集体成片开发,连续耕作至今,并获多年收益的耕地和园地,法律规定的除外,可确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经批准开发国有荒山、荒地等,已形成
    2023-04-22
    470人看过
  • 一户多宅的农村宅基地给不给确权登记?
    一、【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注意!一户人家不能同时对两处或者多处宅基地进行确权。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
    2023-06-03
    33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三、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5、申请抵押登记;6、审核、登记;7、核发抵押证明书。四、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包括: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补偿后转
    2023-02-26
    461人看过
  • 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要求规范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一)房屋的所有权人必须是本村集体的村民。这就排除了那些户口迁出的,以及城里人在农村买房的,这样的人想要确权的话,可能有点问题了。(二)房屋必须是合法建造。要证明是合法建造的房屋,首先宅基地的来源需要合法,也就是通过正常的宅基地审批手续,且在建造房屋的时候,办理了相关的证件。(三)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争议。房屋在确权时权属应该清晰,没有争议是确权的基本要求,因为确权的最后一步就是公示公告,如果村集体没有人对这个确权结果提出异议,就可以顺利确权了,但如果有人提出了异议,且经过审查,确实难以排除房屋权属争议的,就需要经过村集体或者法院审查,先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才能确权颁证了。一、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时间(
    2023-02-22
    2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自行开垦的土地不能确权?
    一、开垦的荒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注意这里只是确定了农民能够使用自己开荒的土地。而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是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说明农民开荒的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也仅仅是拥有开垦荒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二、农民自行开垦荒地不能确权虽然荒地大多都是由于农民自行开垦,并没有在农村集体组织进行耕地等级划分,也没有与农村集体签订过相关的土地承包合同,所以农民开垦的荒地是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一方面没有与集体组织建立承包关系,另一方面不属于基本粮田保护范围。加之未经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农民不得够擅自开荒。虽然很多
    2023-06-02
    30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怎么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一是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二是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在流转土地时,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也未变更承包合同的,仍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且无争议的,按照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备注栏中予以备注。三是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四是农户
    2023-05-05
    454人看过
  • 房屋权属登记办法细则
    房屋权属登记
    办理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登记文件。如果文件用外文书写,还需要提交中文译本。申请人提交齐备的登记文件,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日为受理日。如果文件不齐备,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将不受理登记申请,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文件。房屋权属登记机关需要查看房屋实际状况时,申请人有义务予以协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2024-01-05
    8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房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宅基地、房屋、院落、围墙、车棚、畜圈等。 农村房地是农村重要的不动产之一,对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农村房地可以用于居住、生产、经营等多种用途,同时也是农村土地资源... 更多>

    #农村房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申请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
    •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
    • 乡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农村团体土地确权作用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为加速布置作业。通过乡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承认农人土地权力、团体建造用地使用权等。乡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掩盖到悉数乡村范围内的团体土地,包含归于农人团体所有的建造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空间方位,也是树立土地登记簿的进程,有助于有用处理乡村团体土地权属胶葛。这项作业触及广阔农人切身利益,对乡村经济社会开展影响巨大而深远,国土资源部分牵头,多部分统筹调和密切配合完结。2、稳步推动准
    • 农村村民承包地确权登记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0
      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XX>第三人XX登记
    • 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细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